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社區化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1月3日 (六) 08:39 由 Casehsu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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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辭典」定義社會福利為「一種國家的方案、給付與服務體系,以協助人民滿足其社會、經濟、教育與健康需求,此乃社會維持的基礎。」(林萬億2002) 福利社區化可說是以社區工作的方法,把社會福利落實在社區中的一種作法.在全國社區發展會議分組討論,針對福利社區化之涵義界定為:將社會福利體系與社區發展工作充分結合的一種具體措施與工作方法.

4 組織仍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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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移除標題,將定義的內容放到最上面
定義可以精簡一些,把不是定義的句子移到合適的地方
內容不錯,但組織的不夠好。要想,自己是在寫一個小短文,不是在拼湊資料。
文獻引用格式不正確


非正式的社區照顧

非正式資源

在以現代的社會型態及家庭結構的改變,除了原本家庭是最基本的照顧者,來照顧家中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者或幼小兒童、病患,礙於現實面以至家庭的功能及支持網絡已逐漸減弱,因此要如何讓受照顧者持續在家中得到照顧?儘可能維持基本生活能力?如何讓主要照顧者能獲得支持?可以非正式資源介入協助,包括由親戚.朋友.鄰居.志工等提供服務,這此資源比較沒有資格上的限制及要求,也不須要付費,通常都是出自於表達情感的支持及互助。

1.志工

志工所提供的不計物質及金錢的服務,志工與受照顧者由陌生人的關係,建立起對照顧者問題的解決,而志工所提供的服務一旦滿足了受照顧者後,這種關係就可能宣告結束,但後續可在做不定期的關懷訪視。目前在志工方面有設置志願服務人力銀行,總之社會結構必須建立互助的機智。

2.親朋好友

不論受照顧者是否有問題存在,親朋好友原本與受照顧者就存有某種關係,這種關係可能是基於親戚,或地緣的鄰居關係,或情感的朋友,或是其他對照顧者服務所參與的團體,如寺廟教會...等,非正式資源就發揮了不少功能。 誠如美國西北大學社區研究學者john mcknight所言,社區是一種親戚、朋友、鄰居、鄰里社團、俱樂部、公民團體、地方上的企業、教堂、廟宇、種族團體、工會、政府及傳播媒體,具有共同使用的社會性地域(social place)。(張英陣教授民89.1)

正式資源

正式資源通常是由機構及專業人員所提供的服務,它們所提供的服務是依照某些政策與規定,須求者必須依照規定提出申請,經過審核符合資格方可接受服務。因此可分為公部門資源與私部門的資源。

1.公部門資源

公部門資源是由政府提供經費,一般須求者不需直接付費,像是福利社區化中,社政單位、衛政單位、民政單位、警政單位、及公立學校所提供的服務都屬於公部門資源。例如社區老人服務站、老人長青學苑、老友老伴服務站、居家老人在宅服務、老人營養午餐及低收入獨居老人送餐服務、志願服務人員訓練等。(張英陣教授民89.1)

2.私部門資源

私部門主要是由非營利組織及營利組織提供服務,大部份由政府部門委託民間團體於經費上的補助,提供免付費的服務,也可能使用者付費;當然也可能企業提供公益贊助。在福利社區化中我們更需要社區中的非營利組織單位提供服務,如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福利基金會、社團法人、協會及社區的教會廟宇等提供實際的服務,如送餐服務、社區照顧據點、居家在宅的服務、生命緊急守護系統的服務、社區文康活動、日間照護中心……等等。以現行政府人力配置上不足結合民間非營利組織.社區發展協會來推行在地老化,由在地人服務在地人,健康的老人服務須要被服務的老人,促進強化健康有活力的社區。(張英陣教授民89.1)

