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中途之家——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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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案主的情況依舊,會用哪些方法? | *假如案主的情況依舊,會用哪些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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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案主數度進出,那處理方式是否會相同?還是? | *假如案主數度進出,那處理方式是否會相同?還是? | ||
+ | *弘道中途之家之服務對象由哪些管道取得?如何評估這些社會邊緣戶,有哪些確切的條件或限制? | ||
+ | *中途之家提供緊急的短期服務,如何在安置期間去照顧到服務對象的身心需求及其長遠的轉介或案置之計畫,畢竟服務對象無法長期待在中途之家? | ||
+ | *照顧老人物資消耗量相當大,弘道中途之家除與大愛護理之家合作外,如何去籌措資源?有哪些管道? | ||
+ | *弘道有許多服務項目,是否有整合過機構內的服務資源和人力,透過整合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對象得到更多的照顧? | ||
+ | *去機構化,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對象融入社區中,弘道中途之家是如何幫助服務對象接觸社去、生活在社區? | ||
+ | *社工在中途之家的角色與功能? | ||
+ | *中途之家的志工招募與訓練。 | ||
+ | *倫理議題。 | ||
+ | *與老人醫院社工之間的合作關係如何? | ||
+ | *關於中途之家這個方案,從提案至實施這中間的歷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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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時間︰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下午2:00至3:00 | 訪問時間︰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下午2:00至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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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途之家中,並沒有專任志工,目前多由弘道受過訓練的志工來提供服務。 | 在中途之家中,並沒有專任志工,目前多由弘道受過訓練的志工來提供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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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機構化,能夠幫助服務對象融入社區中,但是去機構化並非中途之家的內涵,中途比較類似「轉銜」的概念,從醫院到社區、機構,這樣的階段性銜接服務,而且中途之家目前也是採機構模式提供服務,只是說在安置期間,可能選擇就近安置,幫助案主維持舊有家人、朋友的聯繫;透過復健,恢復案主本身的功能,使其能自立生活或者連結相關資源,由家庭或社區提供補充性服務,使其能於社區在地生活。 | ||
由於這個方案有與別的機構合作,所以和所有合作的機構都一樣,在擬定服務計畫的時候,會詢問老人醫院中的專業人員,醫師、復健師、社工的意見以及看法。並就各自的領域、專長和時間來分派服務的項目和內容。主要請院方及機構協助的有:案主在機構所住其間的身心狀況、相關福利申請…等追蹤。 | 由於這個方案有與別的機構合作,所以和所有合作的機構都一樣,在擬定服務計畫的時候,會詢問老人醫院中的專業人員,醫師、復健師、社工的意見以及看法。並就各自的領域、專長和時間來分派服務的項目和內容。主要請院方及機構協助的有:案主在機構所住其間的身心狀況、相關福利申請…等追蹤。 |
於 2008年5月11日 (日) 17:03 的修訂
中途之家,是在幫案主尋找到適合他所待的家前,讓案主暫時居住的地方,是一種短期、緊急的安置服務。
目錄
機構簡介
源起
據行政院經建會的推估,到民國120年,每5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且平均壽命會超過79歲,需人長期照顧者會逾15%........。當這樣令人省思的數字一再出現在眼前,我們感受到如此巨大的人口結構改變,也深知老人的事不能等。
因此,1995年3月13日,在王乃偉董事長、郭東曜理事長及柯麗鏞董事的發起下,與數位知名人士聯合捐贈一千萬,成立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為擴大服務全國獨居老人,乃以基金會的主要成員,於1998年10月18日聯合各地志工站成立全國性的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弘道志工協會。
