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23日 (日) 12:14 由 CYUT9629049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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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是指使用一種或多種類型的方法來蒐集案主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料,來獲得所需的資料及與案主有相關性的各方面資訊。(謝秀芬,西元2002年)

4 看的書太少了。所有個案工作的書都會有這個概念,使用的字眼可能略有不同就是了。
「故事前的決定」是什麼?

調查的步驟

一確定調查的目的:

任何行為都應該有一個明確而具體的目的,以作為規劃其目標的,確定調查目的能使調查範圍縮小,讓目標更加明確,不過,在調查過程中初步的決定還是能隨著新資訊的增減而加以修改。

二決定調查的方法:

調查的方法對調查的結果會有一定的影響,調查的方法也會隨著對象的不同而改變,所以事前的決定(決定使用的方法)能夠提早做好對應之策,使整個調查工作不至於手忙腳亂。

三從事實際調查工作:

實際的去接觸案主是社會個案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環,這個步驟除了需要用到不同的調查方法之外,更需要觀察案主的感覺及態度,並且由此過程中了解案主目前所遭遇的困難與問題,以及決定目前最需要被協助的地方。

四統整各項調查結果:

有時候調查的結果雜亂無章,需要經過整理及分類才能夠使相關的資料有意義化,並對案主和問題有充分的了解進而對症下藥。

(林振春,民81年)

調查的功用

調查的資料來源

(有用的紀錄ˋ晤談ˋ自我評估報告ˋ或直接行為觀察)

(一)與案主本人的會談

通常第一手的資料來源是來自案主本身,為什麼案主會有這種感覺以及表現,應該列入考慮。尤其,對案主的需求,更是身為一位社工人員應該予以關切的,不論案主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或是整個家庭,社工人員的態度應該針對案主的陳述來卻任期真正的需求為何,社工人員可由多種觀察來源而得知。

(二)與案主重要他人的會談

案主家人或其周圍的關係人獲的客觀的資料也很重要,由此可以看出案主的人際關係,如:案主的家人或朋友ˋ亦或者是鄰居,社工人員應該了解這些"重要他人"的感覺想法及希望,這是預估主要的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對於這些愈案主有關的關係人所提供的資料,應僅當作參考之用,不應該受到這些關係人的意見所左右。

(三)紀錄ˋ測驗報告ˋ學習及各種的評估資料

使用這些資料時,社會工作者須保持理性以及客觀,而這些資料需具確實性,有效且方便機構使用。所以這也就是社工人員需花費很多時間來準備報告的原因。

(謝秀芬,西元2002年)

調查內容

基本資料蒐集

1.家庭人口結構

2.家庭成員資料(包含身心狀況)

3.經濟狀況

4.住家環境

5.就業狀況/就學狀況

6.教育程度

進階資料蒐集

1.宗教信仰及文化背景

2.所使用之福利措施

3.生活態度與價值取向

(中國社會工作協會,西元1985年) (社會調查與社會工作,龍冠海,西元1972年)

調查可能會遭遇的難題

一.調查對象不合作

調查的對象形形色色,除了每個受訪者的個別差異之外,教育程度以及成長背景等因素皆有可能造成不合作的行為,例如:教育水準較高的對象通常會比學歷較低者來的合作,其原因有可能是教育程度較低者對陌生(或不熟悉)的事物容易感到不安。調查的內容非常廣泛,有些人會因為擔心自己的回答不好,而使社會工作者誤會受訪者自身的處境。這些看似不足掛齒的問題,都足以影響到調查的結果與事實。

二.社會工作者與受訪者互動不佳

社會工作者與受訪者的互動良好與否,也會影響到調查的結果。若受訪者對社會工作者的信任度不夠,則可能在敘述自己家庭的某些狀況時會一語帶過,若社會工作者對受訪者的某些行為感到有意見,則可能會在調查的過程中加入過多的主觀意識,進而影響到事實。除此之外,互動不佳也有可能是由於不同的文化背景或溝通上的問題(如:外籍新娘ˋ榮民),受訪者因此認為受到協助的可能性不大,而感到信心下滑,便對問題的回答敷衍了事,影響實際的情況。

三.調查場所不適當

實施調查的場所,需具有適度的隱密性,使受訪者較能安心,進而說出心中真正的感受及想法,若場所過於開放則受訪者除了注意力較難集中之外,更可能衍生出一種不被尊重的感覺,對於問題的回答或事實的陳述會有所保留,說出口的話可能會因多加修飾而失去本意。

參考文獻

《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謝秀芬,西元2002年

《社會調查》,林振春,西元2002年9月

《社會服務與調查》,中國社會工作協會,西元1985年

《當代社會工作》,徐震‧林萬億合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西元1983年十月初版。

《社會調查與社會工作》,龍冠海,西元197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