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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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政策是運用國家的權力,用來解決社會的問題,增進社會的福利、改造社會的制度、促進社會的進步,並且根據國家需要,選擇工作重點,策定努力方向的行動路線或指導方針。(岑士麟,民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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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政策的由來

  社會政策這個名詞,最早是出現在德國,德文名(Sozialpolitik),而且倡導最具影響力。十九世紀中葉,德國繼英國之後也發生了工業革命,工業勃興的結果,形成近代工業國家,但是社會問題也隨之的發生,而社會問題中最主要內容,就是因為現代經濟所造成經濟上的「弱者」勞工,社會政策就是要防範和修正社會經濟所發生的弊害,並且給予救助和保護經濟上弱者的政策。這個時候,馬克斯Karl Marx正在提倡唯物共產學說,使得德國的社會思想陷入極端的混亂,引起資產者與勞動者的對立局面,社會糾紛與騷動隨之而起,然而柏林大學經濟學教授西摩拉爾Gustav Sshmoller和華格納Adolph Wagner等主張應該由國家制定社會政策,立法建立應該有的制度,用來解決社會問題,以抑止共產思想。在社會政策學會還沒成立前,先廣泛使用社會改良(Social Reform)這個名詞,後來的社會政策就是由社會改良的引申而發展出來的。

  同時,一般德國的社會政策學者,相繼發表許多有關社會政策的書,對於世界的各國都有很深遠的影響,而英國、美國、法國也相繼首先採用這個名詞和它的理論和做法,而且頗為風行。例如法文的社會政策,稱做Politique Sociale;英文方面,社會政策的名稱有:Social Politics,Social Polity,Social Policy,這三種涵意相同,但是目前用Social Policy比較多,也比較盛行。

  由於英國的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比較早,提供社會政策研究者一個很豐富的探究領域,所以英國對於社會政策的研究,也隨著社會福利發展的新趨勢,傾向於比較複雜理論的鑽探,也更見系統與完整。(鄭國鈞,民83)

  

各國社會政策

  社會政策是國家的政策,是國家為了解決社會問題所採行的政策,在一國中是重要的國家政策之一。現代的社會問題越來越多,有的越來越嚴重,社會政策必須採取立法途徑及透過透過行政機關的執行,將社會問題適當或合理的解決,個人以及團體的安全和福利,也將得到合法的保障。其實施對象,應為社會全體,而它的最終目標,是在使經濟建設與社會建設能夠平衡發展。

英國社會政策

早期是以救濟貧民為重點,被後世各國辦理社會福利所效仿學習。在中古世紀中,最著名的救貧立法,是一六Oㄧ年伊莉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 所頒的救貧法Poor Law,也被稱為「伊莉莎白四十三年制定法」,是把以前各種救貧法令加以整理統一的法典。

美國社會政策

  早期的美國社會制度,在殖民地的時代,大多效仿於英國,而美國各州的社會政策,也像英國ㄧ樣,早期只限於救貧政策方面的措施,救濟移民中不少的貧民以及失去依靠的兒童。荷蘭移民在紐約州,一六六三年時改變了英國的救貧政策的作法,法國移民在一七八五年獨立戰爭後,群體聚集在路易士安那州也改為按照法國的傳統作法。

  二十世紀之初,美國因爲有三樣重大的事情發生,使得美國的社會政策傾向聯邦政府全國性的統一政策,用來代替各州比較不齊全的社會政策。三樣重大的事件為:

(一)專門爲全國兒童福利政策所召開的白宮兒童會議White House Conference on children,在這次的會議中決定聯邦政府應該設立兒童的福利機構,各州也應該制定母親年金法,使被拋棄的婦女、寡婦能夠繼續的撫養她們子女,又主張貧困的兒童應該因爲特殊的原因送到孤兒院或者其他收容機構之外,應該安置在寄養家庭。

(二)在一九二九年的十月,紐約的股票交換發生了破產而引起ㄧ連串的經濟不景氣(The Great Depression),造成美國的經濟大恐慌,平均每四個工人中就有一個人是失業的。當時的胡佛總統Herbert Hoover堅信一個信條,那就是認為公私立救濟機構應該為失業人們解決問題。

(三)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羅斯福總統任命一個經濟安全委員會,由勞工部長白金斯F. Perkeins擔任主席,召集一些有關項目的專家學者, 研究如何確保國民經濟安全的政策問題,於一九三五年八月十四日改為社會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後頒佈,是美國聯邦實現全國性的社會安全的政策,由此建立了美國劃時代的社會安全制度。

德國社會政策

  受歷史背景影響,對社會福利措施ㄧ向基於社會公平與協調ㄧ致的原則,其政策目標均以社會全體為對象。

日本社會政策

  應依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為劃分界線,可分為戰前的社會政策及戰後的社會政策。

戰前的社會政策:

(ㄧ)明治時代

(二)大正時代

(三)昭和初年至二次大戰結束

戰後的社會政策:

(ㄧ)戰後十年的社會政策

(二)近二十餘年的社會政策

台灣社會政策

  自十九世紀以來,民主立憲政治盛行,各國政黨政治肇興。中國國民黨為一革命民主黨,採取革命方法,以求達到革命的目的,實現其三民主義的理想主張,但中國國民黨乃導源於興中會、同盟會、國民黨、中華革命黨等,逐步改組而成,在組織上雖迭有變遷,卻始終能以ㄧ貫主義與政綱政策,領導國民革命,建立民國,並建立三民主義的新中國。遂依據史實,可分五個時期,予以敘述:

(ㄧ)興中會時期

(二)同盟會時期

(三)國民黨時期

(四)中華革命黨時期

(五)中國國民黨時期

參考文獻

  • 岑士麟(民72)。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台北,永大書局。
  • 陳國鈞(民83)。社會政策與社會行政,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 李欽湧(民83)。社會政策分析,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 Donald E. Chambers(民95)。社會政策與計畫分析,台北,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