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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評估定義== *評估是針對實施的過程及結果的考量,可幫助社工員在類似案例中尋找出最好、最適當的處理模式,並可從疏忽或錯誤的經驗中改善服務品質。透過個案研討會的舉行,與部門內部專業人員間的研討,可使評估更為客觀,亦可從不同專業間分享中促進成長。(萬育維,2005:60) *應釐清評估和社會診斷間的差別。二者之間是有差別存在的,雖說是不可分割的過程,但必須透過雙方的合作關係,探討了解和評估案主身心和社會情況所造成的壓力,然後試圖將案主的經歷感受到自己的身上,並且對問題事實有所發現,轉變成為改變的目標和行動計畫。 **評估是對與案主問題有關的整個個人功能之瞭解,而診斷是瞭解案主的社會心理問題。(漢明頓(Hamitom),1951:214) **診斷是一個過程(即事實資料收集和評估)和一個結果(即診斷性的陳述案主的問題)。(沙麗和格林斯基等人(Sarri, Galinsky, et al),1967:39-72) **診斷是借自醫學,是對行為特質概念給予一個診斷性類別,而評估是與診斷有所不同,評估不僅是把行為視為一個內在心理原因的徵兆,還包括探索目前的想法、感受和外在環境事件與行為表現之間的關連,即探討人在特定情況下,將會做什麼,或受哪些因素影響他的行為。(甘比爾(Gambrill),1983:33-34) **目前對診斷一詞已以愈來愈少單獨使用,常以評估來代替或有時交換使用。(Northen,1982:60) ==貳、評估目標== *評估可包括結果、過程和工作員等三個層次。(Hepworth,1982) ==参、評估工作內容== ==肆、評估對案主的透視== ==伍、評估資源== ==陸、參考文獻== *萬育維(西元2005年3月) <FONT size=3><B>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B></FONT> 台北市: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60) *王慧君、曾華源、黃維憲(民國88年10月) <FONT size=3><B>社會個案工作</B></FONT> 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201-202,2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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