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解決學派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13年11月21日 (四) 15:57 由 SCU01116225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與實用主義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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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決學派(Problem-Solving)為社會工作的個案工作派別之一,主要由芝加哥大學波爾曼女士(Perlman)在1957年出版的《社會個案工作》所發展出來。在當時大部分的社會人士對於以精神分析理論為主的診斷派及功能派已感到不滿,所以折衷派的問題解決學派乃因應而生。主要特色為個案對其問題的釐清、人在情境中的主觀性、問題的核心、問題解決的途徑、做決策與採取行動等。此學派強調社工處遇也應關心環境與社會因素與案主之間的相互影響因素(Social Work Dictionary,1991:182),強調案主對於問題解決的方法和過程。

波爾曼標示出個案工作實施的四個要素,稱之為4P's。分別為案主(Person)、問題(Problem)、機構(Place)、助人過程(Process),此四個元素為循序漸進的個案工作程序,也為問題解決學派的基本步驟。(吳來信,社會個案工作導讀,2008/簡春安,趙善如,社會工作哲學與理論,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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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與實用主義的連結

實用主義一詞來自於美國,也盛行於美國。強調實事求是的精神,以經驗和行為效果作為學說基礎,重視經驗與知識和行動的連結、事實與價值之間的關聯,認為理論應該要有計畫性的驗證,不可憑空假定與捏造。 杜威(John Dewey)為實用主義的著名學者,認為「真理就是成功的準則」、「有效者為真」,無用的理論便是空談,而好的理論必須具有高度的實用性;重視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給予解決問題的步驟與定義,這也為實用主義摻了許多問題解決的色彩。 而社會工作專業就是以助人為主的專業,必須關注理論與實踐間的重要性,對於哪一個理論才是最適切的理論、最有效合乎邏輯且效率的、抑或是當碰到原則相觸時該遵循何者,理論與理論間容易有重疊之處,因此將理論應用在實務上時會有很多的困擾;對於找不到適當理論可能無所適從。而實用主義的核心概念可解決此問題;就是對於實際的考量,哪個理論好就採用哪個,從結果去做評量,講求效率和問題解決的方法;此理念對於社工實務上如何認知問題和解決問題有很大的幫助,也因此為問題解決學派添了如此濃厚的實用主義色彩。(簡春安,趙善如 2008:349-351)

功能派與其影響

診斷派與其影響

診斷派源自於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理論,內容大多於闡述內在潛意識和挖掘人類心中本質。精神分析的決定論,說明內在潛意識和驅力引導外在行為的一切理論,但是卻難以與個案現實生活中直接連結,若是每個個案都以此模式來進行,如此時間成本昂貴,不符合經濟考量,顯得殺雞焉用牛刀。再者,診斷派的觀點對於案主過度的「病理化」,著重於案主的病態和失敗的探討,容易忽略或否定案主身上自有的潛能和自我的發展。最後強調以「治療」為導向的診斷派,在進行個案的過程中就容易會有地位的主從問題,間接承認案主為「有病」的人。而治療的過程過於緩慢,成效難以掌握,這種過於迷陷無法掌握的潛意識治療方法,容易忽略案主當下所應面臨到的真正問題。  由於波爾曼在實務方面經驗豐富,他深切地了解案主對於解決問題的期盼與渴望,對於診斷派如此缺失效率的方面極為詬病,所以相反的問題解決學派才為講究「有效率」的工作模式,強調對於問題解決的行動與認知,體認問題解決「過程」的產生更能達到目標的完成。

問題解決學派的基本步驟

從4P到6P

MCO的評定考量

處遇流程的評定

結語

參考資料

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社會個案工作,民國74年出版,發行所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廖榮利,動力個案工作,民國66年出版

簡春安,趙善如,社會工作哲學與理論,2008,巨流圖書公司印行

(吳來信,社會個案工作導讀,2008,空大學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