服務宗旨
提升老人生活品質,弘揚孝道,聯合眾人用愛心關懷老人。
服務內容
- 老人日間照顧服務。
- 老人中途之家。
- 愛心宅配-居家照顧服務。
- 志工人力時間銀行。
- 暖呼呼送餐服務。
- 三代同堂孝親表揚-推動現代優質孝行。
- 老人文康休閒活動與長青課程。
- 急難救助。
組織現況
目前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共有總會以及北、中、南三個服務處,每個服務處的內容也都不太一樣,其詳細服務內容如下:
總會:督導嘉義縣、南投縣志工站、社區關懷據點、人力時間銀行、公關研發訓練、老人中途之家。
中部服務處:督導苗栗縣、台中縣市、新竹縣、彰化縣志工站、居家照顧服務、員林居家服務支援中心、西屯區居家服務支援中心。
北部服務處:台北縣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縣志工站、居家照顧服務、松山老人日間照顧中心。
南部服務處:督導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志工站、居家照顧服務、老人送餐服務、前金老人活動中心。
另外,弘道也在全國各地廣設志工站,包括離島,現在共有16個縣市設立。
老人中途之家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與社區養護機構合作,成立了「老人中途之家」,屬於緊急、短期安置的地方,其兼具許多功能,例如:保護、安養、復健、喘息服務等。希望能落實社會福利服務,給需要的人,一個暫時、安全的家,一個臨時的避風港。
服務對象
經濟狀況不佳,無法定傳染病及精神病,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 因各種因素,如:天災、人為惡意遺棄、虐待、忽略等,需要緊急安置者。
- 走失且流浪街頭,找不到回家的路的人。
- 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起居之獨居者,因規定或經濟能力,短期內無法進住公、私立之安養院者。
期限
進住時間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臨時性、緊急性安置為準。於案主進住期間,社工員會依其所需,轉介至合適的安養照護機構或安排案主回家。
收費
依縣市政府委託辦理老人福利機構之標準,每人收取以日計費八百元,以月計費為新台幣一萬仈仟六佰元整。
- 額外的部分費用,像是醫療復健,藥物以及健保自負額,另外計算。
- 若進住者為無力負擔費用者,本會會評估其狀況,給於補助或是申請急難救助。
- 進住時,需攜帶其病歷簡要、健保卡、戶口名簿影本以及印章。
服務項目
- 完整醫療團隊所提供之醫療及生活照顧服務。
- 採個案管理模式,由社工員與案主及其家屬,共同訂定進住、轉介、返家等各項計畫。
- 配合志工與照顧服務員,安排各項休閒活動,並適時給其適切的關懷。
- 提供案主與家屬所需之長期照護相關的福利資源諮詢。
接案流程
訪談大綱
- 請問,這個方案理念,當初是由哪方面提議的?
- 案主抗拒時,會如何處理?
- 當進住時間滿三個月後,會如何安置案主?
- 假如案主的情況依舊,會用哪些方法?
- 收費問題。
- 假如案主數度進出,那處理方式是否會相同?還是?
- 弘道中途之家之服務對象由哪些管道取得?如何評估這些社會邊緣戶,有哪些確切的條件或限制?
- 中途之家提供緊急的短期服務,如何在安置期間去照顧到服務對象的身心需求及其長遠的轉介或案置之計畫,畢竟服務對象無法長期待在中途之家?
- 照顧老人物資消耗量相當大,弘道中途之家除與大愛護理之家合作外,如何去籌措資源?有哪些管道?
- 弘道有許多服務項目,是否有整合過機構內的服務資源和人力,透過整合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對象得到更多的照顧?
- 去機構化,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對象融入社區中,弘道中途之家是如何幫助服務對象接觸社去、生活在社區?
- 社工在中途之家的角色與功能?
- 中途之家的志工招募與訓練。
- 倫理議題。
- 與老人醫院社工之間的合作關係如何?
- 關於中途之家這個方案,從提案至實施這中間的歷程。
機構訪談
訪問時間︰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下午2:00至3:00
訪問地點︰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中部服務處
受訪者︰劉培菁主任、王政杰社工員、黃智忠社工員
訪問者︰陳尼康,林知嫻,黃毓鈴
中途之家(以下簡稱中途)是弘道很久以前就有的業務,從民國八十幾年就有了。中途之家的理念起源,是弘道在從事居家服務的過程中,發現許多獨居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因為現今健保制度的緣故,致使住院時間縮短,回家後亦無法自己照顧自己,而且身上的病痛也未痊癒,所以出院回家,反而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解決的方法不是沒有,但如果將其送至安養機構,其中也會有無法負擔的人,也會有無法符合政府補助條件的人,所以如何幫助他們,是中途最初的理念起點。基於這些因素,弘道便延生出一種新的想法,就是,假如有個地方,能夠以“成本價”來幫助這些長輩,該有多好?
