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解決學派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問題解決學派由Helen Perlman在一九五0年時所提出,由於當時許多人對動態心理學為主的功能派及診斷派,感到不滿,希望有新的理論取而代之,問題解決學派因此而生。此派認為人的一生就是一連串問題解決的過程,經常需要面對各類的問題,個人生活是完全開放的,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勢必經常面臨問題,假如個人無法適當的解決其問題時,可能是缺乏動機、能力與機會,因此機構必須提供所需的物資或是社會、心理的協助,幫助解決其問題。
目錄
前言
問題解決學派是個案工作裡一個重要理論,主要希望案主在過程中,促進解決問題的能力。創始者Perlman女士她在社會工作專業理扮演重要的先導者角色,她在紐約自修的整個過程中,經常演講有關於人們每天生活在社會上、情緒上的各種問題,遍佈整個紐約社會工作,引起其他學派的討論。她的工作經驗讓她在社會個案工作有多元的觀點,讓實務社會工作服務發展成有概念的架構。當社會工作還是習慣用診斷派及功能派理論時,在一九五0年代創立社會個案工作:問題解決學派,是由診斷派分枝來的,並採借功能派的實施觀點及自我心裡學理論,存在主義的哲學觀點,社會學中有關社會自我的發展理論,而綜融而成(Perlman1977:1290-1291;陳月娥2006:****)。
基本假設
人類生活是一連串問題決的過程
假如一個人無法適當的處理問題時
個案工作的目標
引導改變的動機
提升能力
提供扮演適當角色的機會
個案工作的四要素
個人(person)
問題(problem)
地點(place)
過程(process)
診斷
治療
結語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份:
廖榮利 (1986)。社會個案工作。北市:幼獅。
呂民睿 (2002)。社會工作個案研究-方法ˋ探討與處遇。台北市:宏葉文化。
王慧君 曾華源 黃維憲 合著 (1985)。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市:五南。
陳月娥(2006)。社會工作。千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