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兒童之托育服務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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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兒童托育服務係導引輕度殘障或發展遲緩兒童回歸主流之托育觀念(托育服務,馮燕,民84,p. 153)。故而障礙兒童之托育服務是指尊重幼童的個別差異並依其個別需求提供個別化服務,其目的在:

  1. 開發幼童的潛能、減輕其症狀並協助家長建立社會網絡。
  2. 克服情緒困擾,培養積極健康的態度。
  3. 早期療育對於遲緩兒在3歲前接受的診治,其療效將是3歲後的10倍!
  4. 早期療育可以減少兒童未來在醫檢復健、特殊教育與機構療育方面之支出,並減輕家庭負擔及社會成本。
  5. 把握最佳療育時機,透過醫療復健、特殊教育與社會福利等服務,來彌補遲緩兒因環境、生理或其他因素所形成的缺失,滿足他們特殊的需求,以達到有效而健全的發展。

兒童發展檢核表使用流程: 如何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在幼托園所的兒童,每年教育局.社會局規定要辦理一年一次的兒童發展篩檢活動,時間初檢在3.4月複檢在9.10月所有的幼童依年齡層做不同的檢核,表格也有所區分分別為

  1. 滿6歲的幼童;能單腳跳5步.會對摺.能模仿寫簡單的字.能清楚地說出簡單的故事和數的概念及基本的常識,還會玩扮家家酒遊戲及語文的表達能力.
  2. 滿5歲的幼童;要能不須扶東西易蹲下去,能跑,一腳一階梯,跟著模仿畫圖,能說出四種顏色,能1點到10,會玩扮家家酒和用句子表達.
  3. 滿4歲的兒童;會使用剪刀剪成一半,會模仿畫0形,會用簡單的句子回答,能說出2種顏色名稱,並知道前後上下,會玩扮家家酒.
  4. 滿3歲的兒童;能蹲下去玩玩具,然後恢復站的姿勢,能扶欄杆上樓,能跑,能跳和能模仿畫l條線,能和人一問一答,能說出四個圖形名稱,能聽懂至少2個圖形描述句子.

以上如果檢核結果為[僅有一題落入網底]或[無任何題項落入網底者]由教保員登入於幼童基本資料或健康記錄卡建檔,如果檢核結果為二題以上落入網底或有*星號題落入網底者填具通報單並連同二次之發展檢核表填寫完整送通報轉介中心協助後續追蹤,如果檢核者認為幼童有明顯不尋常的功能和行為表現有異常可填通報單送轉介中心協助後續追蹤.

  • 還有一些未就讀幼托園所的幼童可參加由伊甸基金會舉辦的筛檢園遊會活動,從那裡也可得知檢核的結果,但也有一些出生時就已發現發展遲緩且有接受職能物理治療,在聯合評估中心開立發展遲緩證明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可免做檢核表單,在報名時只要填好基本資料及影印身心障礙手冊交由教保員轉介台中縣特殊教育通報系統銜接後續的輔導和教育部各項的經費補助,其證明資料有a.障礙手冊b.戶籍証明c.繳費收據 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補助.

各公私立幼托機構經費申請項目:學雜費

  1. 公立$6,000-私立 $14,000-重度(最高)
  2. 公立$4,200-私立 $ 9,800-中度
  3. 公立$2,400-私立 $ 5,600-輕度
  4. 公立沒有補助私立 $ 5,000- (收托機構1名幼兒)


抄的太凶了,不行。文獻引用也不正確,這是你們上學期就應學到的。
意義缺乏,大綱看起來像是只有文獻的引用。我期待看到更多實務人員才會知道的訊息。
你們是第一線的工作者,做你們的強項。
首句請參考如何寫出好條目
首句還是太弱,直接道出:「障礙兒童之托育服務是.....,其目的在.....」
感覺上很多內容都是來自於一個官方的計劃書,是這樣的嗎?
再說一次,「你們是第一線的工作者,做你們的強項」,你們的觀察及心得,比現有的資訊來得重要許多。
5 做的不錯。我很喜歡你們的首句,簡潔有力;文中也有將實例結合至理論的部份,非常好。
不過也有可改進之處。如,文章編排的可讀性較低,沒有適當的分段。
「兒童發展檢核表使用流程」很重要,但宜放在內文中某處而非首句。
若是在舉例子時可以先提一下要說明的是什麼主題,再用獨立的段落來寫出例子(如置中或內縮)
會讓人更容易掌握你們的思路。

