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照顧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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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指我們要提供適度的干預與支持,好讓被照護者覺得他們有獲得自主的權利、掌握自己的生活。
社區照顧分成兩類:
- 在社區內接受照顧:讓被照護者可以留在自己家裡生活,這樣他們就不會像待在機構一樣覺得沒自主性,待在家裡至少不會覺得什麼事都不能做。
- 由社區負責照顧:社區中的人如家庭、鄰居、義工等,他們是社區中照顧圈的一份子,可以照顧、關懷社區中的人的需要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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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的理念與來源
社區照顧是要找出並結合正式、非正式資源,好讓照顧者能將這些資源給需要照顧的人,使被照顧者能在家中生活,而又能得到照顧。(蘇景輝,2003)
社區照顧源自1950年代的英國,當時許多人希望改變機構收容的負面影響,尤其是兒童院、精神病院、老人院等,因為機構收容會讓被照顧者感覺心理受創,且讓他們覺得沒有獨自生活的能力,因此當時的人希望可以在社區內提供服務給被照顧者。而柴契爾夫人在1980年執政後,英國更將社區照顧當作重要的福利哲學,減少地方政府的照顧者角色,鼓勵更多非正式、私有化服務的發展。
社區照顧的角色
為了發揮照顧管理功能與達到他們的目的,他們在社區照顧中扮演著各種不同的角色,這些角色分為:(P424~P428,黃源協,2000)
- 協調聯繫者
- 倡導者
- 經紀人
- 同事和合作者
- 顧問
- 諮商者
- 治療者
- 評估者
- 供給者
- 規劃者
- 服務發展者
- 服務購買者
社區照顧的特性
社區照顧的類型
社區照顧的資源
參考文獻
- 社區工作-理論與實踐,甘炳光等編著,民國85年5月,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 社區照顧台灣與英國經驗的檢視,黃源協著,2000年6月,揚智文化事業有限股份公司
- 社區工作-理論與實務,蘇景輝著,2003年,巨流圖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