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化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專業化是由有系統、專業自主、專業理論、專業倫理、社會認同、有專門性的訓練機構及科系所組合而成的,因此專業化在社會工作當中,是身為社會工作人員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同時專業化也正是社會工作人員有別於志工、義工的區分條件。

4 清楚多了。英文文獻?

社會工作專業化的三論點

目前社會工作的專業化是由各個學者長年來的討論及各種主張為依據而生,更逐漸在社會工作中強調專業化。其中一位學者帕波(Popple,1985)認為可以從特質論、過程論、權力論來理解社會工作專業。


特質論:

  • 由依佛雷克斯諾(Abraham Flexner,1915)所發表的「社會工作是一門專業嗎?」為基礎的特質論,之後便有許多敘述社會工作專業特質的文章陸續出現,都是以不同性質來闡述社會工作的專業特質。社會工作被認定為是一門專業的工作時,是直到古林伍德指出社會工作專業的五項特質時,更明確的認定社會工作到了1950年左右是具備專業性的助人工作。



過程論:


  • 過程論的觀點則是認為專業發展是種過程,每個專業有各自共通的發展階段,從全職工作→專業訓練→專業社群→立法保護其專業→到專業倫理守則之訂定,其中多位主張此論點的眾多學者當中,則是以威林斯基(Wilensky,1964)的觀點為代表。


權力論:


  • 第三種論點是權力論,權力論主張專業是以工作上的成就或評價,重視的非過程而是結果。哪個工作者在社會工作分工當中越有重要性的地位,就能夠以自己的方式進行或修改其工作本質。具體來說,權力論就是認為該職業是缺一不可,存在必要性極高的職業,即是越專業的職業。


(林萬億,2002: 67,五南)


社會工作專業化的演進

社會工作一開始是由志願工作起源,經由更多經驗的累積、理論的探討及修正實務方法而演變為近代強調專業的社會工作。


  • 美國的社會工作專業化演進:


1.前專業期(1915年以前):從城市慈善到個案工作

2.專業的出現(1915~1950):精神分析與社會改革

3.專業鞏固期(1950~1970):專業化與內省

4.從菁英的專業模式折返(1970~2000)綜融與專精並行

5.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2000~近幾年):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工作


(林萬億,2002: 68-99,五南)


  • 近代台灣社會工作專業化的發展:


1.二戰後的黨國社會工作(1945~1970)

2.政府約聘社會工作員實驗(1971~1980)

3.社會工作專業組織的發展(1981~1990)

4.立法保障社會工作專業(1990~2001)


(林萬億,2002: 113-126,五南)

社會工作的專業特質

身為社會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及專業實務技巧。最具代表性者為格林伍德(Greenwood,E.)提出的五項專業特質(attributes of profession):


  • 一套專業的理論知識體系(a body of theory)
  • 專業的權威或自主權(professional authority)
  • 共同信守的倫理守則(code of ethics)
  • 社會或社區的認可(sanction of the community)
  • 專業的文化(professional)


(李增祿,1995: 49,巨流)


社會工作是一個助人、且必須具備專業化的知識及技能,專業化的訓練即可讓社會工作人員便利於社會工作的實務上。


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守則

社會工作人員在服務個案時,必須與案主保持專業關係及保有社工員的專業判斷能力,社工員必須避免以自己或案主的主觀意識、情緒因而影響了協助個案,有時是以適時介入而始工作顯得有效率,但也可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因此社工員必須透過專業訓練及專業知識來協助案主。而專業關係與專業判斷是建立在幾項專業倫理守則之中,目前社會工作的法定義務包括了下列六項:


  • 照顧的義務
  • 尊重隱私的義務
  • 保密的義務
  • 告知的義務
  • 報告的義務
  • 警告的義務


(萬育維譯,1997;萬育維,2001: 26,雙葉)


參考資料

萬育維(2001)。社會工作概論 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出版

李增祿(1995)。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出版

林萬億(2002)。當代社會工作 理論與方法,台北:五南出版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1]


Social Work,NASW 社會工作期刊 美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