身心障礙兒童的概況與身心障礙類別

根據內政部2004年「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個案通報概況統計,零歲至六歲的身心障礙幼兒和發展遲緩幼兒約有11778人。

我國身心障礙兒童與發展遲緩幼兒可根據下列法令為依據(內政部,2001,2004a,2004b;教育部,1997,2002):

名稱條款內容
特殊教育法(1997)第七條所稱身心障礙,係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顯著障礙,致需特殊教育和相關特殊教育服務措施之協助者。(ㄧ)智能障礙。(二)視覺障礙。(三)聽覺障礙。(四)語言障礙。(五)肢體障礙。(六)身體病弱。(七)嚴重情緒障礙。(八)學習障礙。(九)多重障礙。(十)自閉症。(十一)發展遲緩。(十二)其他顯著障礙。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2002)第十三條所稱發展遲緩,係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身心障礙保護法第三條所稱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列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範圍一)視覺障礙者。二)聽覺機能障礙者。三)平衡機能障礙者。四)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五)肢體障礙者。六)智能障礙者。七)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八)顏面損傷者。九)植物人。一○)失智症者。一一)自閉症者。一二)慢性精神病患者。一三)多重障礙者。一四)頑性 (難治型) 癲癇症者。一五)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一六)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2004)第六條所稱發展遲緩兒童,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並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評估確認,發給證明之兒童。經評估為發展遲緩兒童,每年至少應再評估一次。

身心障礙幼兒托育對象包括:零歲至六歲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之幼兒,托育既被視為「補充性服務」之一,而托育服務對於身心障礙幼兒的家庭不僅提供了支持性、照顧性的服務同時也讓父母親友喘息的機會(托育服務,葉郁菁等編著,民86,p229)。

早期療育通報與早期介入執行模式

要發現特殊幼兒,除了父母要有敏銳的警覺性外,醫療單位的醫護人員、幼托園所之幼保人員均有責任,進行通報和提供轉介、篩檢、鑑定、診斷之服務(如圖示): 900px


就台中縣而言,諮詢通報單位為臺中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中心(台中縣大里市新光路32號2樓)經由通報中心轉介的個案管理中心,屯區:大里市、太平市、烏日鄉、霧峰鄉(台中縣大里市內新街45號)山海線:台中縣沙鹿鎮星河路615號,幼托園所之幼保人員可依據醫學性的診斷、鑑定評估結果進行教育性的診斷,包括:

  1. 分析各種障礙程序與學習之間的關係
  2. 預估幼兒之學習先備能力擬訂個別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rogram,IEP)
  3. 瞭解幼兒在各領域(如:語言,心理,知覺動作,社會能力,情緒,認知)上之發展障礙情形

以達到優質托育服務為目的。

身心障礙幼兒托育服務的功能與形式

  • 就幼兒本身而言:身心障礙幼兒接受托育服務乃是希望在幼兒發展過程中,透過托育的方式達到早期療育之目的,其功能如下:
  1. 掌握兒童發展與治療的黃金關鍵期,使發展遲緩和身心障礙幼兒在身、心、靈方面,包括生理、認知、語言、社會適應與生活自理的技巧得到改善。
  2. 增加社會互動與人際關係,在自然的環境中成長,在融合教育中與同儕互動,學習合宜的行為,促進個體獨立發展,以發揮最大的潛能。
  3. 避免第二障礙類別的產生,透過托育方式與醫療結合,加強復健、減緩障礙程度的惡化。

