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發展實務理論之模式"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529040 (對話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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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發展或社區組織,其本身是一種工作過程或工作方法。( 徐震 96年 P277) | 社區發展或社區組織,其本身是一種工作過程或工作方法。( 徐震 96年 P2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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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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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6年11月24日 (五) 16:55 的修訂
缺 失 通告 |
同學,已經是第十週囉,要注意一下您的進度吶~~注意,請於三日內自行移除此通當,並於七日內進行改善,否則將影響您的分數。 |
定義
社區發展或社區組織,其本身是一種工作過程或工作方法。( 徐震 96年 P277)
- 勞史(Murray G. Ross)曾對「社區組織工作」作一個含有工作過程或步驟性質的定義稱:「社區組織再於協助證實其需要,決定其先後緩急,發展其解決問題的信心,尋覓資源(內在的與外在的)以應付此種需要,對之採取行動,並於行動中促進社區共同合作之態度。」 (徐震 96年 P277)
- 同時,勞史(Murray G. Ross)又對「個案工作」寫下了一格含有同樣步驟的定義:「個案工作再於協助個人證實其問題,發展信心與意志應付這些問題,尋覓資源(內在的與外在的)以解決這些問題,對之採取行動,並於行動中增加了解個人與個人人格統整的能力。」 (徐震 96年 P277)
- 以上兩個定義之:
- 相同點:1.發掘問題與需要2.發展解決問題的決心3.尋求內外的資源4.採取行動5.增加個人整合的或社區合作的能力。
- 相異點:1.個案工作服務的對象是「個人」其工作側重個人行為分析,需經研究、診斷、治療等步驟實行。2.社區工作服務的對象是「社區」,故步驟側重於集體行動的引導。 (徐震 96年 P277)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二節 工作原則
第三節 推行方式
第四節 案例分析
參考文獻
(徐震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