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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2008/1/19|}} <!--請注意:請在這行文字底下進行編輯,請不要刪除或變更這行文字以及這行文字以上的部份。--> '''優勢觀點(Strengths Perspective)''':是對於病理觀點的反動,以及對於問題解決學派的修正,其對人抱持正向觀點,並肯定每個人的改變潛能及其優勢可被發掘和運用。終極目標強調「人之復元」,即找到自己並建立滿意、具品質、有意義的生活。(宋麗玉、施教裕,2009) 定義、架構、文獻都出來了! 有進展,繼續加油! == 前言 == **社會工作是一種「助人自助」的專業,主要是促進和創造「人」或「環境」的改變,而人在情境中,所以最後的決策還是取決於案主的決定。助人的木鰾就是希望案主能夠「自助」,畢竟專業人員的陪伴是有限的,案主仍然必須學習如何面對人生的課題,以及每日生活的自理與挑戰。 **問題解決是個人存活的必須活動,是一個理性的認知和行動過程,是需要個人願意自行主動去改變的行動,然而許多案主仍然是非自願去改變的,所以關鍵就在於「如何開啟改變的動力」?而社工到底是該解決問題還是要幫助案主成長? **「優勢觀點(Strengths Perspective)」於1982年發展於美國堪薩斯大學社會工作福利學院之Charles Rapp教授,以及Ronna Chamberlain博士生共同研究。對案主採取一個全新的視角,視案主為一群儘管身陷處境、具有疾病、部分失能或者是人格欠缺,仍然有其他的優勢存在,而這些優勢卻常常被予以忽略。 == 理論 == **此觀點並非否認案主面臨的困難與痛苦,其主張狹隘地關注個人的病理則阻礙個人發掘優勢。(Miley et al.2004) **優勢觀點對人有兩項基本假定:(1)有能力生活的人必然有能力使用與發展自己的潛能,並且可以取得資源;(2)人類行為大多取決於個人所擁有的資源(Modrcin,Rapp,Chamberlain,1985),即對人有絕對的相信與肯定。 **關鍵在於,著重優勢讓工作者看到的是「可能性」而不是問題、「選項」而不是「限制」、「安康」而不是「疾病」。(Rapp,1997) **此模式肯定每個人都具有優勢,就案主而言,只是暫時被問題掩蓋,社工員反映其優勢,予以讚賞以協助案主察覺自己,即自尊和自我效能之肯定。 **復元指「一個改變態度、價值、感受、目標、技巧、與/或角色的深沉個人過程,無論疾病所造成的限制是否存在,個人能夠超越疾病,過著滿足、有希望、又有貢獻的生活」。(Anthony、Cohen、Farkas、Gagne,2002) **優勢觀點和復元的關係如下(宋麗玉、施教裕,《優勢觀點─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2009): 1.復元是案主欲達到重建自我主體性的終極目標,所須經歷的過程與努力,優點是復元過程中案主可以發現即使用本身內外各種資源的潛能與力量。 2.復元的渴望,即可以激勵優點的運用;優點乃是本著生態觀點,積極經營個體在情境中所具有的各種內外資源,藉以發揮最大潛力和功效。 3.發掘與運用優點是方法,復元是生命歷程與目標。 == 實務 == == 參考文獻 == #宋麗玉、施教裕等合著,2009年,《優勢觀點─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台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國立政治大學,2009年,《復元與優勢觀點國際研討會─論文集》,國立政治大學。 #沈天勇著,2009年,《以優勢觀點探討隔代教養青少年家庭之祖孫互動─以臺北市某國中為例》,天主教輔仁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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