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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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實習'''是一門應用科學,與其他課程一樣,是達成教育目標的一種手段。卻非純粹研究知識和學理,而是經過特殊的訓練幫助學生到社會上服務時能夠有專業的知識及技巧。因此,奧斯華德(Oswald)認為實習教育「是將學校中所學習的原則與理論的瞭解,加以轉換成實際行動;以便用來協助人們。」(1959:17)(曾華源,民76) | '''社會工作實習'''是一門應用科學,與其他課程一樣,是達成教育目標的一種手段。卻非純粹研究知識和學理,而是經過特殊的訓練幫助學生到社會上服務時能夠有專業的知識及技巧。因此,奧斯華德(Oswald)認為實習教育「是將學校中所學習的原則與理論的瞭解,加以轉換成實際行動;以便用來協助人們。」(1959:17)(曾華源,民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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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定義不用再開一節,直接至於首句就是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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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內容看來不錯,但沒有文獻引用,不知道是否有抄襲。 | ||
+ | 沒有英文文獻。 | ||
+ | ==社會工作實習教學原理與方法== | ||
+ | ===原理=== | ||
+ | (一)學習聯結論(Association Theor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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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強調行為是透過刺激與反應間的聯結而來,教學者應先確定教學目標,循序漸進的詳細計畫教學單元,學生在學習後,經由行為表現衡量學生的學習情形,屬行為學派觀點。心理學家蓋聶所著「學習的條件(The Conditions of learning ,1970)」提到:學習即是學習者或得可以表現在外的能力,認為學生所獲得的是可掌握的「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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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認知學習論(Cognitive Theor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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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源自''完形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http://gc.shu.edu.tw/~tjchiang/indite/GestaltPsychology/index.htm],學習者須具備主動學習之意願,不管是個人內在或是外在事物,擴大認知以解決問題。學者布魯納認為教學理論(Instructional Theory),必須考慮以下四點(1966:40-53): | ||
+ | *探索個體的學習意向 | ||
+ | *探討知識體系的結構 | ||
+ | *要明確化學習教材之順序 | ||
+ | *明確化獎懲的性質與速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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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社會學習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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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強調個人可經由符號(symbol)為媒介而獲得替代性學習(Vicarious learning),藉觀察別人行為表現、結果、或是吸收別人經驗,產生示範作用,引起觀察者模仿的行為甚至引發相同的情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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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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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學徒式取向(apprenticeship approac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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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點在『'''做(doing)'''』,希望學生能直接從中獲得所需的知識和了解。屬於『經驗歸納』的學習模式,全靠機構提供充分的練習機會。但缺點是會使案主在未受訓練的學生實驗下,冒著權益受損與個人受害之危險,且學校老師沒有多少機會參與,只是了解學生的進步或學習情況而已。課堂上專業知識和學習經驗的結合效果好壞與否,需視學生和教學者的互動而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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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學院式取向(academic approac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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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跟學徒式強調的重點不一樣,而是著重在『'''認知'''』上的發展。