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個案工作員之特質"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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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個案工作,是社會工作實務三大方法之ㄧ,它是一種自助助人的歷程,以個人或個別家庭為服務對象,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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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2007/10/14|}}
  圖娜(Francisi.Turner.1978)認為個案工作者以提供協助之資源,尋找有效之途徑,以解決他們本身能力或資源所不能處理的社會適應問題。那麼成為社會個案工作人員須具備哪些基本特質?<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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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員所做的是與人面對及溝通的工作,需協助案主如何解決各樣的問題;而'''社會個案工作員之特質''',就是當在幫助案主時所呈現較好的態度及處理的方法;所以當社工員本身的特質與專業知識結合後,有利於社工員與案主的關係,較能順利的幫助案主自己解決問題(謝秀芬,2006)。而社會個案工作員到底應該擁有哪些特質呢?我們藉由以下的'''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與'''自我了解(self-understanding)'''的分析中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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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進度落後哦!
  
  4 14:25 2006年十二月1日的修訂版本,內容前後好像不連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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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文題不甚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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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要參考的是謝秀芬的書,如果你看那章的序言,她有提到「敏感度、容忍、謙虛...」,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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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寫的,是如何增加自我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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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self-awareness,也許翻做「自我覺察」會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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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要看了英文文獻,才能在文獻欄中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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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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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個案工作者必須客觀的處理每個個案,因此工作者必須藉由'''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來分析自己;自我可以劃分為公開領域、秘密領域、盲目領域和未知領域,公開領域是指別人和自己都知道的部分;秘密領域是自己了解而他人所不知道的領域;盲目領域是他人所了解而自己卻不知道的部分;未知領域是自己和他人都不了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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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自我就必須將秘密及盲目領域拓展成為公開的領域;藉由與他人的分享和自我的分析便能將秘密領域逐漸變為公開領域;如果自己能夠敏銳的觀察及接受他人和自己的感覺,便能將公開的領域往盲目的領域拓展(謝秀芬,2006);透過了自我的摸索與接受他人的意見並吸收在工作上的經驗後,便能看清自己在面對事情時所表現的態度和缺點,而逐漸的了解自己。
  
