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扮演"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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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淑滿(民89)《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市:心理。 | + | 潘淑滿(民89)《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市:心理。<BR> |
− | 林萬億著(2012)《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台北市:五南。 | + | 林萬億著(2012)《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台北市:五南。 <BR> |
− | 謝秀芬 (民91)《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北市》: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 + | 謝秀芬 (民91)《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北市》:雙葉書廊有限公司。<BR> |
於 2013年11月3日 (日) 15:56 的修訂
角色扮演指的是社會個案工作者在提供案主專業服務時,會依照案主需求的不同,扮演不同的角色,通常案主的角色分為兩種:「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直接服務,社會個案工作者以直接、面對面的方式,提供案主服務。間接服務,社會個案工作者提供非面對面的方式,如管理、評估、研究等。(2000 潘淑滿)
個案工作角色的特質
個案工作角色的分類
直接服務個案工作者
間接服務個案工作者
結語
參考文獻
潘淑滿(民89)《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市:心理。
林萬億著(2012)《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台北市:五南。
謝秀芬 (民91)《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北市》:雙葉書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