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參與"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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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異)

於 2013年10月20日 (日) 14:44 的最新修訂

增強案主成為工作的合夥人,(林萬億,2006)強調將案主納入系統評估的程序,是給予案主依他自己的觀點發聲,這做法對於案主也有充權的行動力。(曾華源,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