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制度"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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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安全制度'''是工業革命以後所逐漸形成的一種社會制度。主要是保障國民經濟生活安定、全體國民最低生活、促進社會安定的近代社會政策之一。 | + | '''社會安全制度'''是工業革命以後所逐漸形成的一種社會制度。主要是保障國民經濟生活安定、全體國民最低生活、促進社會安定的近代社會政策之一。(朱高正,199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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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年保障:保障壯年如遭遇工作上的意外事故災害而導致收入中斷時,仍可以維持最低的生活水準。如罹患疾病者可以免費醫療;如傷害殘疾者可領取傷害補助費或是殘障給付。 | **壯年保障:保障壯年如遭遇工作上的意外事故災害而導致收入中斷時,仍可以維持最低的生活水準。如罹患疾病者可以免費醫療;如傷害殘疾者可領取傷害補助費或是殘障給付。 | ||
**老年保障:社會保險方面→老人退休金,公共福助與福利服務方面→老年救助、養老院、老人之家等等‧‧‧以保障老年生活的福利措施。目前很多國家則採用年金制度,以保障老年時經濟生活的安全。 | **老年保障:社會保險方面→老人退休金,公共福助與福利服務方面→老年救助、養老院、老人之家等等‧‧‧以保障老年生活的福利措施。目前很多國家則採用年金制度,以保障老年時經濟生活的安全。 | ||
− | * | + | *維護家庭制度:家庭有其獨特的功能,可以處盡社會安全目標的實現,所以家庭是社會安全重要的因素。社會安全制度透過保險法與救助法,給付現金以安定基庭生活,增進其家庭成員的幸福。(林勝義,民71年;岑士麟,民71年;鄭清風,民75年) |
===間接功能=== | ===間接功能=== | ||
+ | 為建立福利國家與創造理想社會。 | ||
+ | *加強社會連帶責任:法國社會學大如涂爾幹(E. Durkheim)認為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是不可分開的。所以個人的危險也是社會的責任,應該讓社會分擔並供同協助解決,個人的問題解決,社會也會獲得利益。 | ||
+ | *促進社會均富:現代歡權制度各種支出,已不單是一種消費,而是一種投資。 | ||
+ | *增進國民的生產力與購買力:人自出生到死亡,若遭遇不幸事故,皆有社會安全制度得保障,國民的負擔會減輕,在日常生活的購買力有可能會增加;購買力增加,生活水準提高、教育騰度提高、工作技術進步,生產力就增加。 | ||
+ | (林勝義,民71年,p131,p133;岑士麟,民71年,p13;鄭清風,民75年) | ||
== 具體措施 == | == 具體措施 == | ||
== 參考文獻 == | == 參考文獻 == | ||
− | * | + | *新社會,朱高正,台北市:天下文化,1993年5月 |
*社會安全制度,江亮演,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79年 | *社會安全制度,江亮演,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79年 | ||
*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安全制度,鄭清風,台閩地區勞工保險局,民75年3月 | *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安全制度,鄭清風,台閩地區勞工保險局,民75年3月 | ||
*安和樂利社會安全制度,岑士麟,台北市:社會建設雜誌社,民71年2月 | *安和樂利社會安全制度,岑士麟,台北市:社會建設雜誌社,民71年2月 | ||
*社會安全論叢,周建卿,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68年 | *社會安全論叢,周建卿,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68年 |
於 2008年1月13日 (日) 16:19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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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安全制度是工業革命以後所逐漸形成的一種社會制度。主要是保障國民經濟生活安定、全體國民最低生活、促進社會安定的近代社會政策之一。(朱高正,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