==不同的學者所認為的社會個案工作員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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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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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以後,便開始逐漸'''自我了解(self-understanding)''',大多數學者認為工作者必須肯定自我的價值,藉由自我的認識可以避免許多主觀意識及偏見(潘淑滿,2000),以下幾個層面能夠幫助工作者做自我了解。
===黃惠惠(1986)指出有效助人者應具備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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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的心理狀況與成長===
(1)對人關懷有興趣<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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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也是人也擁有自己的情緒,但在擁有的同時也要去了解為何有這些情緒的存在;不必刻意的去壓制情緒的發生,應該要去探索和認識自己的情緒,了解自己內心所處的狀況並學習控制情緒(謝秀芬,2006);這些情緒有可能會影響與案主專業關係的進行,因此敏銳的察覺自己的情緒並且了解及正視是非常重要的(潘淑滿,2000)
(2)身心成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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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也有屬於自己的價值觀、態度、自我防衛、動機等等,這些並非一時片刻就能改變的,但工作者必須意識到自己的職責,需要不斷的摸索與了解,讓自己富有彈性並不斷的學習讓自己成長,只有自己不斷的成長才能幫助他人成長。(徐震、林萬億,1983)
(3)具有自我覺察的能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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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的能力===
(4)彈性的態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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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在處理個案時可能會遇到自己無法處理或無法幫助的個案,當遇到這些個案時就必須運用到自我認知和自我控制,才能使工作順利進行;但是當自己真的沒有能力幫助個案時,這時候就要面對自己能力不夠的事實,並且針對不足的地方加強學習和訓練讓自己進步(謝秀芬,2006),因此工作員必須有很大的勇氣去面對自己的不足,並且承受極大的壓力與挫折感,才能有足夠的能力去服務案主與案主建立良好關係。
(5)敏銳的觀察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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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見===
(6)真誠的態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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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會有偏見的行為,像是自己所愛好的或所厭惡的,而這種偏見很容易影響關係的建立,因此工作員必須了解自己偏見所在,就不會將不好的態度帶進了與案主的關係中;要消除偏見就必須從態度做起,藉由態度的改變逐漸累積自己客觀的態度,便能包容其他不同的或不喜歡的看法、意見及行為。
(7)溝通的能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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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特質與條件==
(8)豐富的學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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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自我認知與自我了解後,工作員所應有的條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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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的成長
===Johnson(1998)指出助力者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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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彈性的態度
(1)對個人和行為有正向的看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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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的分析
(2)關心他人幸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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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
(3)個性開放坦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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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度
(4)與案主一同工作是分享的而非控制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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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項很重要的要點是'''有協助他人的意願''',如果工作員並沒有意願去服務及關心案主,就算有在多的訓練也是枉然,但如果有了協助案主的意願,那麼這份心意會成為背後支持的力量,在遇到困難與挫折時這份力量會成為克服萬難的泉源與重心。(徐震、林萬億,1983)
(5)尊重人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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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熟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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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務實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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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mmer(1985)指出助人者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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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我價值的了解<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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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不同文化經驗的敏感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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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夠分析自己內在情緒與動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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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夠成為一位影響者<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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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他主義者<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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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嚴守倫理原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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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責任<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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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育維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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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者的核心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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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要作一個好的社會個案工作人員,不只需要知識和技巧,還需要某些人格特質,當我們需要一位社會工作個案人員時,常會想處遇期間發生重大危機,是否有足夠的智慧和毅力加以處理,而不會反應不及或是反應過度,是否會真的關心這些案主嗎?這些問題都與人格特質有關,需要的有三項特質-關懷、勇氣和審慎。