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輟學、失蹤逃家或虞犯兒童少年外展服務——以百里香兒童青少年關懷協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CYUT9529025 (對話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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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展服務(Reaching out Service)意指社工員積極、主動地尋找及協助案主,而後評估案主之身心狀況發展並針對案主的需求提供相關的輔導服務。 | 外展服務(Reaching out Service)意指社工員積極、主動地尋找及協助案主,而後評估案主之身心狀況發展並針對案主的需求提供相關的輔導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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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稱:雲林縣『中途輟學、失蹤逃家或虞犯兒童少年外展服務』<br> | 方案名稱:雲林縣『中途輟學、失蹤逃家或虞犯兒童少年外展服務』<br> |
於 2007年5月23日 (三) 11:59 的修訂
外展服務(Reaching out Service)意指社工員積極、主動地尋找及協助案主,而後評估案主之身心狀況發展並針對案主的需求提供相關的輔導服務。
訪問內容
方案名稱:雲林縣『中途輟學、失蹤逃家或虞犯兒童少年外展服務』
指導單位:內政部兒童局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雲林縣百里香兒童青少年關懷協會
協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局、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雲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雲林縣內國中小學校
申請日期:96年1月5日
執行期間:96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
受訪人:李松泰 社工員
訪問時間: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三日 星期二
訪問地點:雲林縣百里香兒童青少年關懷協會
訪問人:陳玉蓮、何婉瑄
Q:請問貴機構為何當初想與兒童局合作此方案呢?
Q:請問此計劃提供了哪些服務項目呢?
Q:請問此計劃需要哪些社會資源?貴機構又是如何取得這些資源的呢?
Q:延申上面問題。如何向社福機構申請?
Q:請問貴機構是如何把此計劃做一個妥善規劃與執行的呢?
Q:請問方案預期的效益與實際執行後有何落差?
Q:請問此計劃執行到現在對於社工員(你)、貴機構(百里香)或雲林縣有哪些方面的影響呢?
Q:請問會對於外展人員做職前訓練嗎?職前訓練的內容為?
Q:請問若貴機構與勞委會合作期限到期,外展人員將解聘,那原本的的案主將由誰繼續來輔導訪視呢?
Q:請問若貴機構以前是否有接觸過做兒童青少年領域?倘若有,那麼現在的作法和以前有何不同之處呢?
Q:請問如何判斷一個案子是否需要開案呢?開案的判斷標準又在哪呢?又是如何判斷一個案子要結案呢?
Q:請問在從事社會工作時,若遇到挫折及無力感,是如何自我調適的呢?
Q:請問社工員除了在兒少領域外,是否還有其他方面的經歷?是否願意與我們分享呢?
Q:是否可麻煩社工員對於未來將投入社會工作的晚輩們給予一些建言(議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