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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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 是指當一個在職者,由於工作滿一定期間或達到一定的高齡及殘廢失能時,必須退休,離開職場,勞工因為工作滿一定期間須退休,一種是基於勞工的自願;一種則是公司的規定必須退休。而法律為了保障勞工退休後的生活,在某些規定條件下雇主須定期付給勞工的退休金金額,退休金也從早期的恩償制,轉變為勞工應享有的權益。(簡文成,2001;符寶玲,2005;吳復新、劉見祥、蔡紹南合著,1998)

3 定義中宜以普遍性的敘述為宜,台灣的狀況則在本文中提。
寫作時,也要由普遍寫到特殊
4 「勞工因應勞退新制的對策」,放在文中沒頭沒尾的很怪吧!
Wikipedia真的有看過嗎?我怎麼看不出來你用的是那部份?

退休金的起源

給付退休金這個作法,在剛開始時,一般人不認為領取退休金是理所當然,全世界最早有退休金的國家是英國,英國在西元1671年,在職員年老退休後,給予養老金,西元1770年,在東印度公司服務的軍職人員殘廢或死亡給予養老金或撫卹金,西元1776年,美國為了酬庸當時與英軍作戰的殘廢士兵,而給予養老金,所以最早設立的退休金制度是由政府為軍人或文職人員所設的,後來,退休金作法被工業界所採用,在19世紀末期,英美為了酬庸勞工長年對雇主的效命,而成立退休金制度,但這個制度為非正式的,因為在當時的退休金不是勞工應得的權益,而是雇主給予的酬庸,所以不能指望的養老財源。(符寶玲,2005:P17-18;簡文成,2001:P21-22)

但到了19世紀末,歐洲國家暴發了貧窮問題,德國俾斯麥首相,首創全國性的養老社會保險,給予國民老年退休金(old-age and invalidity pension),是一種雇主和勞工共同付的社會保險費,產生了國家退休金觀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美國因為進行了工資管制,及勞力市場吃緊,所以當時雇主就以退休金來吸引工人的有利工具。在戰後,工會由對退休金的懷疑態度轉為支持,也由集體的方式為勞工爭取福利,在這時候,退休金不再是雇主的酬庸,而是勞工應享的權利,在1990年,歐盟的歐洲司法法庭把職業性的退休金解釋成延期給付的工資,職業性退休金是一種延期的報償的形式,是雇員的部分收入被支付在日期,而在之後那些收入實際上是被贏得,最主要的好處是稅延期對雇員實際上領取報酬的日期。(簡文成,2001:P22;Wikipedia,2007)

勞工退休金的目的與功能

勞工退休金的目的

在近幾年來,社會經濟結構由原本的農業社會轉變為工業社會,勞工的生活方式和所得來源都有所改變,以前的農業社會的大家庭制度已被現在的工業社會的核心家庭所取代,而使老年人逐漸被忽視,且後代子女受其獨立自主觀念的影響,而對於養老的觀念逐漸淡薄,老年人在家庭中喪失了權威與經濟地位,故自己必須有適當途徑規劃退休後的生活,當勞工退休時,將會失去正常收入來源,但必須有收入,才能維持生活,所以勞工在退休前須做準備,退休之後才沒有經濟問題,政府對勞工退休後給予的生活保障制度,像是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制度與民營企業退休金制度,其目的在於退休後勞工能有較適當的經濟生活。(柯木興,1986:P1-2)

勞工退休金的功能

勞工退休金的功能如下:(簡文成,2001:P23;柯木興,1986:P2)

  • 勞工有了經濟保障,減少勞動流動率,減少培訓新員工的資本,保有朝氣,增加競爭力。
  • 可以促進企業內部合理的人事新陳代謝,降低平均年齡,可使企業年輕化,提升生產力。
  • 強化勞工忠誠敬業的態度,可促進勞資雙方的和諧,以避免有糾紛的現象。
  • 事業單位每年逐期提撥準備金,可避免採次給付退休金所造成的財務上的負擔。
  • 雇主所提撥的準備金可列為費用,可降低雇主的負擔,因為有節稅的效益。
  • 可使老年人有適當的經濟生活,減少社會問題,盡企業的社會責任,提升企業形象。
  • 勞工退休金是長期性的資金,政府若能妥善加以運用,從事國家建設或投資,有助於國家的經濟發展。

