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兒童之處遇——以大甲李綜合醫院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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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童通報之流程(非性侵害事件))
(家庭暴力案件處理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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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案件處理之流程==
 
==家庭暴力案件處理之流程==
 
依據醫院家暴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如下:
 
依據醫院家暴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如下:
#門、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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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急診、兒科、外科
 
##家暴受害者至本院求診主動告知為家暴受害者
 
##家暴受害者至本院求診主動告知為家暴受害者
 
##醫護人員於治療過程中經專業判斷疑似家暴受害
 
##醫護人員於治療過程中經專業判斷疑似家暴受害

於 2007年5月26日 (六) 14:16 的修訂

兒童遭受成人所給予在精神、肉體、性行為上的嚴重傷害,有損其身心健康發展。

請看一下如何寫出好條目
首句定義,在大綱之下先跟大家說,醫院會依序做那些事,接下來才是一一說明各個項目。

受虐兒童身體傷害之指標

依據社工員之解說,如下:

  1. 身體上之指標
    1. 瘀青
    2. 留下的疤痕
    3. 新傷加舊傷
  2. 精神上之指標
    1. 性虐待(如猥褻以熟人居多)

受虐兒童之家庭背景

依據社工員的解說,以下列舉為大多數:

  1. 不論雙親、單親、繼親和隔代教養皆有
  2. 在工作不穩定的情況
  3. 在酗酒後造成精神不理智

受虐兒童之通報者

依據社工員的解說,以下之列舉項目:

  1. 護士人員(可從病患談天中得知,並通知社工員處理)
  2. 媽媽(帶小孩來驗傷)
  3. 老師(帶學生來驗傷)
  4. 社工員自行發現

社工員預估之準備

依據社工員與案主會談,以下列舉須知:

  1. 事先需做筆記(要問問題之順序)
  2. 準備相關資料(如家暴或性侵害之通報表)
  3. 做情緒上的調適,不要緊張
  4. 先與案主建立關係,讓案主信任你
  5. 觀察親子之間的互動(如親子間的談話、肢體動作或表情中去查看)
  6. 請護士人員說明案主的身體狀況(如身體上有哪個地方瘀青、紅腫)
  7. 醫護人員會先討論案主的身體受傷的情況,傷口是否是有被虐待的可能
  8. 再通知社工員做討論,依案主的家庭背景和受虐的情況下去預估
  9. 確定或可疑被受虐的兒童,通報社會局或性侵害防治中心來處理後續

家庭暴力案件處理之流程

依據醫院家暴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如下:

  1. 門、急診、兒科、外科
    1. 家暴受害者至本院求診主動告知為家暴受害者
    2. 醫護人員於治療過程中經專業判斷疑似家暴受害
  2. 門、急診醫護人員通知社工員前往處理
  3. 社工員協助就診驗傷,安撫受害者情緒,會談並瞭解其需求
  4. 協助取得驗傷診斷書(不論甲種或乙種診斷書皆具有法律效力)
  5. 告知相關權益,包括如下:
    1. 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受害者之權益保護
    2. 告知受害者醫院有通報責任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之服務業務項目
  6. 協助受害者辦理批價、領藥等手續
  7. 填寫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急診護理人員、值班護理長或社工員),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FAX:04-25251732或由家暴中心處理相關後續問題
  8. 追蹤
  9. 結案

性侵害案件處理之流程

依據醫院性侵害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如下:

  1. 個案求助或院外機構轉介
    1. 急診檢傷分類、協助掛號、陪同前往婦產科驗傷採證。
    2. 由ER Call值班婦產科醫師並通知社工員協助處理。
    3. 夜間及假日則由值班護理長協助處理(協助事項如:陪同個案就診驗傷、填寫知會單、情緒安撫等)。
    4. 隔日由值班護理長通知社工員並轉交個案資料。
  2. 詢問事件發生情形釐清是否需採證
    1. 不需要時,請受害者填寫切結書
    2. 需要時,解說採證流程及說明相關權益
      1. 需填寫採證同意書才可採證。
      2. 不可將證物盒帶回,需由醫院轉交警察單位。
      3. 證物盒將統一由北市刑大法醫室保存。
      4. 此類案件一律需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且資料會保密。
      5. 性侵害案件自90年起一律改為『非告訴乃論』。
  3. 填寫採證同意書
    1. 未滿18歲之被害人採證同意書需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寫及蓋章。
    2. 同意書上需填寫身份證號、戶籍地址、電話並簽名蓋章。
  4. 進行採證
  5. 醫師開立專用之驗傷診斷書
  6. 協助受害者掛帳、領藥
    1. 此類案件一律採掛帳方式,然後由批價承辦員開立收據予社工員向防治中心請款。
    2. 若有健保IC卡者仍須讀取一次就醫序號。
  7. 告知受害者可於二週後回診(掛婦產科門診)看檢驗報告
  8. 填寫知會單FAX給性侵害防治中心(25251732)並通知警察單位拿取證物
    1. 知會單內容需填寫清楚:包括是否需協助、是否報警、受理警局、警員名字及電話、加害人相關資料等。
    2. 若被害人已報警,請受理警局派人拿取證物盒;若被害人尚未報警,請通知轄區警局派人拿取。
    3. 若有警察單位前來拿取證物盒,務必拿證物盒簽收本請警察簽收。
    4. 知會單請傳真至被害人之戶籍地縣市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
  9. 填寫個案記錄,並作追蹤關懷

受虐兒童通報之流程(非性侵害事件)

  1. 通報人
    1. 通報單位
    2. 通報人員
    3. 單位名稱
    4. 姓名
    5. 電話
    6. 通報時間
  2. 受保護/暴害人
    1. 填寫基本資料
    2. 安全聯絡人
    3. 與受保護(被害)人關係
  3. 相對人
    1. 填寫基本資料
    2. 其他可連絡之親友
  4. 具體事實(為受虐兒童通報之流程當中重要的一環,需詳加的描述)
    1. who
    2. what
    3. when
    4. where
    5. why
  5. 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
    1. 相對人身分
    2. 就學狀況
    3. 通報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社工員宣導防治受虐兒童之方式

  1. 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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