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交易防制個案追蹤輔導計劃——以台中縣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529042 (對話 | 貢獻) (→執行時所面臨之問題與其解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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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案主在教養院已待上一段時間,在他們心中會解讀成『坐牢』,等到期滿被放出時,案主會認為自己已經出獄,為何要再接受額外時間的輔導。 | 因為案主在教養院已待上一段時間,在他們心中會解讀成『坐牢』,等到期滿被放出時,案主會認為自己已經出獄,為何要再接受額外時間的輔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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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年4月29日 (日) 11:40 的修訂
目錄
緣起
法令誕生
兒少性交易防制處遇流程
兒少性交易防制個案追蹤輔導計劃
執行計畫書
處遇流程
追蹤案之執行人力及其相關培訓、招募
執行狀況與說明
- 與法令產生對立、衝突之因素?
- 案主抗拒、失蹤或其他之因素?
執行時所面臨之問題與其解決方式
- 與法令產生對立、衝突之因素?
- 案主抗拒、失蹤或其他之因素?
˙案主對輔導產生抗拒
詳細內容: 因為案主在教養院已待上一段時間,在他們心中會解讀成『坐牢』,等到期滿被放出時,案主會認為自己已經出獄,為何要再接受額外時間的輔導。
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