退休金給付方式與特色

退休金給付方式

退休金給付方式可分為下面兩大類:(徐茂欽,2005:P16-18;簡文成,2001:P36)

(一).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

雇主在員工退休時,支付一定的金額的退休金,且依照退休辦法的規定計算退休金,通常與服務年資及退休前工資水準有關。

(二).確定提撥制(Defined-Contribution Type):

雇主定期按勞工薪資固定的比率提撥到個人的帳戶中,而帳戶累積的金額和孳生的利息的和就是勞工的退休金。

退休金給付方式的特色

(一).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的特色:(簡文成,2001:P36-37;徐茂欣,2005:P16;簡文成,2004:P39)

  • 勞工沒有個人的專屬帳戶。
  • 退休金給付標準明確。
  • 退休金按退休時的工資計算,員工可領取確定金額,但雇主須負擔通貨膨脹的風險。
  • 雇主須負責一次給付退休金,成本不容易估算,所以財務的風險較高。
  • 雇主在平時如果沒有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或勞工本身流動性較高,則勞工能領到退休金的機率很低。
  • 退休金的提撥率是按一定範圍,所以比較有彈性。
  • 退休金是採一次給付的方式,若勞工運用不當,則對勞工退休的後的生活較不保障。

(二).確定提撥制(Defined-Contribution Type)的特色:(簡文成,2001:P36;徐茂欣,2005:P18-21;簡文成,2004:P38)

  • 勞工擁有個人的專屬帳戶。
  • 雇主和勞工的提撥率明確。
  • 勞工的退休金是以過去的薪資的某一百分比逐年提撥、金額累積的本利和,不是以退休時的薪資為基礎,所以容易因通貨膨脹,而產生購買力的不確定性。
  • 雇主依固定比例提撥,退休金成本較確定。
  • 退休金的提撥率須要依照法令的規定來提撥,所以較缺乏彈性。
  • 勞工較能確定可以領到的退休金,所以不會因為離職而受影響。
  • 勞工的流動性較高。
  • 有利於勞工轉行業。

勞工因應勞退新制的對策

勞工應該要面對勞退新制的對策如下:(簡文成,2004:P248)

  • 詳細了解勞退新制的各項規定,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 選擇勞退的新制時,雇主的每月書面通知應妥善保管好。
  • 在選擇勞退的新制或舊制時,當有疑問,應向政府或專業人士請教。
  • 詳細了解公司現行的退休辦法、退休準備金的提撥情形,以作為新制、舊制的選擇。
  • 不管是選擇新制或舊制,都要為自己未來的退休生活,妥善規劃。

勞工退休金的理論

人從出生到死亡的過程,都必須依賴消費行為來維持生活,所以消費行為是永久存在的,由於具有永久的消費行為,故須要有永久的所得才能維持其適當的生活水準,其主要的所得來源大都來自勞動提供的勞務所賺取的薪資報酬,但正式退出勞動市場時,須依賴過去的儲蓄及老年退休金來維持晚年的生活,勞工退休後生活保障的理論基礎作為勞工退休金的依據,其理論有兩個消費理論與三個退休金概念如下:(柯木興,1986:P3-7)

永久所得說

有永久所得才能夠維持永久消費,一個勞工在所得達到最高峯時,須了解未來,退出勞動市場時,將會失去正規所得,所以必須調整現有的消費,但不必調整未來消費水準降到退休所得水準,為了有永久的消費水準,勞工須將一生的實際所得加以平均分配,且可藉著儲蓄方式、保險建立老年退休金來平衡所得。

