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工作之過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8年1月23日 (三) 12:44 由 Casehsu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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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工作之過程(group process)是指兩個人以上的集體,追求共同目標,使成員間從陌生到熟悉培養互相依賴信任與人際互動的程序階段。(1985林萬億)

5 前面寫的還好,但後面就頗混亂的。
如果可以把內容再精簡些,這條目就會更上層樓了。

團體工作開始階段(前期)

工作人員先構思團體活動的內容與形式在決定並公佈聚會時間地點規模大小及主要目標而後,當團體成立後第一次聚會時,領導者會請成員彼此熟悉對方,並且協助成員間及成員與團體工作者(團體領導)之間建立親密的關係。所以團體工作者在開始時,要表現出三種建立關係的重要行為和態度:

  • (1)同理心:設身處地的替別人著想,能夠站在對方的立場瞭解對方的感受;
  • (2)真誠:誠實、放開心胸部隱瞞自己的情感勇於表達內心的話;
  • (3)溫暖:適當的關懷,感受對方,並積極給予慰問和傾聽對方的心聲。

(李增祿民國84年社會工作概論p165-166,林萬億民國74年團體工作P195-197)

成員開始剛進入團體總有些不安全害怕的傾向,在團體開始第一次接觸,成員毀彼此評估,分享經驗及非語言的一些訊息如穿著打扮或個人外在的特質進行互動或以經驗較為相近的人做互動,例如:興趣、年齡、性別、種族、教育背景、社會地位、生活經驗與行為模式做為互動的基礎。

第一次交換的訊息常是較刻板的談話,試圖了解共同的興趣,希望能讓彼此熟悉。 當團體開始進行,團體成員努力使彼此有接觸,但她們避免太接近而有所防備因為擔心太親近會給自己帶來傷害。團體初期,成員較關心自己在團體中的表現,對自我要求較高較謹慎。成員會對團體期待些什麼,或自己在團體中的表現,常常會較沒信心。

此時工作人員必須清楚了解成員的情況及他們的行為模式,並鼓勵他們發展對個人和團體目標有力的方式,如工作員示範和加強開放是互動的模式,並鼓勵成員參與,使成員間增加彼此瞭解,互相觀察並給予回饋,工作人員在旁給予協助讓成員感受到這團體活動的氣氛,使成員感覺滿足、被接納、歡迎、包容。 此時工作者主要的目的,在於協助成員以合作和創造性的態度一起參與,並感受到他們對團體獨特的貢獻是受到尊重、肯定和感激的。

為完成開始階段的主要目的,需要做到下列幾項:

  1. 打破沉默,自我介紹
  2. 訂定團體的目標和功能
  3. 成員開始討論參與,但讓他們尊重發言者,及團隊合作,對他人是時給予回應,支持並建立彼此的信賴關係。
  4. 凝聚團對精神
  5. 引導團體的發展
  6. 平衡團體過程中的任務性和成員的情緒因素
  7. 確定團體的目標
  8. 建立工作的契約
  9. 幫助成員在工作過程中有動機,有能力
  10. 事先預測團體阻礙的因素

(許臨高、莫黎黎譯 團體工作實務 p217-243,沙依仁、汪亮演合著社會工作管理P335)

團體形成階段

此時成員因多次見面熟識後,對彼此產生試探認同但也開始產生情緒上的不安矛盾及抗拒,工作者必須協助成員,使成員開始與他人更進一步的互動,與對方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並確立角色體系和行為模式,產生有助團體發展的團體規範,及團體目標,團體結構的形成,我們稱此時為團體形成時期。團體形成時將會產生導引作用、試探、認同、人際關係、任務的行動,以及互賴關係。因此規範是凝聚力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調節溝通的基礎。

  • 團體規範(group norms):是指經過團體成員所共同認定的準則與標準。初期團體會提出一些共通性和具體的規範,如:保密、守時、參與、討論、傾聽、責任、誠懇、非評判性的接納對方、高度的自我接露、自我了解、對行為不滿時的表達,以及勇於接受改變的能力等。
  • 團體目標:是指一種協商的過程所得到的結果目的。所謂團體目標所包含的四種目標的整合,分別為
  1. 服務目標
  2. 工作者的目標
  3. 個人目標
  4. 團體目標
  • 團體結構(group structures):是指成員關係的模式組成。其型態可分為:
  1. 溝通結構
  2. 社會計量結構
  3. 權力結構
  4. 領導結構
  5. 角色結構

