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記錄"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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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民國88年10月初版十二刷)社會個案工作。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 1.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民國88年10月初版十二刷)社會個案工作。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
於 2006年12月1日 (五) 18:09 的修訂
壹、個案記錄之定義
- 內容和方式能夠協助機構和工作人員提供良好和正確的服務,已完成助人專業的服務目標。
參、個案記錄之種類
- 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用以登載社會工作師與案主接觸過程及對問題發掘與處理資料
-接案紀錄(含:個案來源ˋ個案之問題需求及內容ˋ處理建議及情形)
-訪視或會談紀錄
-轉介紀錄(含:案主基本資料及其家庭概況ˋ案主主要問題ˋ社會工作師處理經過ˋ轉介理由及期待)
-結案紀錄
- 漢彌頓(Hamiton)~
-敘述的形式
-摘要的形式
肆、個案記錄的方式與原則
伍、會談過程中記錄之問題
陸、個案記錄之重要性
- 對於一個優秀的社工員來說,撰寫紀錄是助人專業技巧之一,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因此,他們總在會談結束後,立即將重要內容記下,以免再接案會談、提供服務而累積太多內容,產生個案資料混淆不清的情況,影響整體服務。
- 一個好的紀錄是基於良好的事實報導和良好的思慮;一個好的紀錄是社會工作良好服務的基本要素。(Kagle,1983,P149)
- 每個工作員平均約需花費10%~30%的時間在閱讀與書寫記錄上。(Briar,1966,Middleman&Goldbeg,1974,Fisher,1977:33)
柒、參考文獻
- 中文書目
1.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民國88年10月初版十二刷)社會個案工作。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2.
3.
4.
- 英文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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