機構式的社區福利活動

隨台灣人口老化的速度,伴隨而來的是老人醫療及照護問題,過去機構式的照顧方式,不只是成本過高,並且強迫老人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及社區,到一個遠離社區、集中式的機構,重新適應新的環境、人、事、物,對一個年老的長者而言是相當不人性的照顧方式。如何讓老年的生活仍享有應有的尊嚴及人性化的對待,「在地老化」是我們政府及學者積極努力推展老人福利。也是目前各縣市政府積極推動的社區化照顧,讓老人留在家中或社區仍能得到政府提供的各項服務,如日間照顧、送餐到家、居家照顧、 電話問安、交通服務、居家護理、社區文康活動或社區型的安養護機構,讓老人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享有福利的提供,是老人應有的權利。 目前政府因應失能者的長期照護需求,而推出的照顧產業服務方案,將擴大一般非中低收入戶提供居家照顧,輕度失能者:全額補助4~8小時,9-20 小時補助一半,21小時以上完全自費;中重度失能者:全額補助16小時, 17-36小時補助一半,37小時以上完全自費;每小時補助180元。這二項新的政策措施,希望能逐漸建構起我國長期照護的體系,以因應高齡化社會老人照護的需求。 一、機構式服務: 1.衛生體系:慢性病床,提供慢性療養,護理之家. 2.社會福利體系:老人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老人公寓,分別設於台南市、高雄縣、台北市、台北縣. 3.榮民體系:慢性病床;榮民之家,安養或養護。 二、社區式服務: 1.衛生體系:日間照護;(以附設在醫院或護理之家為主),居家護理.居家喘息服務:每日一千元,一年最多補助七日. 2.社會福利體系:各縣市政府委託辦理,日間照顧服務.居家照顧服務,送餐服務,短期及臨時照顧服務,文康休閒,長青學苑,社區照顧據點,志工訪視,老人照顧津貼.獨居老人關懷.電話問安.老人保護..等。 3.保護網絡建立:依據老人福利法的第26條「為發揮老人保護功能, 應以直轄市及縣市為單位,建立老人保護體系。」 老人人口數的增加,活動空間需求大,許多老人團體沒有活動場地提供老人聚會及活動,如何解決地方老人活動場所缺乏問題,除了須地方政府在施政上多做規劃外,如何善用既有的公共設施(如學校教室、里民活動中心)或公有空間或結合當地宗教既有空間做為老人活動場所, 亦是可努力的嘗試. (資料來源http://www.oldpeople.org.tw/news/news910731.htm台灣老人福利現況與願景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整合性社區服務網絡

從社會工作的角度來看,因服務對象的問題日趨複雜,為滿足服務對象的需求,很少有單一的機構或管道可提供充分的服務,而必須從多個機構或多方面的資源予以協助。因此,建構和經營一個服務的網絡便成為一個社工員或案主的重要的任務。 社工學者黃源協教授(2000a)在其「社區照顧:臺灣與英國經驗的檢視」一書中對社會網絡有一些界定:「網絡」係指連接點與點之間的體系或模式,它通常會以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圖形展現之。而社會網絡的點即是「人」、見面的「場所」'以及所從事的「活動」;這些「人」、「場所」、以及「活動」彼此間是有關聯的,但有時也有各自的重要性。對社會工作而言,社會網絡是整體的建構體,它是由一群互動的人們.團體或組織所組成的社會體系,以從事目標的達成或共同目標的的實現。Treveillion(1997)也指出,網絡的建構係將當代社會工作者所著重的「夥伴」、「充權」以及「社區」做直接的連結,其將網絡的建立界定為「使得個別的個人、團體或組織,能在社網絡中彼此連,以促進溝通和積極的合作,以開創給參與者之選擇和充權的機會」。由此可見,社會福利網絡的建構對協助服務對象解決問題或滿足其需求是不可或缺的。(邱汝娜.91.12.) 而社會網絡主要是建立在社區地方的基礎之上,是一種「自然網絡」也是一種「自然助人網絡」,而要落實建構此網絡,可透過以下五個策略:1.個人網絡策略2.志工連結策略3.互助網絡4.鄰里協助網絡5.社區充權網絡.(吳明儒.民93.9)

結語

西方先進國家,在1960年至1990年的三十年間,發展出「社區照顧」的概念與模式,盛極一時,成為人群服務及福利服務的重要主導模式。反觀國內將社會福利與社區發展工作約7.8年的時間,仍在摸索學習的階段,真正將福利落實在社區仍有一大段距離,我國以步入高齡化的社會,人口的老化也越來越嚴重了,福利社區化的需求十分迫切,未來希望政府能結合社區內外之資源,建立農村福利社區化模式。目前社區發展的領導者主要是村里長及各發展協會的理事長,但應多一點的民間團體及非營利組織,協助輔導社區進行募款的工作,活化社區組織,利用在地資源,文化產業的脈絡,擺脫過去被動等待政府的補助。由社區民眾共同解決照顧問題,可透過家屬.親友.志工.鄰里組成一個服務團體服務社區的弱勢族群,同時政府能委託民間非營利組織辦理評鑑輔導的機智協助扶持。


參考書目

  • 林萬億(2002)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五南圖書出版社
  • 邱汝娜.原住民地區社區社會福利網絡的初步建構.(社區發展季刊)第100期91.12出版
  • 吳明儒.新故鄉社區總體營造政策下的福利社區化.社區發展季刊107期.93年9月出版
  • 東吳大學張英陣教授,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務工作手冊p30頁,內政部89.1月編印
  • 蔡漢賢,李明政(2004.2)社會福利新論p.2
  • http://sowf.moi.gov.tw/19/quarterly/data/106/05.htm
  • 資料來源http://www.oldpeople.org.tw/news/news910731.htm台灣老人福利現況與願景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