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研究方法之種類"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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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UT9529106 (對話 | 貢獻) (→調查研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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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填問卷法==== | ====自填問卷法==== | ||
====訪問調查法==== | ====訪問調查法==== |
於 2006年11月25日 (六) 08:23 的修訂
目錄
壹、定義
研究方法可分為兩種主要類型:質化與量化研究;質化研究是研究者以參與觀察法去了解變項的關係,因為變項之間的關係模糊,故要考驗的的問題也很概括化,這表示可能會有很多開放姓的問題,並且試圖從這些問題的答案找到某種趨;量化的測量是計算資料以封閉性(限制回答的選項)調查提供收集量化資料的好方法,若是確定關係而後進行假設考驗的研究,就可以用量化測量,如果想測量的目標都有明確清楚的定義,就用量化研究,若無法確定關係本質,則用值化研究法。量化研究變項關係很清楚,在研究分析階段很容易,所花費的時間比較短。質化研究的研究者在分析時必從大量的資訊中篩選可用的部份,所花費的時間比較長。
貳、量化與質化研究法
定性研究法
內容分析法
內容分析法是將質化的研究素材轉換為量化資料的一種方法。其研究廣泛的被運用在社會工作的直接服務上,從已有的資料與文獻中所做的系統性及科學性分析,就是內容分析法。此分析法比其他研究方法較具複雜性,因為觀察單位常常不同於分析單位。而內容分析的目標是在分析某種因素與其他因素的關聯。
一、內容分析法的四大條件
1.資料的分析需具充分的客觀性(objective)
不看任何相關報導,避免影響思考的方向和看法。
2.系統化(systematic)
根據所規劃的原則,據之以行,不能臨時起意、擅自更改,完全依照既定的系統與原則行之。
3.通則化或定律化(generality)
內容分析所得到的結論與理論相關或能形成某些通則。
4.量化的敘述(Quantitative description)
用函數分析的概念,把某種現象的特質,用數據的方式說明與另一變項之間的關係,或對其他現象造成影響。
二、內容分析法的內涵(Baker, 1994: 271-273)
1.選擇適當的主題
主題的分析事先應有研究者本身的邏輯與假設,讓研究者可以用內容分析法從事研究。
2.從資料中抽樣
先決條件是要使樣本具有「代表性」,選擇適合的分析單位,做為描述和探查各個命題單位並形成一個完整的主題。
3.從內容中發現資料的意義
4.設計「過錄」(coding)的系統與原則
過錄是把所有研究的內容系統的轉換為數字,而這些數字又能貼切的呈現內容與意義的過程。
5.分析經過整理的(過錄)資料
用表格或圖形的方式把資料的「意義」表現出來。
三、內容分析法的效度與信度
所研究內容的問題和內容的項目必須特別注意,否則在效度上會有問題。信度方面;若研究內容中有太多不確定性的資料,研究的信度必然降低。
調查研究法
調查研究法起源於十九世紀絶對勞工問題、貧窮問題和社區問題的探討。主要觀點是探討樣本與母全體間的同樣特徵,現象、關係與過程。以抽樣的方式,探討樣本的狀況與現象。目前在社工領域主要的用途釋能夠「探索」、「描述」與「解釋」,調查研究的內容有「事實」、「意見」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