屬於『象牙塔式』的學習,特性在於能讓學生吸收很多知識,但學生卻不易知道在何時選擇較佳的方式以便協助案主解決問題。學校老師負責實習教學工作,實習教學者則在示範如何運用理論或安排學生有驗證理論的機會。雖然此種方法讓缺乏經驗的學生在服務案主時冒險性較低,卻仍非專業取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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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結合式取向(articulation approac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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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模式著重在有計畫的結合認知與經驗學習,也就是『'''知行學習'''』的結合。不僅學校老師和學生參與學習計畫的過程,機構也必須加。除了一些學習理論的知識外,還需有一些實務上的經驗(例如:實驗室經驗、志願服務經驗),以取得正確的助人知識和技巧。一切都準備好後,再安排學生到機構嘗試運用,以便複習並自創成為個人風格,學校老師在慢慢深入更複雜的理論知識,讓學生能用來改進或再考驗自己的知識與技巧。學校老師定期訪視機構,除可了解學生的進步情形外,還可處理妨害學習的因素。(1981:17-20;1982:1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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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補充:社會工作實習教育模式的本土性探討-資源概念的引入(http://scholar.ilib.cn/Abstract.aspx?A=njshkx200603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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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 | ||
+ | *個別討論教學法 | ||
+ | *團體討論教學法 | ||
+ | *個案教學法 | ||
+ | *角色扮演法 | ||
+ | *其他教學方法: | ||
+ | #講授法 | ||
+ | #示範 | ||
+ | #閱讀資料分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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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的=== | ||
+ | 社會工作多半充滿困難和挫折,並直接影響服務對象的生活,因此需要從實習機構的督導老師(督導者)那裡獲得正確的指導、支持及回饋。 | ||
+ | ===類型=== | ||
+ | 實習過程中所接受的類型分別有以下幾種:(社會工作實習-學生指引手冊,P69) | ||
+ | *個別督導(individual supervision) | ||
+ | :督導者與實習者定期定時一對-的會談討論方式。 | ||
+ | *團體督導(group supervision) | ||
+ | :督導者與一群實習者定期的團體會談討論。 | ||
+ | *同儕督導(peer supervision) | ||
+ | :由一群社工人員定期的討論會議,互相指導和建議,有時實習生會被要求參加。 | ||
+ | *正式之個案研討報告會(formal case presentations) | ||
+ | :一種定期安排的會議,社會工作者和實習學生共同參與,針對自己的個案提出報告或問題,並提供更好的服務協助指導或建議。 | ||
+ | *不定期之督導(ad hoc supervision) | ||
+ | :時間不固定且屬於短暫的會談,只針對某個議題或問題進行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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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習督導的程序=== | ||
+ | *事先的安排與協調 | ||
+ | *機構的簡介與引導 | ||
+ | *觀察或參與機構的各項主要活動 | ||
+ | *學生負責案主的指派 | ||
+ | *學校指導教授與機構實習督導者的聯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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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構實習安排之過程== | ||
+ | 實習安置前之行政工作: | ||
+ | 此步驟有助於實習安置的合適性,目的是要讓學校、機構、學生都能相互了解,產生好的學習成效。學校方面的工作包括:確認實習安置的形式,聯繫機構,除了讓學生了解機構所能提供的經驗與教學外,還可讓機構了解實習的政策與目標。機構方面:了解實習的目標和期待、慎選實習教學者,確認需求和內容及各項行政工作。主要以認識實習目標、了解機構、溝通技巧與知能的培訓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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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形式方面有兩種:間隔式(block)、併行式(contcurrent)。前者是先學在做,後者是邊學邊做。併行式的好處在於學生藉由一邊上課一邊實習的過程,順便將實習時所遇到的困難帶回課堂上,立即測驗自己學的內容是否已能靈活運用,學校老師也能藉此了解學生實習過程和內容。模式比較偏向教學式取向。可使學生學習到較完整的個案處理經驗,且實習教學者對學生也機會可作深入了解,可以完成實習計畫與評估;缺點是:機構選擇方面會受到限制,因為是邊學邊作,所以所選的機構就不能離太遠怕會影響到學生的學習。時間不定時:突然發生問題的話恐怕無法馬上解決,且一些會議或活動學生可能也無法參與。學生在學校與機構之間很難去兼顧。因此漢米頓和艾爾西(Hamilton&Else)建議可由教育哲學、學生學習的型態和經驗來決定(1983: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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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校提供給機構的資料: | ||
