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2月2日 (六) 13:25 由 CYUT9529020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社區組織是一種干預的方法,經由一個以專業的變遷推動者來幫助由個人、團體以及組織所構成之社區行動體系,從事有計畫的集體行動,以解決社會問題的工作過程。 社區發展強調自助和互助,鼓勵社區人士運用地區的資源,動員本身的力量去解決社區問題及協助有需要的人士,例如:老年人、單親家庭和弱能人士等,就著他們的需要來發揮自助和社區照顧的能力,這是社區發展一項很重要的目標與策略。(馮家正,1995,社區工作新程式,香港)
社區組織相關法令
社區發展相關工作
社區發展協會應針對社區特性以及居民的需要,配合政府社區法展指定工作項目及政府年度推薦項目和社區自創項目,訂定社區發展計畫、編訂經費的預算、積極的推動。
- 目前社區指定的工作如下:
- 公共設施建設:
- 新(修)建社區活動中心
- 社區環境衛生及垃圾之改善與處理
- 社區道路和水溝之維修
- 停車設施之整理與添設
- 社區綠化與美化
- 生產福利設施
- 社區生產建設基金之設置
- 社會福利之推動
- 社區托兒所之設置
- 精神倫理建設
- 加強改善社會風氣重要措施及國民禮儀範例之倡導與推行
- 鄉土文化、民俗技藝之維護與發揚
- 社區交通秩序之建立
- 社區公約之制定
- 社區守望相助之推動
- 社區志願服務團隊之成立
- 社區圖書館之設置
- 社區全民運動之倡導
- 公共設施建設:
而政府年度推薦項目由推薦之政府機關函知,社區自創項目應配合政府年度社區發展工作計畫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