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學派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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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學派社會工作起源美國的賓州大學,由塔福特(Taft)、羅賓森(Robinson)和蘭克(Rank)所創立。功能學派受到蘭克教授的自我心理學影響,認為一個人的行為是受到個人的意識影響,改變的關鍵在於案主,而社工員只是從旁輔助案主與社會互動的角色。
3 定義可再深入些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的目標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的目標在於發揮個人、團體和社區的人力,以達到個人滿足和社會利益的境界;同時發揮社會力量以發展社會政策、社會機構和健全的社會,使社會上所有的人,都有達成自我實現的機會。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的特質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有三大特質: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的原則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有五大原則: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的強調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所強調的是: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的價值觀
功能學派社會工作的價值觀是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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