團體形成期間,團體及夠會明顯的發生變化,所以,工作者再進行互動時所產生的團體結構,都會有不同形式,要加以分析製圖,以便觀察團體形成後的及夠特徵。 (1985 林萬億 p211-227,p112)

社會團體工作作為實踐開發對團體的目的而明確表達對團體的了解和角色,並團體成員同意(例如行使機密對待以尊敬,保密)。(Social Work and Social Welfare/Rosalie Ambrosino、 Heffernan, W. Joseph 1932 ,西元2001,p140)

團體協商階段(風暴期)

當團體成員互動時間越長時,彼此之間種種不同的差異逐漸的顯現出來,有時甚至會發生衝突。此時成員會出現焦慮、防衛、抗拒的心理,以及對領導者的挑戰等等不同的團體典型問題會一一出現。

有些成員會有較強的自我主義,有時會不願意參與團體活動及事務,會呈現出冷漠不肯合作的情形,所以領導者應該要多多注意妥善處理,適當的表達個人反應,感受或想法,但不要指責和強烈的批評成員。                                 (民國84李增祿p166-167,民國93年沙依仁、汪亮演合著p335 )


成員開始在團體中帶動變遷與擬定的方向,並期待他們所走的方向,尤其是成員已經有一些經驗來表達自己的願望。現在,成員更學到以自己的權利去影響別人,以及感受到在團體規範體系下的自己的行為被影響。分工的結果,也使成員產生不同的地位,角色扮演產生了團體內在與外在的體系。

成員在前兩其中以學習到了如何表達情感,及包容與控制情緒,成員被指導去學習推動團體到有共同的目標。成員慢慢學習到以自己的能力去推動團體,當他們全然與團體有密切關係時,他們會產生一種動機去推動團體,而且是以自己的方式去推動。這種密切聯結的關係是因為成員與他人互動的經驗,投入心力,相互回饋所產生的成效。但在這同時也產生了團體與成員間所引發的衝突,對工作員是一種挑戰,這挑戰包括了成員需求未得到滿足,或團體的共同目標被忽略,及成員們是否有投入心力去完成工作等。

仇視、焦慮、沉默、甚至會產生消極的或埋怨的表現,此時衝突正式進入了團體。成員會討厭任何積極的行動甚至不參與,他們會有想撤退的想法,並表達他們對團體間距離逐漸疏遠的感覺。團體表現出不完整不團結的狀態。因此,工作員也應去了解此情形下團體應如何面對處理。團體在協商階段事實上也是達到維持階段的準備期,所以團體在形成新的意識是有必要的,工作員有責任去認清、解決、投入、處理衝突協商衝突。

在團體經過協商之後,團體會產生新的團體認同,產生新的秩序,增加系統的連結力量,以及平衡工作者間的決策均衡。 協商(暴風期)階段主要學習的重點是容忍與解決衝突的技巧。

進行中需考慮的幾項:

  1. 每個人都有機會表達自己的偏好與觀點
  2. 每個人再團體中均擁有同等的時間與空間
  3. 採行具有規模行為效果的工具
  4. 團體和成員都需要有團體擁有感
  5. 活動進行最好是熟悉且穩定又持續性的
  6. 適合協商階段所需要的一致行為或分化性行為

(1985林萬億P229-237)

團體維持階段

領導者帶領團體成員度過了前幾期的考驗之後,成員的能力及團體的凝聚力會見增強,而由於團體的結構性會較分散,所以成員需要更培養團體的領導能力,並能承擔團體的責任,成員要更主動,這時團體的規範會相當明確,衝突已被互相的檢討和工作員的處理化解了,所以成員能自由的給予回饋,並試著自我表露。 此時工作員開始抽離,並評估成員們的狀況。 此時團體領導者的主要任務包含下列:

  1. 示範被期望的行為,如面對問題的態度
  2. 鼓勵成員成員試著自我開放,並與個人的目標與團體目標一致
  3. 有系統的增強被期望的行為
  4. 協助成員重建期認知
  5. 協助成員採取行動,改變自己與環境

此階段有主要兩點,一是注重於個人方面,二是環境方面。改變個人與環境策略的概述:

