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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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你的定義,是調查要做的事。有沒有更好的敘述方法?另,參考文獻格式不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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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Investigation or Study)'''是指使用一種或多種類型的方法來蒐集案主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料(Information),來獲得所需的資料及與案主有相關性的各方面資訊,並且對其調查結果作分析與探索其原因。(謝秀芬著,西元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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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看的書太少了。所有個案工作的書都會有這個概念,使用的字眼可能略有不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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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前的決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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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調查內容及資料來源,想想如何命標題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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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的定義 ==
徐震的書用在那?Hollis的文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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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但接受按主申請,社工員與案主間即開始建立專業關係。
參考文獻的日期不需要加西元。 文獻引用不需要加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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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對於初次申請幫助的人,初次約談約50分鐘,並在會談中收集下列資料(陳秀美,1992):
== 調查的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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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調查的紀錄中呈現個案的特質和狀況,使社會工作者對個案能夠由基礎的認識,進而更深入的了解,藉此尋求正確的診斷和有效的治療。基本上,社會工作員在收集有關評估與診斷所需要的資料時,應該要於事前獲得案主的同意,並讓案主瞭解其資料的用途和理由,因此,在收集資料的過程中,若是案主能夠參與其中,則較能夠取得案主的信任與合作,並且提升其準確性和效率。(社會個案工作,黃維憲ˋ曾華源ˋ王慧君合著,西元1985年,p.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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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案主求助過程和求助時的心理狀態,是案主本人主動前來求助?還是親友師長介紹?或經其他機構轉介而來?
  
此外,調查也可用在當個案因為某些個人因素或機構內社會工作員的異動而必須轉案時,這時候,對下一個接案的社會工作員來說,參考上一個工作員的資料與紀錄就變的非常重要,良好的紀錄能夠幫助新的社工員迅速且清楚地了解案主的個人特質,案主的問題及過去所做過的處理方法;當社會工作員在閱讀過去所調查的資料時,通常會回想起當初會談的情形,由閱讀個案歷史,逐漸回復其記憶與被遺忘或忽略的細節,進而可以將其用來和案主現在的實際情況相互對照,注意到一些當時有所忽略的某些要點。可透過雙方的合作,瞭解被調查者身心狀態和社會情況對他所造成的壓力及影響,然後進一步分析產生問題的各種原因的相互影響,使處置的目標更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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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瞭解案主尋求幫助的動機、主要問題、問題淵源和案主對於問題的看法?
  
== 調查的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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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主基本資料:姓名、性別、年齡、種族、住址、職業、婚姻、宗教、教育、常用語言。
一確定調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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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行為都應該有一個明確而具體的目的,以作為規劃其目標的,確定調查目的能使調查範圍縮小,讓目標更加明確,不過,在調查過程中初步的決定還是能隨著新資訊的增減而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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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案及家屬對問題的反應與態度。
  
二決定調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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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案及家庭背景、家庭結構、經濟能力。
  
調查的方法對調查的結果會有一定的影響,調查的方法也會隨著對象的不同而改變,所以事前的決定(決定使用哪一種方法或將多種方法加以配合)能夠提早做好對應之策,使整個調查工作不至於手忙腳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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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案及家屬的主要問題及需要。
  
三從事實際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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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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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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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案主了解和接納本身的長處和限制,促進問題解決的能力和決心,有效的適應社會環境,滿足自己的期望。從而進ㄧ步發揮其潛能、建立信心,過著有意義和有滿足的生活。
  
實際的去接觸案主是社會個案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環,這個步驟除了需要用到不同的調查方法之外,更需要觀察案主的感覺及態度,並且由此過程中了解案主目前所遭遇的困難與問題,以及決定目前最需要被協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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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層面
  
四統整各項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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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積極的目的
  
有時候調查的結果雜亂無章,需要經過整理及分類才能夠使相關的資料有意義化,並對案主和問題有充分的了解進而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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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前提下,保障每一個社會個體的尊嚴和權利,享有應有之尊重。同時,也有機會滿足個人的需求,過幸福的生活,使社會更趨公益平等。
  
(林振春,民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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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極的目的
  
== 資料來源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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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眾在減輕或遏止因個人或家庭功能失調而引起的社會問題,維持社會的安定與發展。
  
