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談技巧" 修訂間的差異
CYUT9529040A (對話 | 貢獻) (→愛里斯的理情治療法) |
CYUT9529040A (對話 | 貢獻) (→理論架構與諮商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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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34: | 行 34: | ||
===理論架構與諮商關係=== | ===理論架構與諮商關係=== | ||
兩者息息相關,不同理論架構有不同的哲學觀及人性觀,對人性的內涵、問題形成有不同的解釋。以下有三種治療法: | 兩者息息相關,不同理論架構有不同的哲學觀及人性觀,對人性的內涵、問題形成有不同的解釋。以下有三種治療法: | ||
− | + | ===個人中心治療法=== | |
以感情為取向,重點放在處理案主的情感反應。 | 以感情為取向,重點放在處理案主的情感反應。 | ||
− | (1)理論架構 | + | *(1)理論架構 |
對人性有積極的看法,認為人是善良的、積極向上的。協助案主去除「假我」,接納「真我」,問題就可以解決,關鍵在於提供給案主一個無條件積極的關愛環境,讓案主覺得被包容案接納。 | 對人性有積極的看法,認為人是善良的、積極向上的。協助案主去除「假我」,接納「真我」,問題就可以解決,關鍵在於提供給案主一個無條件積極的關愛環境,讓案主覺得被包容案接納。 | ||
− | (2)諮商(會談)關係與諮商(會談)環境 | + | *(2)諮商(會談)關係與諮商(會談)環境 |
必須與案主建立無條件積極關愛的諮商(會談)關係,讓案主在在這個情境中重新了解審視「真我」與「假我」的價值。具備條件有: | 必須與案主建立無條件積極關愛的諮商(會談)關係,讓案主在在這個情境中重新了解審視「真我」與「假我」的價值。具備條件有: | ||
*真誠ㄧ致 | *真誠ㄧ致 | ||
*無條件的積極關愛 | *無條件的積極關愛 | ||
*具有同理心的了解 | *具有同理心的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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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里斯的理情治療法=== | ===愛里斯的理情治療法=== | ||
以認知為取向,重點放在裡案主的認知反應。 | 以認知為取向,重點放在裡案主的認知反應。 |
於 2007年12月23日 (日) 14:31 的修訂
- 也可稱為「助人的技巧」或「溝通的技巧」,其主要是在幫助社工人員明白案主的問題進而評估,幫助解決案主的問題。
3+ 定義不用再開一節,直接至於首句就是了。 要把每一個技巧,都用大約相同的篇幅敘述,不要大小眼。
目錄
同理心(empathey)
同理心的五個層次
同理心的意義就是「感覺進去」,站在別人的立場想,自己的心裡會有什麼感覺。探討案主內心的感覺,使案主能夠更接近自我和自己的世界。
- 層次一(初層次)
會談者把對個案的感覺及連帶經驗內容所獲得的基本了解表達出來。只了解事情或原因,而不了解案主內心真正的感受,以自己的立場去看別人。
- 層次二
對案主的表面訊息給與反應,或是沒有正確的描述案主的感受,反而給了不適當的回饋。
- 層次三
將焦點放在案主的問題上,對案主所給予的一些訊息加以反應,傳達對他正確的了解。
- 層次四
把案主在內心真正的感受正確的表達出來,並指引案主瞭解自己內心的感覺,了解自己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情(背後的動機)。
- 層次五(高層次)
比案主更進一步的抓到其真正感受(更深層),不僅反應案主所說的,同時也反映出案主在話裡暗示的那一部份。
具體化(concreteness)
具體化就是指社工員(或諮商員)在傾聽案主敘述時,如果發現案主有含糊不清的地方時,那麼社工員(或諮商員)則必須以「何人、何時、何地、有何感覺、有何想法、發生什麼事、如何發生」等問題,來協助案主更清楚具體的描述其問題,讓案主進入主題中。案主在描述自己的問題時,可能會因為自尊、面子、過去的痛苦經驗...等等,只提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訊息,因而把內容描述的模糊不清,所以社工員(或諮商員),可運用具體化的技術,幫助案主在處理訊息的過程中,協助鼓勵案主在傳記知識庫中提取更多客觀的訊息
傳記記憶
與個人經驗有關的記憶稱作傳記記憶。在會談過程中,案主會依照情境與個人狀況,從記憶知識庫取樣,建立成一種暫時性心理表徵(記憶的片段),它會因對象、情境、個人狀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形成主觀的建構,所以案主通常表達的只是記憶中(經驗)的一部份,並非事實的全部。
傳記知識庫與傳記知識
- 生命時間階段
最普通、最抽象、最容易被納入的知識型態(以年為時間單位),包含:(1)與特殊時期有關的主題知識(2)與某ㄧ時期的心情、目標有關的知識,而這些知識又與重要的他人有關。
- ㄧ般事件
發生在月、週、天的時間單位,包含:重複事件與單一事件。
- 事件的特殊知識
發生在銷時、分、秒的時間單位中。
結構化(structuring)
結構化是指社工員(或諮商員)在會談過程時,對案主說明和界定從會談開始到結束之間所涉及的要素。綜合各個學派的意見要素有四:(1)理論架構:指社工員(或諮商員)用來解釋案主的行為,引導案主產生正面改變所依據的理論。(2)會談(諮商)關係:指社工員(或諮商員)和案主再會談(諮商)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但該角色的期待。(3)會談(諮商)環境:只可以協助案主處理問題的環境。(4)相關程序:指社工員(諮商員)和案主進行會談(或諮商)的依據。
理論架構與諮商關係
兩者息息相關,不同理論架構有不同的哲學觀及人性觀,對人性的內涵、問題形成有不同的解釋。以下有三種治療法:
個人中心治療法
以感情為取向,重點放在處理案主的情感反應。
- (1)理論架構
對人性有積極的看法,認為人是善良的、積極向上的。協助案主去除「假我」,接納「真我」,問題就可以解決,關鍵在於提供給案主一個無條件積極的關愛環境,讓案主覺得被包容案接納。
- (2)諮商(會談)關係與諮商(會談)環境
必須與案主建立無條件積極關愛的諮商(會談)關係,讓案主在在這個情境中重新了解審視「真我」與「假我」的價值。具備條件有:
- 真誠ㄧ致
- 無條件的積極關愛
- 具有同理心的了解
愛里斯的理情治療法
以認知為取向,重點放在裡案主的認知反應。 (1)理論架構 重視當事人的思考力成、情緒和行為的關係,但最重要的因素是思考歷程,其模式為: 外在事件→思考歷程→理性想法(或非理性想法)→適當行為反應(或不適當的行為反應)。 (2)諮商關係與諮商情境
自我表露
面質
立即性
參考文獻
- 謝秀芬(2006)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二版) 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 黃月霞(民90)諮商導論二版 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 胡子民(民73)會談技術 復文圖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