  • 以個人而言:改變的重點,針對個人的認知、價值觀、自我覺察、感情和行為等方面。
  • 再來就是環境,環境對人的影響甚深,舉例來說像是典故中孟母三遷的故事,就述說了環境對人的重要性,對許多的問題解決,並不是就個人方面改變就形的,也非在短期間內見效的,所以這是我們需要探討的原因。
    • 個人與團體所能選擇解決的策略:
  1. 解釋:對他人解釋行為發生的原因經過,如:向老師說明遲到的理由,是因為公車延誤還是其他的原因。可藉由此解決一些誤會。
  2. 教育:增強他人之知識或改變不正確觀念及認知(如對經常虐待兒女的父親進行親職教育,以便確知正確的管教子女方式及如何控制管理情緒的方法)
  3. 評價:收集他人或組織的資料並根據資料給予適當的反應
  4. 運用影響力:個人運用影響力或權力去改變某人或某系統。
  5. 討價還價:作某些是期望能改變環境。
  6. 面質:強迫他人面對他的行為或態度問題,並需要某些改變。
  7. 大眾傳播媒體:可以傳播某些新之或價值觀點對社會環境有良好的影響,但有些電視或是書籍中的暴利及犯罪或色情等卻對社會環境帶來不少不利的影響。
  8. 主動抗拒:採取如破壞,遊行等行動。
  9. 被動抗拒:採取不合作的態度或行動。
  • 團體所採取的措施:
  1. 選舉
  2. 聯盟:聯合其他有相同需要之團體共同採取行動。

(民國84李增祿p167-168)

團體結束

提醒成員作分離的準備,進行回饋及經驗摘要,協助成員建立其他系統的關係。團體結束階段是很重要的一個機會,在結束階段上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到的行為和觀念以及如何鞏固自己的觀點,這可以促成團體效能增加。一般說來,團體在結束階段的重要工作為:

  1. 處理分離的情緒
  2. 處理未完成的事情或任務
  3. 練習行為的改變
  4. 彼此回饋
  5. 討論進一步學習的方式
  6. 回顧處理,並評估達成目標的程度
  7. 運用儀式結束團體等。

為了幫助團體工作者之成長及洞悉個人的風格和潛在問題,工作員應開放讓成員給領導者回饋,相互檢討,透過對活動的安排、問題之處理等,工作者可以知道團體可能潛在的問題,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和個人個人可以改進的方向。此時,團體領導者的主要工作有:

  1. 透過回饋增強成員改變行為,並持續保持下去
  2. 處理團體未完成之事
  3. 鼓勵成員表達正負的情緒,試著放開自我,並於團體中解決著些情緒
  4. 鼓勵成員分享自己對未來的期望及計畫
  5. 評斷團體目標的完成程度
  6. 提醒對團體之事的保密
  7. 提供諮詢或轉介服務
  8. 處理工作者自我的情緒狀況

(民國84李增祿p169)

俗說:「天下無不散的筵席」、「送君千里終須一別」,又說:「分離是力量的擴散」。所以團體結束對成員來說何嘗不是一種成長,一種任務的完成,一種學習。工作員雖然也會感到不捨,感受到分離的情緒,不過也必須鼓勵成員,引導他們,讓他們一方面感覺到任務大功告成的喜悅,一方面要歡樂的別離,去勇敢迎接新的挑戰,新的環境。

團體發展階段之比較

賽倫狄克

 曼1949

塔克門

1965

崔克爾

1972

哈佛德

1971

亨利

1992

徐林

1983

適應 開始 團體前 發起 前期
挫折衝突 形成 團體感覺 組成 召集形成 形成期
安定和諧 風暴 凝聚力 整合 衝突失業 協商期
維持 規範 目標達成 不整合在整合
成就 興趣衰退 團體功能運作與維持 維持 成就期
結束 結束 結束 結束

(1985林萬億p156-161)

參考文獻

中文文獻:

  • 李增祿主編,民國84年,<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 沙依仁、汪亮演合著,民國93年,<社會工作管理>,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 林萬億著,民國74年,<團體工作>,臺北市,三名書局
  • 許臨高、莫藜藜譯,原著RONALD W.TOSELAND、ROBERT F.RIVAS,1998,<團體工作實務>,台北,雙葉書廊

英文文獻:

  • Rosalie Ambrosino、 Heffernan, W. Joseph 1932 ,西元2001,<Social Work and Social Welfare>,Australia Belmont, CA : Brooks/C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