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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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UT9523038 (對話 | 貢獻) (→特殊需求者的種類及特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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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是指從出生延續至成人的終生服務,提供特殊的人們(聽力障礙、智力障礙、語言障礙...)適合的教育,依個別差異給予特殊學生個別化教學及輔導方法,調適特殊者的獨特性而改變傳統的教學方法,讓特殊的人能夠跟正常人享有一樣的權利、平等和尊重。(引自:許天威.徐享良.張勝成,(2005),P4,P13、林寶山,(民81),P21) | '''特殊教育'''是指從出生延續至成人的終生服務,提供特殊的人們(聽力障礙、智力障礙、語言障礙...)適合的教育,依個別差異給予特殊學生個別化教學及輔導方法,調適特殊者的獨特性而改變傳統的教學方法,讓特殊的人能夠跟正常人享有一樣的權利、平等和尊重。(引自:許天威.徐享良.張勝成,(2005),P4,P13、林寶山,(民81),P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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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障礙: | + | 智能障礙:輕度--心理年齡:9歲至未滿12歲,與人交談互動沒問題,可學習基本的日常生活知識,但讀、寫、算學習較困難,可以部分獨立自理生活,及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的技術性工作。 |
+ | 中度--心理年齡:6歲至未滿9歲,語言交談反應較慢,須在他人監督下做部份的自理簡單生活,及從事非技術性工作,但沒有獨立自己生活的能力。 | ||
+ | 重度--心理年齡:3歲至未滿6歲。 | ||
+ | 極重度--心理年齡:未滿3歲。 | ||
+ | 重度和極重度--語言使用有限,甚至無語言,也無學習能力,且都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也無自謀生活能力,皆須仰賴他人的養護。(傅秀媚.何東墀...等合著,2006,P5-8~P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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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年12月22日 (六) 12:17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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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是指從出生延續至成人的終生服務,提供特殊的人們(聽力障礙、智力障礙、語言障礙...)適合的教育,依個別差異給予特殊學生個別化教學及輔導方法,調適特殊者的獨特性而改變傳統的教學方法,讓特殊的人能夠跟正常人享有一樣的權利、平等和尊重。(引自:許天威.徐享良.張勝成,(2005),P4,P13、林寶山,(民81),P21)
3 定義請彙整為一句較佳
特殊需求者的種類及特質
智能障礙:輕度--心理年齡:9歲至未滿12歲,與人交談互動沒問題,可學習基本的日常生活知識,但讀、寫、算學習較困難,可以部分獨立自理生活,及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的技術性工作。 中度--心理年齡:6歲至未滿9歲,語言交談反應較慢,須在他人監督下做部份的自理簡單生活,及從事非技術性工作,但沒有獨立自己生活的能力。 重度--心理年齡:3歲至未滿6歲。 極重度--心理年齡:未滿3歲。 重度和極重度--語言使用有限,甚至無語言,也無學習能力,且都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也無自謀生活能力,皆須仰賴他人的養護。(傅秀媚.何東墀...等合著,2006,P5-8~P5-9)
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
肢體障礙:
身體病弱:
學習障礙:
多重障礙:
嚴重情緒障礙:
自閉症:
發展遲緩:
特殊需求者的教育方式
特殊教育的功能
結論
參考文獻
- 李寶貴;(2003)。特殊教育理論與實務。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台北
- 許天威.徐享良.張勝成;(2006)。新特殊教育通論。五南出版社:台北
- 林寶山.李水源;(民90)。特殊教育導論。五南出版社: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