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工作之過程
社會團體工作之過程(group process)是指兩個人以上的集體,追求共同目標,使成員間從陌生到熟悉培養互相依賴信任與人際互動的程序階段。(1985林萬億)
3 條目的定義,直接放在首句就好。
團體工作開始階段(前期)
工作人員先構思團體活動的內容與形式在決定並公佈聚會時間地點規模大小及主要目標而後,當團體成立後第一次聚會時,領導者會請成員彼此熟悉對方,並且協助成員間及成員與團體工作者(團體領導)之間建立親密的關係。所以團體工作者在開始時,要表現出三種建立關係的重要行為和態度:
- (1)同理心:設身處地的替別人著想,能夠站在對方的立場瞭解對方的感受;
- (2)真誠:誠實、放開心胸部隱瞞自己的情感勇於表達內心的話;
- (3)溫暖:適當的關懷,感受對方,並積極給予慰問和傾聽對方的心聲。
(李增祿民國84年社會工作概論p165-166,林萬億民國74年團體工作P195-197)
成員開始剛進入團體總有些不安全害怕的傾向,在團體開始第一次接觸,成員毀彼此評估,分享經驗及非語言的一些訊息如穿著打扮或個人外在的特質進行互動或以經驗較為相近的人做互動,例如:興趣、年齡、性別、種族、教育背景、社會地位、生活經驗與行為模式做為互動的基礎。 第一次交換的訊息常是較刻板的談話,試圖了解共同的興趣,希望能讓彼此熟悉。 當團體開始進行,團體成員努力使彼此有接觸,但她們避免太接近而有所防備因為擔心太親近會給自己帶來傷害。團體初期,成員較關心自己在團體中的表現,對自我要求較高較謹慎。成員會對團體期待些什麼,或自己在團體中的表現,常常會較沒信心。 此時工作人員必須清楚了解成員的情況及他們的行為模式,並鼓勵他們發展對個人和團體目標有力的方式,如工作員示範和加強開放是互動的模式,並鼓勵成員參與,使成員間增加彼此瞭解,互相觀察並給予回饋,工作人員在旁給予協助讓成員感受到這團體活動的氣氛,使成員感覺滿足、被接納、歡迎、包容。 此時工作者主要的目的,在於協助成員以合作和創造性的態度一起參與,並感受到他們對團體獨特的貢獻是受到尊重、肯定和感激的。 為完成開始階段的主要目的,需要做到下列幾項:
- 1. 打破沉默,自我介紹
- 2. 訂定團體的目標和功能
- 3. 成員開始討論參與,但讓他們尊重發言者,及團隊合作,對他人是時給予回應,支持並建立彼此的信賴關係。
- 4. 凝聚團對精神
- 5. 引導團體的發展
- 6. 平衡團體過程中的任務性和成員的情緒因素
- 7. 確定團體的目標
- 8. 建立工作的契約
- 9. 幫助成員在工作過程中有動機,有能力
- 10. 事先預測團體阻礙的因素
(許臨高、莫黎黎譯 團體工作實務 p217-243,沙依仁、汪亮演合著社會工作管理P335)
團體形成階段
此時成員因多次見面熟識後,對彼此產生試探認同但也開始產生情緒上的不安矛盾及抗拒,工作者必須協助成員,使成員開始與他人更進一步的互動,與對方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並確立角色體系和行為模式,產生有助團體發展的團體規範,及團體目標,團體結構的形成,我們稱此時為團體形成時期.
- 團體規範(group norms):是指語言與飛語言的溝通規則與影響他人行為的方式。初期團體會提出一些共通性和具體的規範,如:
保密、守時、參與、討論、傾聽、責任、誠懇、非評判性的接納對方、高度的自我接露、自我了解、對行為不滿時的表達,以及勇於接受改變的能力等。
因此規範是凝聚力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調節溝通的基礎。
- 團體目標:是指一種協商的過程所得到的結果目的。所謂團體目標所包含的四種目標的整合,分別為
- 服務目標
- 工作者的目標
- 個人目標
- 團體目標
- 團體結構(group structures):是指成員關係的模式組成。其型態可分為:
- 溝通結構
- 社會計量結構
- 權力結構
- 領導結構
- 角色結構
團體協商階段(風暴期)
團體維持階段
團體結束
團體發展階段之比較
結語
參考文獻
- 李增祿主編,民國84年,<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 沙依仁、汪亮演合著,民國93年,<社會工作管理>,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 林萬億著,民國74年,<團體工作>,臺北市,三名書局
- 許臨高、莫藜藜譯,原著RONALD W.TOSELAND、ROBERT F.RIVAS,1998,<團體工作實務>,台北,雙葉書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