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啟蒙教育——以彰化和美家庭扶助中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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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助家庭中滿4歲或5歲之幼兒,經政府補助後家庭仍無力支付其接受幼稚教育者(津貼補助至上小學為止)。 | ||
+ | *協助家庭中有4~6歲幼兒之家長了解並獲得幼兒發展之知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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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需求與評估=== | ===方案需求與評估=== | ||
===執行策略=== | ===執行策略=== |
於 2007年5月22日 (二) 05:51 的修訂
訪談大綱
方案緣起
方案理念
方案目標
方案參加對象
- 協助家庭中滿4歲或5歲之幼兒,經政府補助後家庭仍無力支付其接受幼稚教育者(津貼補助至上小學為止)。
- 協助家庭中有4~6歲幼兒之家長了解並獲得幼兒發展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