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啟蒙教育——以彰化和美家庭扶助中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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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家庭中滿4歲或5歲之幼兒,經政府補助後家庭仍無力支付其接受幼稚教育者(津貼補助至上小學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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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家庭中有4~6歲幼兒之家長了解並獲得幼兒發展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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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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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年5月22日 (二) 05:51 的修訂

訪談大綱

方案緣起

方案理念

方案目標

方案參加對象

  • 協助家庭中滿4歲或5歲之幼兒,經政府補助後家庭仍無力支付其接受幼稚教育者(津貼補助至上小學為止)。
  • 協助家庭中有4~6歲幼兒之家長了解並獲得幼兒發展之知識。

方案需求與評估

執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