人生過程儲蓄說

人生過程儲蓄說為消費理論,其理論的兩個假設敘述如下:

  • 個人所得對於剛進入職場的員工與將退休的員工,因為生產力較低,所以所得較低,但相對中年人而言,因為在職場經驗豐富,所以生產力高,所得也較高,其人生過程是呈現拋物線狀態。而在消費流程方面,勞工在早年是淨負債的,晚年是儲蓄的使用者,但中年多為儲蓄者。
  • 人生過程儲蓄說與個人的年齡結構有關,Modigliani教授認為個人的終身消費是呈現水平狀態,而他希望能在工作期間去累積儲蓄,而藉著退休金的制度,來分配到終身的消費,且退休後能維持一定的消費水準。

商業權宜概念

在早期雇主給勞工退休金是一種酬勞的給付方式,當雇主付給勞工的退休金多少,視勞工公司所貢獻多寡而決定,故雇主具有自主權,且雇主發給勞工的退休金是一種辭退的方式,其目的,是可有新陳代謝的作用、也可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工作的效率,增加其生產量,所以雇主要提高生產力及利潤,應確保勞工退休後的安全,也是一種商業權宜概念。

人力折舊概念

長期工作的勞工,因為退休後喪失或減少所得能力,所以雇主須給予充分折舊的退休金,像是廠房、機械的成本,因為長期的損耗下來,須提列折舊費用,以上二者,對雇主而言,都是生產上須負擔的成本。

延期工資概念

受雇者可採增加工資或採退休金制度二者選擇權,若選擇前者,工資增加、紅利增加或員工儲蓄計劃三種方式之一;若選擇後者,雇主支付勞工的一項延期工資的退休金給付。延期工資概念是較能夠符合雇主經營管理上的需要,且又能用退休金將勞工的所得作時間上的分配。

我國勞工退休金制度沿革

台灣在民國四十年,為了保障勞工老年福社,雇主須按工廠法或礦場法來辦理勞工退休事宜。民國五十二年,當營利事業訂有職工退休辦法者,須每年度提列退休準備金,並且營利事業可在一整年已經付的薪資總額的三%提列為費用,在這個時候,台灣的退休基金已奠下了基礎。而到後來,民國六十六年費用列支的限額已由三%提高至四%。民國六十八年,勞利事業提列時,須自行選擇退休基金或者是職工退休金準備,且在一整年已經付的薪資總額的4%或8%內提列為費用。民國七十三年,實施了勞動基準法,此法對勞工退休福利影響較大。民國七十四年,制定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此法規定各事業單位須按每月提撥薪資總額的二%到一五%之間。(簡文成,2001:P25-26)

結語

隨著社會轉型,家庭的結構由傳統的大家庭轉為核心家庭,老人也逐漸被忽視,在這種情況下,勞工應在退休之前,妥善的規劃如何安度年老後的生活,此時,政府也建構老年安全體制,希望能透過勞基法與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來保障勞工退休後的生活,但在實施上,有的雇主卻以老年給付來扺充退休金或是雇主將勞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等,這些現象逐漸產生,故勞工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引來一些社會問題,要改善這些問題,必須靠著勞工的意識崛起與政府的監督及雇主善意的對待,來加以改善,使得勞工退休後的生活較有保障。

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 吳復新、劉見祥、蔡紹南合著(1998)。勞工福利與保險。空大:臺北。
  • 柯木興著(1986)。勞工退休金作業手冊。柯木興(發行):臺北。
  • 符寶玲著(2005)。退休基金制度與管理。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北。
  • 簡文成著(2001)。退休金給付與提撥實務。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臺北。
  • 徐茂欽著(2005)。幫你精算勞退金-勞工退休金實例評估與計算。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臺北。
  • 簡文成著(2004)。勞工退休金條例。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臺北。

二、英文文獻:

Wikipedia (2007, October xx). Deferred compensation. Retrieved October xx, 2007 from http://en.wikipedia.org/wiki/Deferred_compens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