+ | 以學生的資料為主,除了在校成績和基本個人檔案外還包括:過去各種工作經驗、實習經驗、特殊專長、學生可能淺在的問題 | ||
+ | 、實習方面的偏好、學校老師評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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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像:Sick.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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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工作實習教育問題與展望== | ||
+ | ===實習上的爭議與建議=== | ||
+ | 簡單的列出以下幾項: | ||
+ | #學生在實習時的工作技巧? | ||
+ | #什麼樣的工作技巧? | ||
+ | #培育學生工作技巧需要花多少時間? | ||
+ | #實習安置的時機、次數、實數? | ||
+ | #實習教學成敗責任的歸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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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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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技巧會牽扯到實習時間多寡的問題,每間學校定的時間和教學內容安排上有所不同,自然會引發出其他的問題(例如:工作能力上會不會落差太大?實習時間少的學生表現是否就較差?),所以社會工作者需作更多的研究收集資料,方能解決有關一般對於實習問題的爭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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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實習安置的爭議,因現在一般都是以通才(generic)取向為主,應較偏重於獲取廣泛的經驗,且各校的實習目標和實習重視度各有所不同,所以使專業教育上的質與量也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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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教學成敗的責任歸屬上,不完全都是由機構來負責,因教育學生是學校的主要職責;但也不代表機構不需負任何的責任。學校和機構在實習教學上和過程上應負的責任,有必要加以釐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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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展趨勢=== | ||
+ | |||
+ | 到目前為止,社會工作尚無一套被大家所認同的標準或教育方案,雖然已有許多社會工作理論家通才式(generic)或能力本位(competency-basecl edusation app-roach)的教育取向努力,但卻仍無明確廣被接受的標準。美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在1978年已明確指出實習結構的重要性,且已有人開始發展各種促成實習教學有效性的教育性工具(Ha-miltom&else,1983;wilson,1982)。但台灣的實習教學卻還未能步上軌道,這需要靠學校與機構共同來努力,才能改善學生在實習上的問題和外界對於實習教育的迷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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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考文獻== | ||
+ | *廖榮利民75;'''社會工作學''';台北市:幼獅文化事業公司 | ||
+ | *Charles R. Horejsi&Cynthia L. Garthwait原著,高迪理、尤幸玲合譯;'''社會工作實習-學生指引手冊''';台北市: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 ||
+ | *曾華源民76;'''社會工作實習教學-理論、實務與研究'''-;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 ||
+ | *曾華源民84;'''社會工作實習教學─原理及實務''';國立編譯館主編,台北市:師大書苑有限公司 | ||
+ | *曾華源民76;'''社會工作實習教學與督導訓練''';台北市:力行書局有限公司 | ||
+ | *張隆順譯民73;'''國際社會工作教育的回顧與展望''';國立編譯館主編出版 |
於 2008年1月23日 (三) 17:40 的最新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
社會工作實習是一門應用科學,與其他課程一樣,是達成教育目標的一種手段。卻非純粹研究知識和學理,而是經過特殊的訓練幫助學生到社會上服務時能夠有專業的知識及技巧。因此,奧斯華德(Oswald)認為實習教育「是將學校中所學習的原則與理論的瞭解,加以轉換成實際行動;以便用來協助人們。」(1959:17)(曾華源,民76)
3 定義不用再開一節,直接至於首句就是了。
4 內容看來不錯,但沒有文獻引用,不知道是否有抄襲。 沒有英文文獻。
目錄
社會工作實習教學原理與方法
原理
(一)學習聯結論(Association Theory)
強調行為是透過刺激與反應間的聯結而來,教學者應先確定教學目標,循序漸進的詳細計畫教學單元,學生在學習後,經由行為表現衡量學生的學習情形,屬行為學派觀點。心理學家蓋聶所著「學習的條件(The Conditions of learning ,1970)」提到:學習即是學習者或得可以表現在外的能力,認為學生所獲得的是可掌握的「成果」。
(二)認知學習論(Cognitive Theory)
源自完形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1],學習者須具備主動學習之意願,不管是個人內在或是外在事物,擴大認知以解決問題。學者布魯納認為教學理論(Instructional Theory),必須考慮以下四點(1966:40-53):
- 探索個體的學習意向
- 探討知識體系的結構
- 要明確化學習教材之順序