在探索的過程當中,各種資料的收集所需要注意的三個原則:(1)案主系統(Client System)應當是資料的主要來源(2)資料收集應與問題有相關性(3)如果不願與案主一同分享,將無法繼續獲得所需之資料,因此,案主的參與是非常重要的(Compton and galaway,1975:278)。(黃維憲ˋ曾華源ˋ王慧君合著,西元1985年,p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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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p.14)
  
一個人行為的產生及問題的存在均有可能受生理(Biological)、心理(Psychological)及社會(Social)等因素所影響,因此,調查的方向不該單單侷限在某一方面,需要的資料內容必須經由多方面來獲取,以增加其可靠性與真實性(蔡漢賢主編,西元1972年12月,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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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的目標 ==
晤談ˋ有用的紀錄ˋ自我評估報告或直接行為觀察及有關環境之觀察(Observation)皆是調查的資料來源與方法,而收集所需的資料時,原則上應該要獲得本人(被調查者)的同意,並讓本人瞭解資料的用途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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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個蒐集案主個人、問題與環境資料,包含阻礙案主轉借或接觸機構的原因,以探索案主的問題。
  
(一)與案主本人的會談(又稱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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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互動式的溝通模式(establishing eapport),並激發案主面對問題的動機。
  
通常第一手的資料來源是來自案主本身,當案主面對經濟上的困難、人際上的挫折、或是工作壓力等問題時,其內在的心理感受、遇到困難的反應及面對困難的態度、為什麼案主會有這種感覺以及表現…等,都有機會在會談中獲得其實際的資訊,而這些個人因應問題的方式也會影響社工員的服務與解決的重心。尤其,對案主的需求,更是身為一位社工人員應該予以關切的,不論案主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或是整個家庭,社工人員的態度應該針對案主的陳述來確認真正的需求為何,社工人員可由多種觀察來源而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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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問題作多面向的評估,察覺與問題有關的社會系統,並確認已存在或是可加以開發的資源系統。
  
(二)與案主重要他人的會談
+
*社會工作者與案主協商須消除或解決的問題,建立兩者對目標的共識,並簽訂服務契約。
  
案主家人或其周圍的關係人獲的客觀的資料也很重要,由此可以看出案主的人際關係,如:案主的家人或朋友ˋ亦或者是鄰居,社會工作者應該了解這些"重要他人"的感覺想法及希望,這是預估主要的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對於這些愈案主有關的關係人所提供的資料,應僅當作參考之用,不應該受到這些關係人的意見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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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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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曾華源.李自強,p48.49)
  
(三)紀錄ˋ測驗報告ˋ學習及各種的評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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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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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透過心理學家運用各種心理測驗工具,來協助瞭解案主的心理狀況,如:智力測驗、興趣測驗、性向測驗及人格測驗…等等,尤其在個案對象為兒童時,其行為與學習困擾的情形,通常比較難使用口語的方式表達出來,有此一問題時,便可藉由心理測驗來協助社會診斷工作的進行。最重要的是,當社會工作者在使用任何紀錄或測驗報告等資料時,必須保持理性以及客觀的立場,避免讓其流於主觀,而這些資料需具確實性,有效且方便機構使用,如此才能被稱為有用的紀錄”,所以這也就是社工人員需花費很多時間來準備報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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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資料
  
()觀察(Observation;直接行為觀察及有關環境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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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齡、籍貫、性別、種族、職業、教育程度、婚姻狀況與社會經濟地位等。
  
觀察是一種研究方法,觀察並不是”看”,看可能是眼光隨意四處瀏覽,沒有特定目的在看;觀察卻不是,觀察是帶著問題去看待一件事物,觀察必須要運用到相當的注意力,與案主進行會談時,除了記錄對話內容與相關資料,也需要留心案主的言行舉止與態度。觀察後的紀錄也必須以客觀的角度去描述所看見的行為和事物,而非主觀性的描述,如:案主皺著眉頭替你倒茶,主觀的想法可能是案主不歡迎你的到來,但事實上卻不見得是如此,可能的原因有很多,如案主身體不舒服、或者正在為某件事情煩心…等,除此之外,在觀察的時候,我們應特別注意表面上看來獨立發生的動作或是事情之間的可能關聯,並且思考其間可能的連結與因果關係。
+
(2)案主的疾病史與就醫史,包括:生理上的傷害或異常、有無長期性疾病、遺傳疾病和目前生理狀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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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體外表:穿著或外觀整潔等。
  
