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學派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13年10月20日 (日) 15:05 由 Casehsu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102個案,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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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個案工作之功能學派,於1930年由Robinson及Taft所提倡,其中強調工作者和案主之間關係的重要性,案主自決,以及跟機構和社會結合起來而發揮功效,且其理論基礎是以實用心理學為主,適用層面也非常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