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解決學派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27日 (四) 04:45 由 CYUT9529133A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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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決學派由Helen Perlman在一九五0年時所提出,由於當時許多人對動態心理學為主的功能派及診斷派,感到不滿,希望有新的理論取而代之,問題解決學派因此而生。此派認為人的一生就是一連串問題解決的過程,經常需要面對各類的問題,個人生活是完全開放的,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勢必經常面臨問題,假如個人無法適當的解決其問題時,可能是缺乏動機、能力與機會,因此機構必須提供所需的物資或是社會、心理的協助,幫助解決其問題。

前言

問題解決學派是個案工作裡一個重要理論,主要希望案主在過程中,促進解決問題的能力。創始者Perlman女士她在社會工作專業理扮演重要的先導者角色,她在紐約自修的整個過程中,經常演講有關於人們每天生活在社會上、情緒上的各種問題,遍佈整個紐約社會工作,引起其他學派的討論。她的工作經驗讓她在社會個案工作有多元的觀點,讓實務社會工作服務發展成有概念的架構。當社會工作還是習慣用診斷派及功能派理論時,在一九五0年代創立社會個案工作:問題解決學派,是由診斷派分枝來的,並採借功能派的實施觀點及自我心裡學理論,存在主義的哲學觀點,社會學中有關社會自我的發展理論,而綜融而成(Perlman1977:1290-1291;陳月娥2006:****)。

基本假設

人類生活是一連串問題決的過程

假如一個人無法適當的處理問題時

個案工作的目標

引導改變的動機

提升能力

提供扮演適當角色的機會

個案工作的四要素

個人(person)

問題(problem)

地點(place)

過程(process)

診斷

治療

結語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份:

廖榮利 (1986)。社會個案工作。北市:幼獅。

呂民睿 (2002)。社會工作個案研究-方法ˋ探討與處遇。台北市:宏葉文化。

王慧君 曾華源 黃維憲 合著 (1985)。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市:五南。

陳月娥(2006)。社會工作。千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