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親家庭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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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親家庭是二個原親家庭的重組。指單親家庭中的男女主角曾歷經了一次以上的婚姻,並可能同時帶來的子女是前次婚姻而來。 雖討論繼親家庭父母的困難,但研究指出再婚者和初婚者的婚姻滿意度、配偶平權度、溝通等層面沒有很大的區別(Benson-Vonder Ohe,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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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親家庭的特質

家庭的結構有很多種,大略分為:單親、雙薪、多元家庭,其中多元家庭又分為收養子女、未婚家庭子女、繼親家庭等。(何琦瑜編 2006) 以下為探討繼親家庭的特質:

  • (一)結構不同:
    1. 所有繼親家庭的一方幾乎都失去一個主要親人,子女和父母曾經歷傷慟、悲哀、傷心等負面情緒,因此很容易把這些情緒投射在新家庭身上。
    2. 繼父母常有『外人』的感覺,必須花費很大的努力才能打入原有的親子系統。
    3. 父母再婚之後,子女成為"兩個家"的成員。當兩家衝突發生不容易解決時,孩子會不知道該幫哪一方。
    4. 子女得到新的祖父母。
    5. 繼父母的家庭制度沒有制度化,角色沒辦法很清楚。
  • (二)凝聚力與適應力不同:
    1. 健康的繼親家庭凝聚力比傳統核心家庭低,但適應能力較高。


繼親家庭的孩子

  • 繼親家庭通常讓已經成長的繼子女們自己去決定是否參與任何一方。比如讓他們自己決定要跟繼父母一起度假或與生父母相聚。Pill(1990)也發現子女與生父母的情結遠比與繼父母的密切與接近,而繼父母也了解這件事情。
  • 繼子女結束原生家庭或單親家庭而投入一個新的重組家庭,他們的內心世界是需要重視的。因為重組家庭的新成員通常都是由原本的父母所決定,繼子女則是只能被動的接受,此時繼子女的想法與輔導便格外重要。尤其是幼小的孩子,可能產生不安全感或焦慮的感受,因為對孩子來說,代表父母不會再有複合的可能。(陳莉榛,2003)
  • 若繼親家庭的組成中,有對方之前婚姻帶來的孩子,便會產生繼手足之間的關係。繼手足事實上是沒有血緣關係,卻因為父母再婚而生活在同一個家庭,使得繼手足有可能會產生「有其他孩子要來分攤我的父(母)愛」的想法。


繼親家庭所面臨的子女教養問題

  • 新父母親與子女互動間:子女在面對父母親的新異性關係時,會隨年齡、性格及家長的感情互動等因素影響,因而心中不免會產生不被重視、父母因新異性關係而忽視自己,甚至會抗拒新「叔叔」、「阿姨」等不同的感受或態度。
  • 父母親與子女互動間:父母面對自己新的異性關係,總是希望能夠雙方面都兼顧,期待子女和新的另一半能夠彼此接受、相處融洽,但無法如願的人依然存在,甚至會在與子女間的互動和家庭氣氛上出現負面影響。嚴重時有些子女會以較極端的方式來回應父母親的新異性關係,因此父母親在教養子女的基礎上必須以良性的溝通與子女達成共識,在雙方之間盡所能找到一個平衡點。


繼親家庭的問題挑戰

繼親家庭比傳統家庭更具有挑戰性,也較常發生衝突,因此我們將以繼親家庭可能會面臨到的問題來進行討論:

  • 繼母:社會上總對繼母有特殊的期待(藍采風,1996)。比如對子女補償因離婚所帶來的損失、建立一個親密傳統的家庭、保持每個人的快樂就可以證明她們不是討厭的繼母,以及給予繼子女立即的關愛等等。但是愛與親密關係必須用時間來培養,因此繼母在精神和情緒上都會耗損。
  • 繼父:紀律子女是最棘手的問題。不但有過猶不及的問題,而且在繼子女的心目中會有"你不是我親生父親,我何必聽你的"等等的感覺。因此繼父必須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建立紀律子女的規章,建立父權地位。而當繼父無法處理親子關係,往往將責任推給妻子。如此整個家庭容易成為衝突的戰場。
  • 人際問題:
    1. 偏心:繼父母常會對婚後生產的子女特別偏好,因為是新組成家庭的『結晶』。
    2. 分歧的中心:繼子女常常必須對生父母家庭與繼親家庭忠心的分配感到很困擾。無論子女偏向何方,都會造成更多困難。
    3. 紀律:研究者皆同意紀律是繼親家庭最感棘手的議題。繼父母也要擔心生父母會不會監督子女的生活狀況。
    4. 金錢物質:新的婚姻生活比原家庭更複雜 ,必須經過更多的妥協,例如:監護權、子女撫養、購物等等,繼承權也需要謹慎的處理。

健康的繼親家庭

  • 通常願意再結為家庭的繼父母們會更努力來面對那些曾經發生的家庭衝突或其他不愉快的問題。例如:與原本的配偶不聯繫,以及與現在的配偶過著幸福的日子。還有托兒問題或監護安排。對兒童來說,可以對兩對雙親(生父母和繼父母)做選擇觀摩的角色。相對的經歷不同的生活環境,正面的看法來說,她們的視野及生活經驗也會較一般兒童寬闊。而且研究指出,在快樂的繼親家庭生活的孩子比在傳統衝突性的家庭下的孩子適應程度來的好。


  • 健康的繼親家庭:由於繼親家庭的逐漸增加,我們應去促進這些重組的家庭邁向健康與幸福大道,而避免增加烙印於負面的刻板印象。比如像離婚調解(divorce mediation)、離婚治療與諮商,協助個人面對婚姻已經結束的事實,減低他們對婚姻『失敗了』的感受還有對前配偶的敵意;而且對子女們而言,治療諮商的過程可以協助他們去適應繼親家庭或是單親家庭(藍采風,1978,1979,1987)。

結語

並非第一次的離婚就會造成第二次的婚姻失敗,其實第一次的痛苦經驗能帶給第二次婚姻的參考。現在的社會趨勢造成越來越多的繼親家庭,必須面對許多的挑戰,但繼親家庭並不是偏差家庭,他們跟傳統核心家庭一樣,都會有健康以及不健康的。因此繼親家庭也是一個正常的家庭,而家庭的重組讓我們更進一步了解變遷中的家庭結構趨勢。

參考文獻

  • 何琦瑜編著(2006)。家庭教育 贏的起點。天下雜誌出版。
  • 彭懷真著(1996)。婚姻與家庭。巨流出版社。
  • 藍采風著(1996)。婚姻與家庭。雄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Benson-VonderOhe,E(1987) first and second marriage.New York:Praeg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