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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工作倫理 *定義: 目標在於由實驗團體學習的東西能轉移到實際生活上。團體生活經驗是人類成長與生活經驗的核心,每一個人在整個成長過程中都會經驗到各種不同的團體經驗,對個人的成長有相當大的影響。在不同的團體經驗中,個人不僅會形成對自我的看法,也會學習到如何處理彼此間的衝突,如何獲得個人需求的滿足,以及採用最適當的方式來處理問題。 ==ㄧ.前言== ==二.卡士達、鄧肯、西森的研究== ==三.综合建議== 各個團體輔導或治療機構目前尚無統一的專業道德標準之下,各個機構應自行決定團體領導者的專業道德標準。這是非常必要的。根據上述的研究調查結果及「張老師」推展團體工作上的體認,我們在訂定專業道德標準時應特別注意一些事項: *(一)團體中的當事人或成員常被當作副領導者(Co-Leader),副訓練員(Co-Trainer),副協助者(Co-Helper),但他們均非專業人員,也未受過專業道德的指導,因此「信賴度」及「基本人權」的問題就產生了,所以這個做法須再斟酌。(團體領導者訓練實務 作者:救國團「張老師」主編) ==四.參考文獻== *倫理是對一種相關行為的標準和期望,能夠規範有關的個人或團體的責任。涂爾幹把倫理分成兩種,一是適用於所有的人的倫理,使每一個人能界定自己的言行,並且與別人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另一種倫理則適用於特定的團體。(Durkheim,E.,Professional Ethics and Civic Morals Translated by C.Brockfield Glencoe,IU.:Free Press,195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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