關於中途之家這個方案,由當時弘道的執行長郭東曜先生提出,和老人醫院院長討論合作後,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成立。當時的資金以募款為準,但因為這是一個全新的名詞,所以在與政府做經費申請時,法律上並無相關條例,所以在最初,是以募款的方式來支應相關費用,另外,在當時一位與弘道有淵源的重要人士,幫忙弘道錄製一張音樂CD,利用販賣所得,來幫助住在中途的人們。
中途所提供的是緊急的短期的安置服務,亦即處遇計畫中以「危機處理」為優先。案主能夠持續獲得照顧並且維持正常生活作為主要目標,假如案主的能力,可讓其回到社區自己生活的話,就會回到社區;如果不行,則是考慮尋求資源做長期安置。在案主進住中途這段期間,我們會去幫忙找一些社會資源來補強他的一些,然後外在資源就是協助他就醫及做復健。
服務對象的主要來源,大多是醫院、縣市政府、其他社福單位所轉介而來的。原則上,還是需要經由社工員評估建議,評估的面向為以下所列:
- 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 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分為內在以及外在。內在:家庭、家屬、親友…等內在支持系統,亦即案主的家庭或是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讓案主能夠維持正常生活者,通常就不收案。外在:慈善單位、政府…等外在支持系統,例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案主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通常,會送至中途的案主都是非自願的,因為他會進到中途一定是家庭失能或是沒有家庭,本身身體機能亦無法自理,經濟狀況亦無法負擔一般安養機構的費用,所以會被送至中途,一定是他不得已的,可能是經濟,可能是身體機能衰退或是疾病,其中也有的人很開心,因為終於有地方要安置了,因為有很多是失依的或是無親屬的,因故被送至醫院後,就一直住在醫院裡,但在現在礙於健保的限制,不可能就這樣讓他一直住下去,所以就會希望能夠有個安置的地方,以案主本身來講並不一定是自願的。
進住時間是以三個月為原則,但是會有案主找不到地方可以安置,所以有案主住超過半年的事情。會決定三個月,是因為三個月就差不多是政府有補助的期間,其中當然有一些比較棘手的狀況,那時弘道會依狀況來做調整,其中也有一些家屬會部份自費,費用會依家屬的經濟狀況,來決定分別要負擔多少。
案主來來去去的狀況並不多,大多都是進得去出不來,出得去的,都是找到外在資源,就是其一些親友能給予協助,或是他申請過政府的一些特殊的身分,可以到政府負責的公費安養院,通常都是要滿足其案主條件需求才會出去。
收費的部分,以現在的安養或是養護中心來說,標準有很多,因為每個機構的費用都不同,每間所要接觸的長輩及需要照顧的程度都不同,像有些就能自己行動,但有部份就像是需要插管的,所以收費方式本來就會有落差。中途之家的收費,是以政府公佈最低的價錢來安置案主,就是希望機構能夠以成本價,幫助我們收容這些需要幫助的案主們。
照顧老人的物資消耗量相當大,基本上,物資消耗是由合作機構來做處理,基金會主要是以現金補助為主。而且,因為款項得來不易,所以合作的機構也都以成本價來安置,這樣有公益理念,能認同中途之家的機構也是中途之家的資源其中一環。
弘道有許多服務項目,所以透過整合服務資源和人力,讓中途的服務對象得到更多的照顧。
- 志工服務:在案主機構安置期間或者案主回到社區初期,弘道會透過志工關懷訪視方式,來減少案主對人的疏離感,避免因角色喪失或功能衰退導致過度徹退、自尊低落及無價值感的負面想法。
- 居家服務:當案主回到社區初期,提供照顧服務。透過服務的介入,減少疾病與殘障方面對於案主生活造成的負面影響,並且提供案主所需的社會資源,以協助案主維持獨立自主的生活,使案主能重新適應社會生活。
在中途之家中,並沒有專任志工,目前多由弘道受過訓練的志工來提供服務。
去機構化,能夠幫助服務對象融入社區中,但是去機構化並非中途之家的內涵,中途比較類似「轉銜」的概念,從醫院到社區、機構,這樣的階段性銜接服務,而且中途之家目前也是採機構模式提供服務,只是說在安置期間,可能選擇就近安置,幫助案主維持舊有家人、朋友的聯繫;透過復健,恢復案主本身的功能,使其能自立生活或者連結相關資源,由家庭或社區提供補充性服務,使其能於社區在地生活。
由於這個方案有與別的機構合作,所以和所有合作的機構都一樣,在擬定服務計畫的時候,會詢問老人醫院中的專業人員,醫師、復健師、社工的意見以及看法。並就各自的領域、專長和時間來分派服務的項目和內容。主要請院方及機構協助的有:案主在機構所住其間的身心狀況、相關福利申請…等追蹤。
社工在中途之家的角色與功能有相當多,像是評估案主,了解個案之身心等面向狀況,來解決是否收案、轉介、擬定服務計畫、資源連結等。也會向民眾、家屬倡導,不要以善惡論來看中途所服務的對象,而是以他們的需求來看,看他們須不需要幫助。與家屬、親友溝通,請其拋開所擁有的成見、或是請家屬協調,共同協助中途對象以期能穩定生活。
結語
中途的服務範圍目前還是以台中地區為主。弘道曾經和新竹的一家機構合作過,因為當時弘道在新竹有志工服務,有收了中途的新案,於是在新竹就近找到了合作機構,但因為後來新竹志工解散,所以也就沒有再收新案。
現在的資金來源,增加了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的補助、也和大愛護理之家合作。有新增的經費來源和安置機構,能幫助擴展服務之範圍。
目前,正在規劃,是否可以增加南北兩地的服務,而且也在北南找到可以合作的機構,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可以再擴展,服務更多有需要的人。
資料來源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http://www.hondao.org.tw/
PS老師,我們這組主要是由我(9629075)負責編輯,其餘兩位負責訪談以及其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