(謝秀芬,西元2002年)
+
2.其他
== 調查內容 ==
+
  
經由調查所蒐集到的資料內容需注意下列幾點:
+
其他可被觀察的行為、情感與情緒反應。
  
(一)已經知道了哪些資料、有哪些資料是真實的。(二)造成其結果的原因是什麼。(三)除了已有的資料,還有什麼需要補充上去。(四)由什麼資源或機構能夠確認這些資料的真實性。(五)可以被改善的地方有哪些。(廖榮利,1991,p84)(Hollis ,1972,26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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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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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案主以自己的語言及看法陳述問題,工作者可表示:「這些問題常常發生嗎?」「已經發生多久了?」「他的嚴重性或對你的影響如何?」。
  
'''基本資料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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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動機
  
來源並不限制在只能經由與案主直接接觸才能夠獲得,資料可以由其他的機構所提供,如國稅局、醫療單位、相關的救助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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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必須澄清為何案主此時會前來求助?除了主要問題之外,是不是有伴隨事件發生?求助的主要動機與目的?
  
* 年齡與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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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功能
  
* 生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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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必須仔細評估案主目前在工作方面家庭關係、學業表現、健康狀態或安全程度等之優缺點或長短處。
  
* 家庭人口結構
+
1.心理功能
  
* 家庭成員資料(包含身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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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可運用工具協助評估案主心理功能與人個特質,這些測驗工具包括:智力測驗、興趣測驗、性向測驗及人格測驗等;當然工作者也可以透過會談和觀察方式,進ㄧ步評估案主之心理功能(張宏哲,民八八)
  
* 經濟狀況
+
2.社會功能
  
* 所使用之福利措施
+
工作人員需要進ㄧ步評估案主的人際關係能力,及社會角色的執行功能,譬如:案主扮演哪些角色?功能如何?有無角色衝突?能否滿足他人及自己的角色期望?案主與他人溝通時,溝通的形式為何?案主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與同輩團體的關係?有無較親密的朋友?(張宏哲,民八八)。
  
 +
*日常生活安排
  
'''進階資料蒐集'''
+
工作者也必須要對案主之日常生活,及家庭成員之日常生活安排與功能進行評估。
  
必須與案主或案主的重要他人有直接的接觸,如會談和觀察,以及彼此(提供資料者與社會工作者)需要有一定的信任基礎,才能夠獲得的資料。
+
*問題發展史
  
* 與家庭成員相處狀況
+
工作者對於求助問題的發生與發展過程,可透過下列方式進ㄧ步了解,如:「這些問題是新發生的或是以前也曾經發生過?」「以前發生時,你都怎麼處理呢?」「你的家人或親友都怎麼看待這件事情呢對這件事,你覺得你自己可以做些什麼呢?」。
  
* 住家環境
+
*家庭史
  
* 宗教信仰及文化背景
+
工作者應熟悉案主完整的家庭史,包括:每個家庭成員的年齡、性別、職業、教育程度,以及成員之間的親疏遠近的關係。
  
* 教育程度
+
*個人發展史
  
* 人際關係
+
工作者應仔細紀錄與評估,案主在不同發展階段之關鍵時期所發生之生活事件與問題。
  
* 就業狀況/就學狀況
+
*社會文化背景
  
* 和他人的溝通方式
+
工作者也須就案主成長過程與生活環境之社會文化背景,如:宗教信仰生活價值觀文化傳統種族社會階級等,逐一了解是否影響問題的界定或進ㄧ步影響專業關係的發展(張宏哲,民八八)
  
* 生活態度與價值取向
+
(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p.259.260.26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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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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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調查的社會工作者有責任確定以下各種事項:
  
(中國社會工作協會,西元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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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所處理的個案都能繼續符合扶助的規定.
(社會調查與社會工作,龍冠海,西元1972年)
+
== 調查可能會遭遇的難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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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對象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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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的對象形形色色,除了每個受訪者的個別差異之外,教育程度以及成長背景等因素皆有可能造成不合作的行為,例如:教育水準較高的對象通常會比學歷較低者來的合作,其原因有可能是教育程度較低者對陌生(或不熟悉)的事物容易感到不安。調查的內容非常廣泛,有些人會因為擔心自己的回答不好,而使社會工作者誤會受訪者自身的處境。這些看似不足掛齒的問題,都足以影響到調查的結果與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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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機構所未發現的就業情形,尤其從最後一次與案主接觸以來,家庭的經濟並沒有改變.
  