在這裡值得提出來討論,需要的人格特質當然不只這三項,還有重視正義、社區的特質以及誠實與承諾的特質。<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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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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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妮爾‧納丁思(Nel Noddings)受到馬丁‧布伯(Martin Buber)的關係倫理理論(relational ethics)影響認為關係不只單一,一種態度或是一種行為,而必須放在關係的脈絡裡決定,納丁思認為關懷者必須具備三個特質:感受對方,專注於對方以及能夠從動機上同理對方的目標或目的。(Nel Noddings 1984)<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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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種特質的前兩種:感受對方及專注於對方。可以讓對方進入自己的心裡,跟對方一起感受而非只要了解對方,完全的關注可以讓對方感到重要、被接受給及被肯定,甚至於被愛。當然需保持個人與專業的界線,及願意支持當事人的目標而非自己的目標。<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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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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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氏字典(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的定義:勇氣是「以堅定的精神面對危險或是極度的困難,不退縮或放棄」。想你在面對作困難的個案時,表現的最優秀的時刻,不是你為了幫助當事人而是鼓足勇氣去作某件事情,而這件事情很困難或是令你害怕,也許這件事情遠遠的跨出你覺得舒服與自在的範圍?勇氣永遠都是當下實踐,往往的是勇敢的去完成之後,當事人才意識到自己勇敢的表現。你完全融入在挑戰中,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多特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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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華特(David Waters)和伊迪絲‧羅倫斯(Edith Lawrence)合著的「能力、勇氣與改變」(D,BW and E, CL 1993)中,他們相信憑著勇氣,當事人才能跨越障礙有所成長,而助人者也才有力量堅持不懈持續關懷,繼續嘗試與堅持立場。相反地如果沒有勇氣,擁有的特質只會導致缺乏遠見,最後會缺乏足夠的能力解決個案的困難。我們被教會謹慎行事、面面俱到,沒有被教會要具有勇氣。<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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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在工作中做一些英勇的行為,正面提出原本不提出的問題,誠實面對自己內心的感受和個人的問題,不把自己的錯,怪罪到個案頭上,以便在關鍵時刻面對更大的挑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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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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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審慎是關鍵特質之一?因為助人者每天都要做出許多的決定,而且經常在缺乏足夠的證據參考及確定時,做出主觀的判斷。一位傑出的助人者,特徵就是能夠不斷在正確的時點採取正確的行動,看待問題與陳述意見的方式所發揮的影響力相當巨大,當人們面對生命中重大的道德困境時,我們的力量足以幫助他們,但也足以傷害他們,所以我們有關懷、真誠、勇氣,及專業的訓練但沒有審慎,我們便什麼都沒有了。真正的審慎並不是以戒慎恐懼,而是充滿智慧。(威廉 2004)<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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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關係的建立,有賴於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知識及其人格特質,如對人的動機、敏感度、容忍、謙虛、強烈的責任感、穩定的情緒、水準以上的智能與判斷力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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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人員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困擾及未解決的衝突壓仰在心中,工作人員並不是一個全能者,也會因協助的失誤而徬徨愧疚及產生懷疑,所以工作人員的自我認識與自我接納非常重要,要面對自己,開放自己是痛苦的,必須有足夠的勇氣才能承受那錐心的痛楚,坦誠面對自己的優缺點的人,就能成為自主的人也就漸成為有耐心、信心、愛人的社會工作者。(謝秀芬 200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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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勇氣面對自己的人,才能避免自欺,自我是非常複雜的東西,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需要把公開的領域向秘密和盲目的領域擴展,繼續向未知的領域拓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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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結論==
從愛心邁向專業。專業是花時間去取得,專業是具有條件;有能力把所學的助人技巧內化,但是技巧是其次,重要的是態度。做一個人是不斷的自我覺察,允許自己改變,允許自己成長,一定要常常價值的反省,決定在價值觀;價值的決定不是絕對,但要經得起討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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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提供的條件是歸納大部分人所認同及經驗所得的特質,還有很多的特質必須藉由工作員自己發掘,藉由著實務上的工作與觀察,發現自己的特質並且加以善用,以服務更多需要幫助的人,期許工作員能夠提供最完善的服務,即使是面對難纏的案主、實務上的挫折,都能給予尊重、了解與面對,發展出屬於自己的特質成為一個傑出的工作員。
想要成為一名優秀的助人者,有些表面的條件自是不言自明的:迷人的個性、善與人相處、不拘僅、投入自我的同理心和一些有強大企圖心的特質。這些人格特質不盡然是與生俱來的,經由後天的努力也可以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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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1 心理治療的道德責任  威廉‧竇赫提(William J. Doherty)心靈工坊出版 2004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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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秀芬(2006),《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台北:雙葉
2 萬育維(2001).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双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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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淑滿(2000),《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心理
3(社會個案工作 謝秀芬 台北.双葉  200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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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震、林萬億(1983),《當代社會工作》,台北:五南
4 Nel Nodding, Caring:A Feminine Approach to A Ethics and Moral Education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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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ulah R. Compton,& BuRt Galaway(1999) , Social Work Processes
5 David B. Waters and Edith C. Lawrence, Competence, Courage, and Chang:An Approach to Family Therapy(New York:Norton, 1993)<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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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wikipedia.org/wiki/Self-awar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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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8年1月19日 (六) 16:25 的最新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社會工作員所做的是與人面對及溝通的工作,需協助案主如何解決各樣的問題;而社會個案工作員之特質,就是當在幫助案主時所呈現較好的態度及處理的方法;所以當社工員本身的特質與專業知識結合後,有利於社工員與案主的關係,較能順利的幫助案主自己解決問題(謝秀芬,2006)。而社會個案工作員到底應該擁有哪些特質呢?我們藉由以下的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自我了解(self-understanding)的分析中來了解。

