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兒童之處遇——以大甲李綜合醫院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529111 (對話 | 貢獻) (→家庭暴力案件處理之流程) |
CYUT9529009 (對話 | 貢獻) (→受虐兒童通報之流程(非性侵害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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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連絡之親友 | ##其他可連絡之親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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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狀況 | ##就學狀況 | ||
##通報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 ##通報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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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員宣導防治受虐兒童之方式== | ==社工員宣導防治受虐兒童之方式== | ||
#海報 | #海報 | ||
#舉辦講座 | #舉辦講座 |
於 2007年5月26日 (六) 13:55 的修訂
兒童遭受成人所給予在精神、肉體、性行為上的嚴重傷害,有損其身心健康發展。
請看一下如何寫出好條目 首句定義,在大綱之下先跟大家說,醫院會依序做那些事,接下來才是一一說明各個項目。
目錄
受虐兒童身體傷害之指標
依據社工員之解說,如下:
- 身體上之指標
- 瘀青
- 留下的疤痕
- 新傷加舊傷
- 精神上之指標
- 性虐待(如猥褻以熟人居多)
受虐兒童之家庭背景
依據社工員的解說,以下列舉為大多數:
- 不論雙親、單親、繼親和隔代教養皆有
- 在工作不穩定的情況
- 在酗酒後造成精神不理智
受虐兒童之通報者
依據社工員的解說,以下之列舉項目:
- 護士人員(可從病患談天中得知,並通知社工員處理)
- 媽媽(帶小孩來驗傷)
- 老師(帶學生來驗傷)
- 社工員自行發現
社工員預估之準備
依據社工員與案主會談,以下列舉須知:
- 事先需做筆記(要問問題之順序)
- 準備相關資料(如家暴或性侵害之通報表)
- 做情緒上的調適,不要緊張
- 先與案主建立關係,讓案主信任你
- 觀察親子之間的互動(如親子間的談話、肢體動作或表情中去查看)
- 請護士人員說明案主的身體狀況(如身體上有哪個地方瘀青、紅腫)
- 醫護人員會先討論案主的身體受傷的情況,傷口是否是有被虐待的可能
- 再通知社工員做討論,依案主的家庭背景和受虐的情況下去預估
- 確定或可疑被受虐的兒童,通報社會局或性侵害防治中心來處理後續
家庭暴力案件處理之流程
依據醫院家暴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如下:
- 門、急診
- 家暴受害者至本院求診主動告知為家暴受害者
- 醫護人員於治療過程中經專業判斷疑似家暴受害
- 門、急診醫護人員通知社工員前往處理
- 社工員協助就診驗傷,安撫受害者情緒,會談並瞭解其需求
- 協助取得驗傷診斷書(不論甲種或乙種診斷書皆具有法律效力)
- 告知相關權益,包括如下:
- 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受害者之權益保護
- 告知受害者醫院有通報責任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之服務業務項目
- 協助受害者辦理批價、領藥等手續
- 填寫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急診護理人員、值班護理長或社工員),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FAX:04-25251732或由家暴中心處理相關後續問題
- 追蹤
- 結案
性侵害案件處理之流程
依據醫院性侵害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如下:
- 個案求助或院外機構轉介
- 急診檢傷分類、協助掛號、陪同前往婦產科驗傷採證。
- 由ER Call值班婦產科醫師並通知社工員協助處理。
- 夜間及假日則由值班護理長協助處理(協助事項如:陪同個案就診驗傷、填寫知會單、情緒安撫等)。
- 隔日由值班護理長通知社工員並轉交個案資料。
- 詢問事件發生情形釐清是否需採證
- 不需要時,請受害者填寫切結書
- 需要時,解說採證流程及說明相關權益
- 需填寫採證同意書才可採證。
- 不可將證物盒帶回,需由醫院轉交警察單位。
- 證物盒將統一由北市刑大法醫室保存。
- 此類案件一律需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且資料會保密。
- 性侵害案件自90年起一律改為『非告訴乃論』。
- 填寫採證同意書
- 未滿18歲之被害人採證同意書需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寫及蓋章。
- 同意書上需填寫身份證號、戶籍地址、電話並簽名蓋章。
- 進行採證
- 醫師開立專用之驗傷診斷書
- 協助受害者掛帳、領藥
- 此類案件一律採掛帳方式,然後由批價承辦員開立收據予社工員向防治中心請款。
- 若有健保IC卡者仍須讀取一次就醫序號。
- 告知受害者可於二週後回診(掛婦產科門診)看檢驗報告
- 填寫知會單FAX給性侵害防治中心(25251732)並通知警察單位拿取證物
- 知會單內容需填寫清楚:包括是否需協助、是否報警、受理警局、警員名字及電話、加害人相關資料等。
- 若被害人已報警,請受理警局派人拿取證物盒;若被害人尚未報警,請通知轄區警局派人拿取。
- 若有警察單位前來拿取證物盒,務必拿證物盒簽收本請警察簽收。
- 知會單請傳真至被害人之戶籍地縣市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
- 填寫個案記錄,並作追蹤關懷
受虐兒童通報之流程(非性侵害事件)
- 通報人
- 通報單位
- 通報人員
- 單位名稱
- 姓名
- 電話
- 通報時間
- 受保護/暴害人
- 填寫基本資料
- 安全聯絡人
- 與受保護(被害)人關係
- 相對人
- 填寫基本資料
- 其他可連絡之親友
- 具體事實(為受虐兒童通報之流程當中重要的一環,需詳加的描述)
- who
- what
- when
- where
- why
- 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
- 相對人身分
- 就學狀況
- 通報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社工員宣導防治受虐兒童之方式
- 海報
- 舉辦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