.社會工作者與受訪者互動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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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可促使其個案家庭恢復自助能力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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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者與受訪者的互動良好與否,也會影響到調查的結果。若受訪者對社會工作者的信任度不夠,則可能在敘述自己家庭的某些狀況時會一語帶過,若社會工作者對受訪者的某些行為感到有意見,則可能會在調查的過程中加入過多的主觀意識,進而影響到事實。除此之外,互動不佳也有可能是由於不同的文化背景或溝通上的問題(如:外籍新娘ˋ榮民),受訪者因此認為受到協助的可能性不大,而感到信心下滑,便對問題的回答敷衍了事,影響實際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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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調查場所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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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調查的場所,需具有適度的隱密性,使受訪者較能安心,進而說出心中真正的感受及想法,若場所過於開放則受訪者除了注意力較難集中之外,更可能衍生出一種不被尊重的感覺,對於問題的回答或事實的陳述會有所保留,說出口的話可能會因多加修飾而失去本意;在自身的情緒表達上可能也會有所顧忌及壓抑,如:中國傳統社會”男子有淚不輕彈”的觀念。隨著越私密、越深入的調查,場所越有可能會影響調查的結果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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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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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個案工作的過程,也能夠說是問題解決的過程(Problem Solving Process),而調查的完整度極有可能影響緊接下來的評估與服務等過程,這個階段的主要目標是以案主所呈現出來的問題以及其現實的情境(Situation)為主,而這些資料包括了:了解問題的本質、導致問題產生的可能因素、問題對案主所產生的壓力(stress),案主的真實情況、對其問題的看法、以及案主在面對問題時所產生的反應(Reactions)、案主目前的能力與需要提升的地方等等。因此資料的蒐集和獲得可以說是尋求事實真相的重要一環,社會員更應保持客觀的態度,並且避免主觀的介入,使案主在放心、有系統的情況下進行對事實與真相的探討。(蔡漢賢主編,西元1972年12月,p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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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給個案的服務乃在於機構的功能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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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個案工作,廖榮利著.p83,84)
 
== 參考文獻 ==
 
==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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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曾華源.李自強主編,紅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西元2006年2月初版二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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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萬育維編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西元2005年3月初版四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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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謝秀芬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西元2006年8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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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個案工作,廖榮利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民國八十年十月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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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著,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西元2003年10月
  
*謝秀芬著(西元2002年)。'''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臺北市 : 雙葉書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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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春著(西元2002年9月)。'''社會調查'''。臺北市 : 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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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榮利著(西元1991年)。'''社會個案工作'''。臺北市 : 幼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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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西元1985年)。'''社會個案工作'''。臺北市 : 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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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社會工作協會著(西元1985年)。'''社會服務與調查'''。中國社會工作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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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震、林萬億合著(西元1983年十月初版)。'''當代社會工作'''。臺北市 : 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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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漢賢主編(西元1972年12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臺北市 : 金鼎圖書出版 : 臺灣省社會福利研究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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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冠海(西元1972年)。'''社會調查與社會工作'''。臺北市 : 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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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淑滿著(西元2000年)。'''社會個案工作'''。臺北市 : 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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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Harris Perlman(西元1960年),'''Social casework : a problem-solving process''',Chicago: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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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9年12月10日 (四) 09:02 的修訂

5 你的定義,是調查要做的事。有沒有更好的敘述方法?另,參考文獻格式不甚正確

調查的定義

一但接受按主申請,社工員與案主間即開始建立專業關係。 機構對於初次申請幫助的人,初次約談約50分鐘,並在會談中收集下列資料(陳秀美,1992):

1.了解案主求助過程和求助時的心理狀態,是案主本人主動前來求助?還是親友師長介紹?或經其他機構轉介而來?

2.瞭解案主尋求幫助的動機、主要問題、問題淵源和案主對於問題的看法?