2 進度落後哦!
4 文題不甚相合。
你主要參考的是謝秀芬的書,如果你看那章的序言,她有提到「敏感度、容忍、謙虛...」,那才是。
而你寫的,是如何增加自我的成長。
另,self-awareness,也許翻做「自我覺察」會較普遍。
還有,要看了英文文獻,才能在文獻欄中寫上去。

自我認知

身為個案工作者必須客觀的處理每個個案,因此工作者必須藉由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來分析自己;自我可以劃分為公開領域、秘密領域、盲目領域和未知領域,公開領域是指別人和自己都知道的部分;秘密領域是自己了解而他人所不知道的領域;盲目領域是他人所了解而自己卻不知道的部分;未知領域是自己和他人都不了解的部分。 要了解自我就必須將秘密及盲目領域拓展成為公開的領域;藉由與他人的分享和自我的分析便能將秘密領域逐漸變為公開領域;如果自己能夠敏銳的觀察及接受他人和自己的感覺,便能將公開的領域往盲目的領域拓展(謝秀芬,2006);透過了自我的摸索與接受他人的意見並吸收在工作上的經驗後,便能看清自己在面對事情時所表現的態度和缺點,而逐漸的了解自己。

自我了解

有了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以後,便開始逐漸自我了解(self-understanding),大多數學者認為工作者必須肯定自我的價值,藉由自我的認識可以避免許多主觀意識及偏見(潘淑滿,2000),以下幾個層面能夠幫助工作者做自我了解。

自我的心理狀況與成長

工作者也是人也擁有自己的情緒,但在擁有的同時也要去了解為何有這些情緒的存在;不必刻意的去壓制情緒的發生,應該要去探索和認識自己的情緒,了解自己內心所處的狀況並學習控制情緒(謝秀芬,2006);這些情緒有可能會影響與案主專業關係的進行,因此敏銳的察覺自己的情緒並且了解及正視是非常重要的(潘淑滿,2000)。 工作者也有屬於自己的價值觀、態度、自我防衛、動機等等,這些並非一時片刻就能改變的,但工作者必須意識到自己的職責,需要不斷的摸索與了解,讓自己富有彈性並不斷的學習讓自己成長,只有自己不斷的成長才能幫助他人成長。(徐震、林萬億,1983)

助人的能力

工作者在處理個案時可能會遇到自己無法處理或無法幫助的個案,當遇到這些個案時就必須運用到自我認知和自我控制,才能使工作順利進行;但是當自己真的沒有能力幫助個案時,這時候就要面對自己能力不夠的事實,並且針對不足的地方加強學習和訓練讓自己進步(謝秀芬,2006),因此工作員必須有很大的勇氣去面對自己的不足,並且承受極大的壓力與挫折感,才能有足夠的能力去服務案主與案主建立良好關係。

偏見

每個人都會有偏見的行為,像是自己所愛好的或所厭惡的,而這種偏見很容易影響關係的建立,因此工作員必須了解自己偏見所在,就不會將不好的態度帶進了與案主的關係中;要消除偏見就必須從態度做起,藉由態度的改變逐漸累積自己客觀的態度,便能包容其他不同的或不喜歡的看法、意見及行為。

應有特質與條件

總結自我認知與自我了解後,工作員所應有的條件有:

  • 持續的成長
  • 富有彈性的態度
  • 自我的分析
  • 勇氣
  • 敏感度

還有一項很重要的要點是有協助他人的意願,如果工作員並沒有意願去服務及關心案主,就算有在多的訓練也是枉然,但如果有了協助案主的意願,那麼這份心意會成為背後支持的力量,在遇到困難與挫折時這份力量會成為克服萬難的泉源與重心。(徐震、林萬億,1983)

結論

這些提供的條件是歸納大部分人所認同及經驗所得的特質,還有很多的特質必須藉由工作員自己發掘,藉由著實務上的工作與觀察,發現自己的特質並且加以善用,以服務更多需要幫助的人,期許工作員能夠提供最完善的服務,即使是面對難纏的案主、實務上的挫折,都能給予尊重、了解與面對,發展出屬於自己的特質成為一個傑出的工作員。

參考文獻

  • 謝秀芬(2006),《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台北:雙葉
  • 潘淑滿(2000),《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心理
  • 徐震、林萬億(1983),《當代社會工作》,台北:五南
  • Beulah R. Compton,& BuRt Galaway(1999) , Social Work Processes
  • http://en.wikipedia.org/wiki/Self-aware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