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中之治療要素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2月14日 (四) 08:43 由 192.168.245.41 (對話)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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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將林老師的話改寫,當做前言,Reid的話改寫,放在11要素之前當引言,之後羅列11要素
你這種寫法是寫不完的。請試著想想,你在讀了一個要素之後,最想告訴別人的是什麼訊息?
書合起來,寫下,再換下一個。這樣就會有很棒的成績了。
  • 前言

團體本身並未必自然可以具有治療性,團體成員的改變也變也不是自動發生,而是在一種由團體工作者所創出來的安全氣氛下,才可能發生。安全氣氛的發展是基於互信與無害的環境下,成員才可能自我揭露其感情、思考,以及冒險去經驗團體治療的力量。而這種由團體治療者、成員,以及被治療者本身的行動,而有利於被治療者條件的改善的元素,就稱為治療因素來改變的改善的元素,就稱為治療因素。因此,團體工作者必須學習如何運用治療因素來改變成員。」(林萬億【民87】P.348)

引言

  • 「因為受到Harry Stack Sullivan的影響,Irving Yalom 於一九九五年發展了一項在團體中的十ㄧ項治療機轉(therapeutic mechanisms)或稱治療因素 (curative factors)的調查表,這十ㄧ項因素包括:植入希望、ㄧ般性、資訊的告知、利他、對於初級團體、社會化技術的發展、模仿行為、個人的學習、團體凝聚力、情緒淨化、個人存在感的因素。」(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P.72~73)
  • 「經過這些年的發展有某些要素被視為較其他要素重要,特別是由社工師帶領的團體。他們認為較重要的治療要素包括:植入希望、自我暸解、模仿、在互動中學習、將經驗一般化、事實的驗證、接納、自我表露、利他、引導等。」(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P.72~73)

植入希望

  1. 「希望的來源不只是基於從團體中獲得一種樂觀的感覺,也從成員間的互動得到。成員從其他條件與自己相似卻獲得較快的成員身上可以感受到希望;也可以從成員中對治療結果較具樂觀者身上看到希望;或者是從一些已改變了的成員身上感染到希望。」(林萬億【民87】P.348)
  2. Garvin說:「沒有了希望就沒有動力,因此,工作者應協助成員建立希望」:(林萬億【民87】P.348)
    1. 「成員要能感到『希望』,否則治療是沒有效果的。」(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P.74);像是團體初期,成員還未對團體中其他成員感到信任,或是不知在團體中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做,疑惑應該做些什麼時,在這個情況下,希望能支持案主走過團體最初階段的恐懼與擔心。
    2. 當成員有進步時,領導者應轉達團體中其他有類似情況的成員;但並不是批評進步慢的成員,而是告訴成員,只要肯努力,就會有進步的機會。
  3. 「團體發展至中期,當成員要面臨做出抉擇的時候,『希望』能給予成員需要的養分。」(Kenneth E.Reid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1997【民86】P.74)只是紙上談兵的談論該怎麼做,並不是適當的作法,而是必須超越成員能夠接受的程度,做出具體的行動和計畫並加以實行。當團體發展到某個階段,成員必須表達他們真正的感受,且不可忽略或敷衍成員內心真正的想法。
  4. 「當團體治療進入結束階段時,成員必須離開曾經信任的領導者和關心他的成員,獨自面對、挑戰生活,『希望』能夠支持成員走過此階段。成員離開團體後,當他不再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可以在那裡分享他的經驗和困難,沒有會傾聽他內心的領導者和朋友,『希望』能夠協助成員走過這個階段,並讓其能夠較為適應這個改變。 」
  • 當放棄希望,團體幾乎就等於是失敗,透過不斷的鼓勵,讓希望重新燃起,是團體工作中的首要的任務。
  (改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林萬億【民87】 )

自我了解

  1. 團體治療延續個人心理治療的信念,將自我瞭解奉為治療過程的核心。相關的名詞,例如自我覺察、自我瞭解、自我發現和覺察都反應與自我瞭解有關的學習過程。」;也就是說,透過自我了解的過程,可以得到自我的覺察。關於團體中的自我覺察有許多的模式,首先,團體的成員可能藉著發現過去不知道的感覺特徵,而對自我內在的動力有所覺察;第二,成員透過人際間的互動,例如,某一個成員想要嘗試作新的改變,其他的成員表達自己的經驗和看法,而成員因而得到自我了解的學習。」(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P.76)
  2. Yalom(1995)觀察到成員在團體中可以產生許多不同層次的自我覺察。」(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P.76)其中,成員對於自己在人際互動方面如何影響團體中其他的成員,或能夠抱持著更客觀的觀點;例如,在團體剛開始,一個成員,在別人眼中是個性孤僻、令人難以親近的人;但是,有了更深的自我覺察後,他就發現是因為自己害怕被傷害,才會拒絕與人親近。經由這樣覺察的過程,他才了解到,是什麼原因使他會有孤僻和令人難以親近的反應。
  • 也就是說,成員透過自我覺察的過程,暸解到行為背後的機轉,以及行為產生的原因。(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P.77)
 (改述自 E.Reid 原著,1997【民86】;林萬億【民87】)

代償學習vicarious learning(模仿)

團體提供成員許多機會經由模仿觀察而學習到新的行為,既可以從成員在團體中表現的,也可以從成員在團體外表現的學習到

  1. 「尋求個人協助的案主中,他們大多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在他們的生活中缺乏正向的角色模範。」(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P.77);小孩的成長,最重要的就是家庭教育,且深深的影響到其發展,而這些尋求協助的案主可能是因為父母或重要親人對他們的發展而言,是具傷害性、缺席的、軟弱等負向的影響,這些案主在情緒表達上會有挫折。亦或,對於某件事情,他們太過度於表達自己,有時又過於隱藏自己的情緒。在情緒表達溝通上都直接以行為來表達。
  2. 在個人的諮商過程中,對於案主來說,領導者提供了一個角色模範,透過對領導者的觀察和影響,案主會建立自己的一套價值評斷標準。例如,案主會被領導者的穿著、言語表達、個人特質、態度等等所影響並且內化。
  3. 「案主對領導者的模仿行為的來源主要有兩個:一、來自於對其他成員成功處理個人問題過程的觀察;二、對自己行為、思考和表達方式的改變。」 (Kenneth E.Reid 原著 1997【民86】)
  4. 藉著團體間的互動關係,提供給成員莫大學習和模仿的機會,並且也供給案主較個案治療有更多改變的機會,在團體過程中,領導者和成員都可以是角色的示範者。
  5. 團體工作者必須要暸解自己的行為舉止和特質,對於團體成員的影響力是如何。「領導者的行為和態度傳達了開放的規則、目標的重要性,對於他人接納、傾聽的重要性等。」(Kenneth E.Reid 原著,1997【民86】P.79)
  • 雖然領導者與團體成員的角色不同,但是領導者也不需要帶著專業的面具,大可以自然、適當、誠實來面對團體成員,一方面能夠參與團體的過程,另外一方面也能提供成員行為的示範。
(改述自Kenneth E.Reid 原著 1997【民86】;林萬億【民74】)

由互動中學習

一般性(經驗的ㄧ般化、普及性)

現實性之驗證

接納

自我表露

利他主義

導引

治療性學習的轉移

參考文獻

  • Kenneth 原著;劉曉春張意真譯;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團體工作》1997【民86】
  • 林萬億 著,《團體工作‧理論與技術》五南出版有限公司【民87】初版
  • 林萬億 著,《團體工作》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民74,11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