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中之治療要素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25日 (六) 01:51 由 CYUT9529118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團體的要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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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言

「Corsini和Rosenberg在西元一九五五年第一次有系統的嘗試去辨認團體中的治療因素,他們自三百篇專業論文中歸納出九個治療因素,為了達到治療效果,治療的情境比須使案主經驗到:接納、利他主義、ㄧ般化、智能化、現實性的驗證、情感轉移、互動、觀察者治療(spectator therapy)、情感疏通。」(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P.71)

「因為受到Harry Stack Sullivan的影響,Irving Yalom 於一九九五年發展了一項在團體中的十ㄧ項治療機轉(therapeutic mechanisms)或稱治療因素 (curative factors)的調查表,這十ㄧ項因素包括:植入希望、ㄧ般性、資訊的告知、利他、對於初級團體、社會化技術的發展、模仿行為、個人的學習、團體凝聚力、情緒淨化、個人存在感的因素。」(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P.72~73)

「經過這些年的發展,某ㄧ些治療要素被視為較其他的治療要素更為重要,特別是在那些由社會工作師所帶領的團體。這些社會工作師視為是較重要的治療要素 包括:植入希望、自我了解、模仿、在互動中學習、將經驗一般化、事實的驗證、接納、自我表露、利他、引導等。這些要素並非分別獨立的,而是緊密相關聯的。 雖然這些要素不容易被分離,然而每一個要素在團體中的重要性或強度,則會隨著機構功能、團體目標、成員尋求協助問題的本質,以及領導者的訓練和經驗的 改變而有不同。」(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P.74)

團體的要素有

植入希望

  1. 成員要能感到希望,否則治療是沒有效果的;像是團體初期,成員還未對團體中其他成員感到信任,或是不知在團體中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做,疑惑應該最些什麼時,這個情況下,希望能支持案主走過團體最初階段的恐懼與擔心。
  2. 團體發展至中期,當成員要面臨做出抉擇的時後,希望能給予成員需要得養分。當只是紙上談兵的談論該做什麼,並不是適當的行為,而必須要超越成員能夠接受的程度,做出具體的行動和計畫並加以實行。當團體發展到某個階段,成員必須表達他們真正的感受,助人者不可忽略或敷衍成員內心真正的想法。
  3. 當團體治療進入結束階段時,成員需離開曾經信任的領導者和關心他的成員,獨自面對、挑戰生活,希望能夠支持成員走過此階段。成員離開團體後,當他不再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可以在那裡分享他的經驗和困難,沒有會傾聽他內心的領導者和ㄧ群朋友,希望的感受能夠協助成員走過這個階段,並讓其能夠較為適應。

自我了解

模仿

由互動中學習

經驗的ㄧ般化

現實性之驗證

接納

自我表露

利他主義

導引

治療性學習的轉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