托育人員利用托育服務照顧時,觀察記錄每個幼兒的各項能力發展,當發現有異狀時(異於常模)通常會採取1.家庭訪視,藉以觀察其他家庭成員之狀況,以便探討幼兒異常是遺傳或是後天造成。2.透過通報系統向上級通報。3.建議家長帶幼兒到鑑定中心進行鑑定,確定障礙類別、程度後函送縣府及通報中心建檔並核發障礙手冊,及轉介醫療服務。如: 聲語障(個案中幼生小莉,先天唇顎裂)造成構音異常,該生入園就學時總是一人獨自塗鴉,同儕間沒有互動,且拒絕和老師交談,此情況持續一週,園方安排家訪,了解家庭成員彼此互動情形,發現小莉不說話是家長教導的,他們一再強調口語不清會被嘲笑很丟臉,要小莉不要和別人交談,故而在園裡,她一直躲在角落,同儕間沒有太多互動。 保育員建議家長,勇於面對幼兒的障礙,鼓勵她開口練習發音並且要接受語言治療來改善構音異常部分,經多次溝通家長始同意,小莉接受每週一次一小時的語言治療,園所保育員配合語音練習、朗誦讀本、在娃娃家玩裝扮遊戲,一年來小莉在家長、治療師、教保員共同努力下已能快樂的參與活動,念故事書,語音雖仍是含糊不清,卻有自信心會主動與同儕互動,未受到任何排斥,目前小莉正高興的準備進入國小就讀。又如: 多重障礙(聲語障、智障幼生小茉)在94年8月入園就讀,幾天後老師發現他有極嚴重的情緒障礙,小茉極度害羞,常以手遮臉,低頭走路,偶會橫著走,她聽不懂指令,如:坐下、來、尿尿、......經常坐著大小便不會說話,教保員將此情況告知家長,但家長認為這種現象是正常的,因為她害羞。

小茉在托兒所兩個月後,各方面的發展都較同年齡幼生落後,在一次家訪後發現該生在家的時間,從未到外面玩耍,也沒有和家人、老師以外的人接觸過,家長認為到戶外,有危險性,又會和鄰居孩子爭吵,所以禁足在家,幼生媽媽又是印尼籍新娘,居家時用台語交談,語彙少,交談用語簡短,幾乎聽不到延長的句子,小茉的害羞情緒及對老師的問話無任何回應,乃是缺少文化刺激,教保員針對小茉設計的課程是1.兒歌帶動唱2.生活環境的認知3.生活用語的應用4.生活自理訓練5.按物點數。經過兩個月的努力,幼生偶會用台語簡單的表達要或不要,大小便也會表達,但其他方面並無明顯進步,多次和家長溝通,請帶小茉進行評估鑑定,總是換來家長的不諒解,甚至要脅轉校,最後安排親子座談,小茉的家長終於發現孩子的異狀,要求老師陪同前往做評估鑑定,結果障礙別為多重障礙重度,園方即予通報,目前該生領有障礙手冊,園方並協助家長每週一、三、五帶小茉至診所接受感覺統合治療,在專業職能治療師、托育人員、家長的努力下,如今的小茉會唸讀本、數數、配對、拼圖、會說國語、會表達感覺,障礙狀況減輕許多,已由重度降為中度,惟獨情緒方面(害羞狀況)未見改善,再過兩個月,小茉就要進入國小就讀。 小孟入園時外表、行為動作大致都和一般幼兒一樣,沒有什麼異狀,平時只和熟識的人較有互動,不愛說話常發呆,當有人和他交談時,只會對著對方傻笑,遊戲時只會在旁邊看著別人玩或是一個人玩,不會主動和小朋友一起玩,肢體細部動作較弱;上課時注意力不集中,對於一些生活上簡單的需求表達也不清楚;老師經觀察一段時間後,發現小孟的情形沒什麼多大的進展,所以建議媽媽帶去中國醫藥學院檢查,後經醫師鑑定為「輕度自閉症」,並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協助小孟的方法: 家長~每週3次帶小孟去做職能治療及說話訓練。 學校~老師針對小孟的一些行為表現作加強的動作,如: 上課時請小孟坐在老師的前面,老師可隨時注意到他,增進他專心度。 老師也有設計、找尋一些針對小肌肉發展的教具及大肢體方面的活動讓小孟練習;並設計IEP教案。 請小朋友多主動去招呼、邀請並引導他一起進入團體中遊戲。 巡迴輔導老師定期到園觀察小孟的情形,並提供老師一些輔導小孟的方法、資料。 成果:經過老師的教導及家長密集的帶去做治療,小孟在中班時(5歲)各方面都有顯著的進步;現在為國小一年級就讀資源班。

