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交易防制個案追蹤輔導計劃——以台中縣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目錄
緣起
法令誕生
兒少性交易防制處遇流程
兒少性交易防制個案追蹤輔導計劃
執行計畫書
處遇流程
追蹤案之執行人力及其相關培訓、招募
執行狀況與說明
- 與法令產生對立、衝突之因素?
- 案主抗拒、失蹤或其他之因素?
執行時所面臨之問題與其解決方式
- 與法令產生對立、衝突之因素?
- 案主抗拒、失蹤或其他之因素?
˙案主對輔導產生抗拒
詳細內容:
因為案主在教養院已待上一段時間,在他們心中會解讀成『坐牢』,等到期滿被放出時,案主會認為自己已經出獄,為何要再接受額外時間的輔導因而產生心理上的抗拒、排斥。
解決方案:
如果追輔員順利找到案主,但是案主堅持不願意配合時,機構仍然會做開案的動作,追輔員會盡量在輔導過程中取得案主的信任或是建立友情,使其配合機構;若追輔員未找到案主,或是已找到案主,卻在每次的輔導時間聯絡不上案主時,且情況維持長達三個月至六個月,則可以依『聯絡不到案主』為由,執行結案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