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技巧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22日 (三) 13:49 由 CYUT 9529088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提出的問題需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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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社會工作的技巧確實存在且廣布四方,見於團體工作與會心團體(encounter)、人類潛能與個人效率法、行為目標與治療契約(treatment contract)的使用、任務中心個案工作(task-centered casework)、共同諮商、交流分析(transactional analysis)、社交技巧訓練、角色扮演、遊戲、模擬演練等等。「David Welham 著 P.5」

輔導技巧之預估

輔導技巧之設定目標

輔導技巧之方法與程序

輔導者需仔細傾聽案主的問題

當案主在陳述自身的問題時,輔導者需專心的聆聽,盡量不要打斷案主的談話,這樣才能讓案主把想要說的話毫無隱藏地說出來。身為一位聆聽者,不可表現出不耐煩的口氣和動作,這樣會使案主的談話有所保留及限制。並且告訴案主,此次談話內容屬於完全保密,這樣案主會更加地放心。 在案主的談話中,適時的做出回應,讓案主了解你是有專心的融入這次談話,並給予一些建設性的回話,這樣會使案主更積極的表達自己。 而當案主有一些負向的或者消極的想法時,輔導者要適時的介入、干預,並給予正確的觀念及引導,這時說一些:「不要想太多、看開一點」的話,是毫無幫助的,不如讓案主主動接受事實,提早發現問題所在。

提出的問題需清楚明白

需清楚明白的提出問題,使問題明顯化,讓輔導者能正確的了解問題所在,並做出適當的處理及回饋,如果案主在談話過程中,有表達不清楚的地方,輔導者可要求案主再做一次講解,好讓輔導者找出重點,這樣才能有正確的思考方向,以免做出不恰當的處理,也好讓案主知道你了解他所說的意思。

需以正向、積極的態度解決問題

把重點放在當下

需存在著同理心

輔導技巧之評量

參考文獻

  • 普利斯特(Philip Priestley)等著.「社工輔導技巧」
  • Dean H.Hepoworth,Ronald H.Rooney,Jo Ann Larsen等著.「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