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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動力''' 源自於團體成員間互動所產生的力量,由於欲些動力的存在,團體的運作才得以開始並持續下去,而團體動力研究正是在解釋團體內各種行為的變化現象及相互影響。團體動力會影響個別團體成員及整體團體的行為,所以透徹地理解團體動力將有助於工作者有效地面對個各類型的團體。<br> 團體動力一詞係由盧威(kurt lewin)最早提出,於1930年代在進行一系列的團體行為研究時,提及團體動力,用來說明團體成員在團體內的一切互動歷程與行為現象,也是團體運作和發展的過程。k. lewin, principles of typlolgical psychology (new york: mcgraw-hill, 1936)(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團體動力是一套用來瞭解團體行為的基本知識和技巧,這些知識和技巧是經由過去的研究、發展和無數次的經驗累積而成。團體動力強調理論、實務和研究的結合,尤其是特別重視研究成果的實際應用。(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團體的形成== ===團體發展=== 團體發展是在正常情況下,組織規模變大、團體結構的改變,團體會隨著不同時期的變化而發展下去。發展的目的在於增進團體效能,提高團體自存的能力,以適應外界環境變遷,期能維持與更新團體。<br> 團體發展的目的可以定義為:<br> (1)增進團體成員間的相互信任與支持<br> (2)增進團體內和團體間面對團體問題的能力,而非一昧地逃避<br> (3)創造一個基於知識和技術的權威來分派角色的環境<br> (4)增進平行、垂直、溝通的開放程度<br> (5)增進團體成員的工作熱忱和滿意感<br> (6)增進解決問題的能力<br> (7)增進在計畫和實行時個人和團體的責任感(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團體結構=== 團體結構是團體運作的架構,也是團體的秩序,團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模式,互動和溝通的管道,更是團體成員關係網絡的集合體。團體結構的組成要素有:角色、地位、規範、文化、凝聚力、領導者。<br> *角色:在團體中,成員擔任不同的職位、工作和責任,而視情況的不同、互動對象的不同也可能扮不同的角色。 在團體裡,為維持團體的運作和團體和諧關係,常會安排一些需要的角色,以下是常見的七種角色:<br> 1.鼓舞者:用言語、肢體、情感與團結的態度對待別人,以激發參與者的思想與行動,並且表現出對他人意見與觀點的瞭解和接納,為團體帶來好的感受和安全感。<br> 2.協調者:將不同意見取得協調,並消除緊張與衝突,促使場面輕鬆,保持團體和諧,以避免團體分裂。<br> 3.妥協者:努力折衝各種不同的意見,尋求折衷的辦去與解決之道,讓團體成員接受其選擇,以便讓團體問題能順利解決。<br> 4.守門者:保持溝通管道暢通,促使團體成員積極參與活動,完成團體任務,降低團體偏差行為的出現。<br> 5.標準設定者:為團體任務或內部運作設定一些標準或依據,提高團體運作效率。<br> 6.觀察者或評論者:此角色很注意團體的過程,能以描述性的、解釋性的或評斷性的方式,將所觀察到的或所看到的結論加以相連。<br> 7.追隨者:追隨團體行動,聽從領導的指揮,或多或少接納別人的意見,在團體討論和決策中,經常是一位觀眾,或是沒意見者。(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頁117~119)<br> 在團體裡也有一些比較負面的角色,強個人的需求,而忽視其他成員的角色。常會導致抑制或阻礙團體的運作與發展。以下是常見的反團體角色:<br> 1.攻擊者:往往會不同意別人的思想和討論結果,不會贊同別人的行為、感受和價值觀。<br> 2.阻礙者:對於某些該做或不該做的事,往往出於倔強固執,對於全體希望的事往往會執意反抗,阻礙團體的進步。<br> 3.消極者:不在乎團體,或是冷嘲熱諷的,只會在團體裡製造問題或惡作劇、挑撥離間成員間的感情,沒心參與團體的活動,而這些動作會破壞團體的凝聚力。<br> 4.自大者:自認為自己永遠是對的,而別人是錯的,會強加自己的道德標準在別人身上,不在乎別人是否喜歡。<br> 5.誘惑者:常利用操控的手法,通常是以較積極、陰險、狡猾的手段企圖來控制別人,好讓別人趨向他、服從他的指揮。(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頁117~119) *地位:個人在團體中所獲得位置,此位置與個人的聲望、扮演的角色有關,關係到個人獲得順從、自尊和影響他人權力的程度。<br> 決定地位的高低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1.成員在團體討論參與的頻率2.團體對於個人的評價3.對於團體決策影響的程度。 joseph berger,thomas conner, and william L. mckeown, expectation states theory: a theoretical research program(cambridge, mass.:winthrop, 1974)(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頁117~119)<br> 地位的決定因素:1.繼承或努力獲得2.因階級權位而來或專業功能而得3.因正式職位而來或個人特質而來4.積極地位或隱藏性地位。由第一、二點因素得來的地位比較正式,但不一定會被接受,而由第三、四點因素得來的地位較非正式,但具持久性,雖有時隱而不顯,但被接受性有時反而較高。(潘正德 民88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心理出版社 頁81) *規範:團體成員行為的規定模式,用來管理成員行為的指導原則,在既定的情下,知道哪些行為應該做、需要做和被期待去做。<br> 而團體規範可以分成兩種:<br> 1.明示規範:有正式明文規定,是所有成員必需共同遵守的準則。<br> 2.暗示規範:指在成員互動的過程中所顯現出來的,在互動持續進行時,逐漸成為團體易於認識和遵守的規矩,只互動行為的改變這種暗示規範也會隨之改變。(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團體動態=== ==團體運作== ===團體互動與溝通=== ===團體衝突=== ===團體領導=== ==團體表現== ===團體決策=== ===團體士氣與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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