團體中之治療要素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25日 (六) 17:51 由 CYUT9529118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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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言

「Corsini和Rosenberg在西元一九五五年第一次有系統的嘗試去辨認團體中的治療因素,他們自三百篇專業論文中歸納出九個治療因素,為了達到治療效果,治療的情境比須使案主經驗到:接納、利他主義、ㄧ般化、智能化、現實性的驗證、情感轉移、互動、觀察者治療(spectator therapy)、情感疏通。」(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1)

「因為受到Harry Stack Sullivan的影響,Irving Yalom 於一九九五年發展了一項在團體中的十ㄧ項治療機轉(therapeutic mechanisms)或稱治療因素 (curative factors)的調查表,這十ㄧ項因素包括:植入希望、ㄧ般性、資訊的告知、利他、對於初級團體、社會化技術的發展、模仿行為、個人的學習、團體凝聚力、情緒淨化、個人存在感的因素。」(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2~73)

「經過這些年的發展,某ㄧ些治療要素被視為較其他的治療要素更為重要,特別是在那些由社會工作師所帶領的團體。這些社會工作師視為是較重要的治療要素 包括:植入希望、自我了解、模仿、在互動中學習、將經驗一般化、事實的驗證、接納、自我表露、利他、引導等。這些要素並非分別獨立的,而是緊密相關聯的。 雖然這些要素不容易被分離,然而每一個要素在團體中的重要性或強度,則會隨著機構功能、團體目標、成員尋求協助問題的本質,以及領導者的訓練和經驗的 改變而有不同。」(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4)

團體的要素有

植入希望

  1. 成員要能感到『希望』,否則治療是沒有效果的。」(引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4);像是團體初期,成員還未對團體中其他成員感到信任,或是不知在團體中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做,疑惑應該最些什麼時,這個情況下,希望能支持案主走過團體最初階段的恐懼與擔心。
  2. 團體發展至中期,當成員要面臨做出抉擇的時後,『希望』能給予成員需要的養分。」(引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P.74)當只是紙上談兵的談論該做什麼,並不是適當的作法,而是必須要超越成員能夠接受的程度,做出具體的行動和計畫並加以實行。當團體發展到某個階段,成員必須表達他們真正的感受,而不可忽略或敷衍成員內心真正的想法。
  3. 「當團體治療進入結束階段時,成員必須離開曾經信任的領導者和關心他的成員,獨自面對、挑戰生活,『希望』能夠支持成員走過此階段。成員離開團體後,當他不再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可以在那裡分享他的經驗和困難,沒有會傾聽他內心的領導者和朋友,「希望」能夠協助成員走過這個階段,並讓其能夠較為適應這個改變。
  4. 「在個人或是家族治療,是由領導者給予『希望』。」(引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5);如果願意參加治療,案主本身的問題將會被改變的訊息傳達給案主。更重要的是,治療師必須傳達,案主的問題是可以被解決或改善的。例如,領導者可以說:「我處理過跟你有類似的人或事件,所以你的問題是可以被改善的」。
  5. 「在團體工作過程中,『希望』有時也來自於其他的團體成員,這種情況特別是在結構式的自助團體、戒酒團體、同伴朋友團體,或父母團體中更可以清楚的被發現。例如,在戒酒團體中,一個新進的成員感覺他一定不可能持續二十四小時不沾一滴酒,當其他人分享了他們戒酒的經驗,並且其中坐在他鄰座的一位成員,分享自己十二個月以前也經歷與他相同的經驗,但現在卻滴酒未沾,這個新的成員會感到前所未有的鼓勵。」(引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4~75)
  (改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P.74~75

自我了解

  1. 「團體治療延續個人心理治療的信念,將自我瞭解奉為治療過程的核心。相關的名詞,例如自我覺察、自我瞭解、自我發現和覺察都反應與自我瞭解有關的學習過程」(引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6);也就是說,透過自我了解的過程,可以得到自我的覺察。關於團體中自我的覺察有許多的模式,首先,團體的成員可能藉著發現過去不知道的感覺和特徵,而對自我內在的動力有所覺察;第二,成員透過人際間的互動,例如,某一個成員想要作某事或嘗試作新的改變,其他的成員表達自己的經驗與看法,則此成員因而得到自我了解的學習。
  2. Yalom(1995)觀察到成員在團體中可以產生許多不同層次的自我覺察。」(引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6);其中,成員對於自己在人際互動方面如何影響團體中其他的成員,或能夠抱持著更客觀的觀點;例如,在團體剛開始
(改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p.76);

模仿

由互動中學習

經驗的ㄧ般化

現實性之驗證

接納

自我表露

利他主義

導引

治療性學習的轉移

參考文獻

  • Kenneth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