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個案工作員之特質"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行 10: 行 10:
 
*《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西元2000年
 
*《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西元2000年
 
*《社會工作大意》,林茂生,西元2005年
 
*《社會工作大意》,林茂生,西元2005年
{|style="width:30%;height:40px" border=0 align=left
 
|bgcolor=#6495ED|<font color = black>'''缺'''<br/>'''失'''<br/>'''通告'''<br/>
 
|style="background:#E0FFFF;color:black"|同學第十四週該完成90%了,提醒您下週開始打分數喔!請自行刪除!
 
|}
 

於 2007年12月21日 (五) 00:29 的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社會工作員所做的是與人面對及溝通的工作,需協助案主如何解決各樣的問題;而社會個案工作員之特質,就是當在幫助案主時所呈現較好的態度及處理的方法;所以當社工員本身的特質與專業知識結合後,有利於社工員與案主的關係,較能順利的幫助案主自己解決問題。(謝秀芬,2002)

2 進度落後哦!

社會個案工作員自我認知

社會個案工作員應有特質

結論

參考文獻

  • 《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謝秀芬,西元2002年
  • 《社會個案工作》,潘淑滿,西元2000年
  • 《社會工作大意》,林茂生,西元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