  • 就家長而言:

小莉的媽媽因為孩子的障礙問題,常常受婆婆責罵,又害怕先天的缺陷會讓幼兒帶來低成就,使得她感到沮喪和無助。小茉的家長在接納老師的建議後,願意讓幼兒與鄰居小朋友一起玩耍,更常常利用假日帶小茉到附近公園玩,給予小茉較多元的學習,故障礙兒童之托育服務能

  1. 提供家庭諮詢與支持:提供家長了解孩子的障礙情形,以調整對孩子過度的期待,並提供資源與資訊。
  2. 增加家庭經濟收入的機會,藉由托育服務讓家庭成員得以就業,不必為了孩子而終止工作。
  3. 喘息的機會,身心障礙兒童的主要照顧者(如父母)也需要有處理個人事物的時間或休閒活動,透過托育服務,可以減輕壓力和短暫休息的機會。
  4. 解除臨時托育的困擾,當有急事必須出門時,不必擔心孩子在家無人照顧。
  • 身心障礙幼兒托育之形式大致分為以下各類:
  1. 一般幼托園所:大多收托三到六歲的身心障礙幼兒,採取融合教育安置的方式,讓障礙兒童享有相同的受教權利,回歸正常的生活,故政府為獎勵私立幼托園所招收身心障礙幼兒,給予家長和園所每學期每位幼兒五千元之補助款,並積極開設學前特殊教育課程,提供幼教師專業進修的機會。台中縣政府對於障礙兒童托育服務提供專業輔導模式(分別為「諮詢老師定期訪視制」及「特殊教育巡迴輔導」),下圖為台中縣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流程圖:

圖像:a123.jpg

  1. 教養機構:收托對象主要包括啟智教育、職業陶冶訓練、庇護性就業訓練、支持性就業訓練、養護教育訓練、醫療、和諮詢服務等,私立教養院收托由零歲到三十五歲以下的身心障礙者
  2. 保母:就零到三歲身心障礙幼兒收托方式可以透過社區保母系統媒合的方式找到相關資訊,更可以在社區就近找到合格保母,擺脫孤立無援的困境。
  3. 課後托育:障礙兒童可藉由課後托育之服務在寒暑假得到照顧且延續學校學習內容。
  4. 臨時托育:托育方式各縣市不同,大致可分為:到宅臨托、定點臨托、寄養托育(協助膳食、清潔、看護照顧、陪同就醫、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延續學校學習)
  5. 其他:早療中心或是坊間基金會所辦理的各種托育服務。(民95,托育服務,葉郁菁等編著,p231、232;民90,特殊幼兒教育、張嘉紓等編著,永大書局,.2-18、2-19)

以上多元化托育服務,具體呈現出福利政策的落實。

身心障礙幼兒托育服務的困境

身心障礙幼兒托育服務實施,雖然彰顯其功能,但在接受托育服務時,仍會造成許多困擾與不便,如:

