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工作直接服務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月19日 (五) 15:11 由 CYUT9529051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前往: 導覽搜尋

社會功能必須靠健全的心智和適當問題的能力發揮,所以直接服務必須因應案主本身的變化而給予必要的措失。而每天所要面臨的事件很多種,也要針對不同的事件做不同的處理。唯一的共同點是讓案主能從中獲得社會的利益和增加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再傍徨無助。


問題解決能力訓練

  • 問題解決能力訓練的原則

(ㄧ)訂契約的過程中即讓案主參與

(二)分析問題並說明學會解決問題技巧的重要性

(三)利用干預來學習新的互動模式

(四)要求案主遵守互動規範

  • 解決問題的步驟

(ㄧ)承認問題

(二)分析問題及辨認案主的需要

(三)一起腦力激盪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法

(四)考量每ㄧ選擇,挑選最適當的方法

(五)實行所選擇的方案

(六)評估結果

  • 加強案主解決問題技巧的方法

社交技巧訓練

  • 社交技巧訓練的重要性
  • 評估需要訓諫的社交技巧

(ㄧ)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 訓練的步驟

自我肯定訓練

  • 自我肯定的意義
  • 自我肯定和行為語言
  • 自我肯定與認知障礙
  • 自我肯定與賦權

認知重建

  • 認知重建的程序與步驟
  • 工作者的角色

參考文獻

  • 廖榮利 (民75)社會個案工作。北市:幼獅文化事業公司。
  • 陳月娥 (民86)社會工作。北市:千華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 潘淑滿 (民89)社會個案工作。北市:心理出版社。
  • 謝秀芬 (民91)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北市: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 曾華源、李自強 (民95)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北市: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