- 明確化獎懲的性質與速度
(三)社會學習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
強調個人可經由符號(symbol)為媒介而獲得替代性學習(Vicarious learning),藉觀察別人行為表現、結果、或是吸收別人經驗,產生示範作用,引起觀察者模仿的行為甚至引發相同的情緒。
模式
(一)學徒式取向(apprenticeship approach)
重點在『做(doing)』,希望學生能直接從中獲得所需的知識和了解。屬於『經驗歸納』的學習模式,全靠機構提供充分的練習機會。但缺點是會使案主在未受訓練的學生實驗下,冒著權益受損與個人受害之危險,且學校老師沒有多少機會參與,只是了解學生的進步或學習情況而已。課堂上專業知識和學習經驗的結合效果好壞與否,需視學生和教學者的互動而定。
(二)學院式取向(academic approach)
跟學徒式強調的重點不一樣,而是著重在『認知』上的發展。屬於『象牙塔式』的學習,特性在於能讓學生吸收很多知識,但學生卻不易知道在何時選擇較佳的方式以便協助案主解決問題。學校老師負責實習教學工作,實習教學者則在示範如何運用理論或安排學生有驗證理論的機會。雖然此種方法讓缺乏經驗的學生在服務案主時冒險性較低,卻仍非專業取向。
(三)結合式取向(articulation approach)
此模式著重在有計畫的結合認知與經驗學習,也就是『知行學習』的結合。不僅學校老師和學生參與學習計畫的過程,機構也必須加。除了一些學習理論的知識外,還需有一些實務上的經驗(例如:實驗室經驗、志願服務經驗),以取得正確的助人知識和技巧。一切都準備好後,再安排學生到機構嘗試運用,以便複習並自創成為個人風格,學校老師在慢慢深入更複雜的理論知識,讓學生能用來改進或再考驗自己的知識與技巧。學校老師定期訪視機構,除可了解學生的進步情形外,還可處理妨害學習的因素。(1981:17-20;1982:14-18)
其他補充:社會工作實習教育模式的本土性探討-資源概念的引入(http://scholar.ilib.cn/Abstract.aspx?A=njshkx200603018)
方法
- 個別討論教學法
- 團體討論教學法
- 個案教學法
- 角色扮演法
- 其他教學方法:
- 講授法
- 示範
- 閱讀資料分派
督導之運用
目的
社會工作多半充滿困難和挫折,並直接影響服務對象的生活,因此需要從實習機構的督導老師(督導者)那裡獲得正確的指導、支持及回饋。
類型
實習過程中所接受的類型分別有以下幾種:(社會工作實習-學生指引手冊,P69)
- 個別督導(individual supervision)
- 督導者與實習者定期定時一對-的會談討論方式。
- 團體督導(group supervision)
- 督導者與一群實習者定期的團體會談討論。
- 同儕督導(peer supervision)
- 由一群社工人員定期的討論會議,互相指導和建議,有時實習生會被要求參加。
- 正式之個案研討報告會(formal case presentations)
- 一種定期安排的會議,社會工作者和實習學生共同參與,針對自己的個案提出報告或問題,並提供更好的服務協助指導或建議。
- 不定期之督導(ad hoc supervision)
- 時間不固定且屬於短暫的會談,只針對某個議題或問題進行討論。
實習督導的程序
- 事先的安排與協調
- 機構的簡介與引導
- 觀察或參與機構的各項主要活動
- 學生負責案主的指派
- 學校指導教授與機構實習督導者的聯絡
機構實習安排之過程
實習安置前之行政工作: 此步驟有助於實習安置的合適性,目的是要讓學校、機構、學生都能相互了解,產生好的學習成效。學校方面的工作包括:確認實習安置的形式,聯繫機構,除了讓學生了解機構所能提供的經驗與教學外,還可讓機構了解實習的政策與目標。機構方面:了解實習的目標和期待、慎選實習教學者,確認需求和內容及各項行政工作。主要以認識實習目標、了解機構、溝通技巧與知能的培訓為主。
形式方面有兩種:間隔式(block)、併行式(contcurrent)。前者是先學在做,後者是邊學邊做。併行式的好處在於學生藉由一邊上課一邊實習的過程,順便將實習時所遇到的困難帶回課堂上,立即測驗自己學的內容是否已能靈活運用,學校老師也能藉此了解學生實習過程和內容。模式比較偏向教學式取向。可使學生學習到較完整的個案處理經驗,且實習教學者對學生也機會可作深入了解,可以完成實習計畫與評估;缺點是:機構選擇方面會受到限制,因為是邊學邊作,所以所選的機構就不能離太遠怕會影響到學生的學習。時間不定時:突然發生問題的話恐怕無法馬上解決,且一些會議或活動學生可能也無法參與。學生在學校與機構之間很難去兼顧。因此漢米頓和艾爾西(Hamilton&Else)建議可由教育哲學、學生學習的型態和經驗來決定(1983:26)。
學校提供給機構的資料:
以學生的資料為主,除了在校成績和基本個人檔案外還包括:過去各種工作經驗、實習經驗、特殊專長、學生可能淺在的問題
、實習方面的偏好、學校老師評量。
社會工作實習教育問題與展望
實習上的爭議與建議
簡單的列出以下幾項:
- 學生在實習時的工作技巧?
- 什麼樣的工作技巧?
- 培育學生工作技巧需要花多少時間?
- 實習安置的時機、次數、實數?
- 實習教學成敗責任的歸屬?
建議:
工作技巧會牽扯到實習時間多寡的問題,每間學校定的時間和教學內容安排上有所不同,自然會引發出其他的問題(例如:工作能力上會不會落差太大?實習時間少的學生表現是否就較差?),所以社會工作者需作更多的研究收集資料,方能解決有關一般對於實習問題的爭議。
關於實習安置的爭議,因現在一般都是以通才(generic)取向為主,應較偏重於獲取廣泛的經驗,且各校的實習目標和實習重視度各有所不同,所以使專業教育上的質與量也不同。
在教學成敗的責任歸屬上,不完全都是由機構來負責,因教育學生是學校的主要職責;但也不代表機構不需負任何的責任。學校和機構在實習教學上和過程上應負的責任,有必要加以釐清。
發展趨勢
到目前為止,社會工作尚無一套被大家所認同的標準或教育方案,雖然已有許多社會工作理論家通才式(generic)或能力本位(competency-basecl edusation app-roach)的教育取向努力,但卻仍無明確廣被接受的標準。美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在1978年已明確指出實習結構的重要性,且已有人開始發展各種促成實習教學有效性的教育性工具(Ha-miltom&else,1983;wilson,1982)。但台灣的實習教學卻還未能步上軌道,這需要靠學校與機構共同來努力,才能改善學生在實習上的問題和外界對於實習教育的迷思。
參考文獻
- 廖榮利民75;社會工作學;台北市:幼獅文化事業公司
- Charles R. Horejsi&Cynthia L. Garthwait原著,高迪理、尤幸玲合譯;社會工作實習-學生指引手冊;台北市: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 曾華源民76;社會工作實習教學-理論、實務與研究-;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 曾華源民84;社會工作實習教學─原理及實務;國立編譯館主編,台北市:師大書苑有限公司
- 曾華源民76;社會工作實習教學與督導訓練;台北市:力行書局有限公司
- 張隆順譯民73;國際社會工作教育的回顧與展望;國立編譯館主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