  1. 一般托育人員沒有接觸過身心障礙幼兒,容易將其標籤化,甚至拒絕、孤立或漠視障礙兒童之存在。即便接那該生亦無法給予強化認知領域。
  2. 幼托園所為了生存常只顧及多數家長的需求,而拒收障礙兒童,目前政府積極推動幼托園所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並給予招收每名身障幼兒之園所,每學期五千元之補助,但大都只願意招收輕度的身心障礙兒,仍不願收托中重度或生活自理需依賴他人者。故而政府的補助,對幼托園所而言並非是強有力的誘因,我認為要讓障礙兒童回歸主流教育,落實政府之政策及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絕非補助款可以驅動之,園所因收托障礙兒童而增加的人事費用、特殊教材教具費、遠超過政府之補助。況且正常幼兒之家長仍會排斥其子女與障礙幼兒同班學習。而家有障礙兒童之家長(社經地位較低者)缺乏自我心理建設,他們認為障礙兒的出生給家人帶來恥辱,自我設限很少探訪其他家庭,連親屬間的往返也比較少,社會關係隨著障礙兒的出現而起變化,一但進入幼托園所接受托育服務,家長配合協助障礙幼兒學習的意願並不高,致使親職教育難以推展,這些因素足以讓幼托園所招收障礙兒童之意願降低。

幼托園所身心障礙幼兒托育服務的未來展望

  • 在主管單位方面:

加強宣導公私立幼托園所招收身心障礙幼兒,給予支持與輔導。

  1. 提供托育人員進修特殊專業知識的管道。
  2. 加強宣導早期療育的觀念與重要性,組成跨專業團隊的方式結合醫療,提供家庭資源與諮詢。
  3. 結合社政、醫療、教育單位之託育計畫彼此相互合作,讓特殊幼兒在機構中接受托育服務,更讓社工、專業醫療團隊、特教師提供相關意見與諮詢服務,提升更優質的托育計畫(托育服務,葉郁菁,2006,p.240、241)。
  • 在幼托園所方面:
  1. 學前特殊課程訓練,應包含:特殊教育課程、教師情緒管理、特殊兒童資料建檔、托育服務方案的編制,以解決不同障礙類別幼兒之需求。
  2. 無障礙空間之規劃,應編列預算給予經費補助,以提高各園所招收之意願。
  3. 專業輔導團隊能定期入園協助,以補托育人員專業知識之不足,並鼓勵各園所相互觀摩、學習,以便造福更多身心障礙幼兒。

結論

自從推行融合教育以後,有障礙兒童不再分班或設限在某一個中心及單位接受照顧,現在一些障礙兒童也能跟正常孩子一起相互學習,保護自己及自理生活,並鼓勵婦女尋找工作增加家庭收入及經濟自足,讓家庭生活更美滿達到托育服務的目的. 托教專業,可以說是一門獨特的領域,其經營方式較傾向依據園所長的個人特質,倘若園所長具備以幼兒為中心,尊重、關懷、喜愛每一個幼兒之心胸,並以幼兒福祉為第一考量,那麼對於障礙兒童托育服務,必能在園所長的道德領導與托育人員共同努力於:

  1. 提供豐富正常的日常生活經驗。
  2. 培養幼兒良好生活習慣與行為規範。
  3. 培養幼兒獨立的能力。

以彰顯其功能。

參考文獻

  • 王順民(1999)。社會福利服務。台北:亞太圖書出版社。
  • 馮燕(民84)。托育服務。台北:巨流圖書出版社。
  • 傅秀媚(民85)。特殊幼兒教育診斷。台北:五南出版社。
  • 黃志成、王麗美、高佳慧(2003)。特殊教育。台北:揚智文化。
  • 葉郁菁、吳淑箐、陳乃慈、徐德成、巫鐘琳、陳正弘、詹喬雯、林麗員、劉明芳、石英桂、謝美慧着(2006)。托育服務。台北:心理出版社。
  • 張嘉紓、蔡淑桂、蘇錫全、曹純瓊、吳美姝着。特殊幼兒教育。(民90)。台北:永大書局。
  • 特殊教育法
  •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 身心障礙保護法
  •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
  • 身心障礙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