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環境中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13年12月1日 (日) 16:02 由 SCU01116164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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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環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簡稱PIE

前言

 以社會心理基礎了解個人、家庭、團體、社區是社會工作重要的專業標記(Mattaini&Meyer),社會工作依循人在環境中的概念提供服務的歷史進一世紀了,從Richmond(1917)開始多次重新定義。

在這裡我將介紹有關人在環境中的相關概念知識,並提到生態理論的相關概念。

概念

Mary Richmond曾經重視PIE(person in environment)(但PIE不是Mary提出的),她強調社會層面、社會診斷(強調社會關係對個人與問題具有影響)。 個人生活的環境形成一個相互影響的系統,個人行為反應來自他對環境的知覺和感受,「因此心裡感受和外在行為同樣重要」。 「人在情境中」PIS(person in situation)、PIE(person in the environment)皆強調個人的行為同時受其內在的心理和外在的社會因素所影響。包含三個因素: 人、環境以及兩者交互影響。 1.「人」是指個人內在心理體系,以人格發展和自我(Freud)功能為主。 2.「環境」是指個人生活社會網絡以及物質環境。 3.「人和環境交互影響的體系」(注意有體系觀點: 如家庭體系、生態環境或社區)任何部分之改變,將引起其他部分之改變,如此不斷地交互影響、模塑,最後達到平衡狀態。

延展

生態系統觀點(ecosystem perspective)整合源自生物學生態(Dubos,1972)與一般系統理論(von Bertalanfft,1967),Germain(1973)將生態觀點帶入社會個案工作。早期社會工作將環境視為人生活的背景是靜態概念,生態學關注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關係,概念上較接近一般人的生活經驗,生態概念能同時掌握個人、環境,以及個人與環境之間的交互關係,生態觀點是一種將人與環境整合在同一個特殊的社會與文化脈絡系統中,提供涵蓋、梳理,同時不過度簡化,了解個人與環境之間交互關連與多層次複雜現象的視角。生態理論關注的焦點是有機體與環境間的調適,維持兩者間的靜態平衡(equilibrium)

棲息地(habitat)概念

.有機體生長的地方。以人類而言,棲息地是指特定文化脈絡中的物理與社會因素(Hepworth et al.,2012)。當棲息地有豐富的資源,而能提供有機體成長和發展所需,人就會逐漸繁殖和成長;反之社會功能受影響。例如、支持程度高的社會網絡,可以減緩生活壓力,而缺乏社會支持網絡的人,在面對生活壓力時可能出現憂鬱、物質濫用、暴力或其他破壞性行為等狀況。社會工作評估服務使用者棲息地-及社會生活狀況。

生存空間(niche)概念

.生存空間是指人在社會扮演的地位和角色,個體須握有取得資源的機會,否則無法建立自己的生存空間

立基點(hitch)

.個人在所屬社會所佔的地位與角色。

人際關聯、能力、自我導向、自尊(Germain,1991)

.此四個概念相互依賴,從依附關係開始的自然過程。人際關係是人類天生的依附能力,能力是個人在環境中覺得自己有效能,自我導向是一種控制感,能控制自己內在趨力與外在壓力,能夠做出有效率的選擇與決定,自尊是對個人的正向感受。

適應

人與環境相互影響,相互調整。

因應能力

一囗問題解決能力,亦為處理因壓力而起的負向情緒。 ===生活壓力===只人與環境交互影響後的心理、生理、社會綜合現象。

權力與壓迫

各種社會偏見。

運用缺點

個人與環境兩個因素在實務上始終處於不平衡狀態,實務工作者一個人偏好選擇關注觀點,忽略影響個案的另一個因素(Mattaini&Meyer,2002),例如實務工作者可能聚焦於拒絕兒童的心理狀態,處理憂鬱症,忽略兒童在學校與家庭中的生活狀況及行為表現;也可能出現實務工作者以社會環境因素為重,認為兒童拒學是因為在學校被同學排擠、孤立,忽略兒童心理狀況。

原因

運用人在環境中概念,實務工作者常不自覺地將「人類行為」與「環境」區隔處理,而可能原因有以下: (1)社會環境因素與服務使用者困境之間的關聯不明顯,不容易找到介入點改變;(2)個人行為發展的知識相對於社會環境比較完整、豐富;(3)實務工作者參照相近的諮商與心理治療專業的工作方式,忽略社會因素(Kemp et al.,1997)。

參考文獻

社會個案工作/吳慧菁等著;曾華源主編 一版--台北市:紅葉文化,2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