3.案主基本資料:姓名、性別、年齡、種族、住址、職業、婚姻、宗教、教育、常用語言。

4.個案及家屬對問題的反應與態度。

5.個案及家庭背景、家庭結構、經濟能力。

6.個案及家屬的主要問題及需要。

調查的目的

  • 個人層面

幫助案主了解和接納本身的長處和限制,促進問題解決的能力和決心,有效的適應社會環境,滿足自己的期望。從而進ㄧ步發揮其潛能、建立信心,過著有意義和有滿足的生活。

  • 社會層面

1.積極的目的

在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前提下,保障每一個社會個體的尊嚴和權利,享有應有之尊重。同時,也有機會滿足個人的需求,過幸福的生活,使社會更趨公益平等。

2.消極的目的

著眾在減輕或遏止因個人或家庭功能失調而引起的社會問題,維持社會的安定與發展。

(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p.14)

調查的目標

  • 完整個蒐集案主個人、問題與環境資料,包含阻礙案主轉借或接觸機構的原因,以探索案主的問題。
  • 建立互動式的溝通模式(establishing eapport),並激發案主面對問題的動機。
  • 對問題作多面向的評估,察覺與問題有關的社會系統,並確認已存在或是可加以開發的資源系統。
  • 社會工作者與案主協商須消除或解決的問題,建立兩者對目標的共識,並簽訂服務契約。
  • 轉介。

(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曾華源.李自強,p48.49)

調查資料

  • 基本資料

1.基本資料

(1)年齡、籍貫、性別、種族、職業、教育程度、婚姻狀況與社會經濟地位等。

(2)案主的疾病史與就醫史,包括:生理上的傷害或異常、有無長期性疾病、遺傳疾病和目前生理狀況等。

(3)身體外表:穿著或外觀整潔等。

2.其他

其他可被觀察的行為、情感與情緒反應。

  • 主要的問題

協助案主以自己的語言及看法陳述問題,工作者可表示:「這些問題常常發生嗎?」「已經發生多久了?」「他的嚴重性或對你的影響如何?」。

  • 求助動機

工作者必須澄清為何案主此時會前來求助?除了主要問題之外,是不是有伴隨事件發生?求助的主要動機與目的?

  • 目前功能

工作者必須仔細評估案主目前在工作方面家庭關係、學業表現、健康狀態或安全程度等之優缺點或長短處。

1.心理功能

工作者可運用工具協助評估案主心理功能與人個特質,這些測驗工具包括:智力測驗、興趣測驗、性向測驗及人格測驗等;當然工作者也可以透過會談和觀察方式,進ㄧ步評估案主之心理功能(張宏哲,民八八)。

2.社會功能

工作人員需要進ㄧ步評估案主的人際關係能力,及社會角色的執行功能,譬如:案主扮演哪些角色?功能如何?有無角色衝突?能否滿足他人及自己的角色期望?案主與他人溝通時,溝通的形式為何?案主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與同輩團體的關係?有無較親密的朋友?(張宏哲,民八八)。

  • 日常生活安排

工作者也必須要對案主之日常生活,及家庭成員之日常生活安排與功能進行評估。

  • 問題發展史

工作者對於求助問題的發生與發展過程,可透過下列方式進ㄧ步了解,如:「這些問題是新發生的或是以前也曾經發生過?」「以前發生時,你都怎麼處理呢?」「你的家人或親友都怎麼看待這件事情呢對這件事,你覺得你自己可以做些什麼呢?」。

  • 家庭史

工作者應熟悉案主完整的家庭史,包括:每個家庭成員的年齡、性別、職業、教育程度,以及成員之間的親疏遠近的關係。

  • 個人發展史

工作者應仔細紀錄與評估,案主在不同發展階段之關鍵時期所發生之生活事件與問題。

  • 社會文化背景

工作者也須就案主成長過程與生活環境之社會文化背景,如:宗教信仰生活價值觀文化傳統種族社會階級等,逐一了解是否影響問題的界定或進ㄧ步影響專業關係的發展(張宏哲,民八八)

(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p.259.260.261.262)

調查者的責任

負責調查的社會工作者有責任確定以下各種事項:

  • 1.他所處理的個案都能繼續符合扶助的規定.
  • 2.沒有機構所未發現的就業情形,尤其從最後一次與案主接觸以來,家庭的經濟並沒有改變.
  • 3.提供可促使其個案家庭恢復自助能力的服務
  • 4.提供給個案的服務乃在於機構的功能之內

( 社會個案工作,廖榮利著.p83,84)

參考文獻

  •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曾華源.李自強主編,紅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西元2006年2月初版二刷
  • 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萬育維編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西元2005年3月初版四刷
  • 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謝秀芬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西元2006年8月初版
  • 社會個案工作,廖榮利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民國八十年十月三印
  • 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著,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西元200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