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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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義:社會福利工作人員運用家庭以外的資源,給原生家庭支持,使兒童可以留在自己生長的家庭,不會因為雖然家庭結構還完整,但是家庭關係及親子關係產生緊張,而使家庭成員承受壓力,且如果此壓力未能減緩,而導致家庭結構破壞,如:遺棄、離婚、家暴‧‧‧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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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年12月23日 (日) 15:42 的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
兒童福利是指兒童從出生後,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要維護兒童身心健康,促進正常發展。處理兒童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
3 定義可再深入些
兒童福利相關法規
兒童福利行政功能
==支持性兒童福利服務==〈 意義:社會福利工作人員運用家庭以外的資源,給原生家庭支持,使兒童可以留在自己生長的家庭,不會因為雖然家庭結構還完整,但是家庭關係及親子關係產生緊張,而使家庭成員承受壓力,且如果此壓力未能減緩,而導致家庭結構破壞,如:遺棄、離婚、家暴‧‧‧等。
替代性兒童福利服務
補充性兒童福利服務
參考文獻
- 郭靜晃〈2005〉。兒童福利。台北:揚智。
- 周震歐〈2007〉。兒童福利〈修訂版〉。台北:巨流。
- 林勝義〈1998〉。兒童福利行政。台北: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