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兒童之處遇——以大甲李綜合醫院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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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情緒上的調適,不要緊張 | #做情緒上的調適,不要緊張 | ||
==家庭暴力案件處理之流程== | ==家庭暴力案件處理之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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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受害者至本院求診主動告知為家暴受害者 | 家暴受害者至本院求診主動告知為家暴受害者 | ||
醫護人員於治療過程中經專業判斷疑似家暴受害 | 醫護人員於治療過程中經專業判斷疑似家暴受害 |
於 2007年5月26日 (六) 05:03 的修訂
兒童遭受成人所給予在精神、肉體、性行為上的嚴重傷害,有損其身心健康發展。
請看一下如何寫出好條目 首句定義,在大綱之下先跟大家說,醫院會依序做那些事,接下來才是一一說明各個項目。
目錄
受虐兒童身體傷害之指標
受虐兒童之家庭背景
依據社工員的解說,以下列舉為大多數:
- 不論雙親、單親、繼親和隔代教養皆有
- 在工作不穩定的情況
- 在酗酒後造成精神不理智
受虐兒童之通報者
依據社工員的解說,以下之列舉項目:
- 護士人員(可從病患談天中得知,並通知社工員處理)
- 媽媽(帶小孩來驗傷)
- 老師(帶學生來驗傷)
社工員預估之準備
依據社工員與案主會談,以下列舉須知:
- 事先需做筆記(要問問題之順序)
- 準備相關資料(如家暴或性侵害之通報表)
- 做情緒上的調適,不要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