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建立 (社會團體工作)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目標是由專業人員和成員們共同訂定一個目標進而促使大家共同達成此目標,並想到解決的途徑。簡而言之,就是幫助培養個人的社會適應能力及發展社會意識,亦『目標意指大家共同努力的方向或追求的結果。』(萬育維‧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西元2005年‧P.76);然而,『本質上,團體工作能提供人們機會,在其中得到獨特的成長、學習、治癒、變的更完整的經驗。例如,對一些成為偏差的成員,團體可以用來達到矯治的目標:對於一些失功能者,且有潛在危險的成員,團體可以用來預防問題發生;對於某一些成員而言,團體也許可用來促進個人的功能;除此之外團體也可以用來達到教育和增進社區參與的目的。』(Kenneth E. Reid‧社會團體工作‧西元1999年‧P.14)

3 概念錯了。「目標建立」與「目標」是不同的事。目標建立是團體工作的過程之一。
「社會團體工作目標建立的目的」OK,剩下的就不對了。
另,文獻引用格式不甚正確,在同一段中,如果是同一個出處,在一開始提到就可以了。(看看別人的)

1
這種條目不用寫定義,使用前言的方式交代就可以了
請移除標題,將前言的內容放到最上面
「團體的類型」與「目標建立」沒什麼關係吧!
完成度還很低,加油!

壹、社會團體工作目標建立的目的

目的包含了資訊的交換、發展社交、手工藝技巧、改變價值傾向以及將反社會行為轉化至具生產性的行為。

然而,更包括了以下七點:(陳月娥‧社會工作‧西元1999年‧P.150)

(ㄧ) 透過團體討論,以進一步了解個人的問題的性質

(二) 從團體成員之間的相互支持,以平衡個人對問題的焦慮和感受

(三) 從團體的交互反應中,即相互學習中,發現處理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途徑

(四) 從團體力量的修正性增強作用,使個人採取行動以面對和處理問題

(五) 藉由團體成員之間的相互關心、驗證和修正,以鼓勵和增強個人處理生活有關課題的勇氣和信心

(六) 從團體成員之間對成功的經驗的相互表達和交換意見,以增進其他生活課題的有效解決途徑

(七) 藉整個的團體相互學習經驗,以促進個人的社會生活功能

貳、社會團體工作的目標

社會團體工作的目標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

個人目標

個人目標有了解個人問題、平衡個人焦慮及感受、發現及解決問題、增進成員的勇氣及信心...等等。

也包括了Klein(1972:31)團體工作的八個明確的目標(Kenneth E. Reid‧社會團體工作‧西元1999年‧P.15~16)

  • 復健:指恢復某人或某件事,使個人達到先前的能力或狀態的過程。對人而言,復建可能是指情緒、認知和行為上的復健,復健也可能是只改變態度或價值觀的方法。
  • 建立:指成長和發展的過程,而不是一種治療的過程。建立的意思是形容因為年幼時失去學習的機會,造成無法恢復的功能損傷,而成為某些人的困難,如同復健所代表的涵意。
  • 矯正:指協助無法遵守社會規範、社會道德,侵犯他人或是成為犯罪者的過程。
  • 社會化:指協助個人學習符合社會標準和人際關係技巧的過程。另一相關的說法─再社會化,則是指協助那些退化且需要在學習的人的過程。
  • 預防:對可能發生的困難做預測,並提供人們所需要的環境支援。團體的預防性目標是指防止團體成員遭遇個人功能,以及社會功能退化的危險。
  • 社會運動:鼓勵成員參與社會運動,是指在協助個人因應和適應環境以外,協助成員學習改善所處環境的過程。透過積極的參與團體,成員學習領導、服從、參與決策、擔當責任,並且分配社區責任。
  • 問題解決:問題解決是指透過團體達成任務,協助成員作決定,並解決社會問題的過程。
  • 社會價值而團體:鼓勵成員社會價值的發展,是指協助成員發展與日常生活相關,且符合實際需要的社會價值。
機構目標

機構目標通常會在要成立或是推行新的服務時會向大眾說明目標。然而他們的目標通常會做出此社區的興趣所在、大眾對社會福利的關切以及社會的觀念等等有關的項目。

團體目標

團體目標通常會融合機構目標、團體成員的目標及團體工作者的目標。然而,團體目標會有清楚的界定而且是可以實際達成的。 『團體目標應有轉換性,已使團體成員可以在其他的社會環境中發揮良好的社會功能。』(Rex A. Skidmore‧社會工作概論‧西元2002年)

團體成員目標

團體成員的目標指的是團體裡每一位成員有共同的願望、目標,然而使成員們有著願意維持此團體的動力。

工作者目標

團體工作者的目標包括發展與運用計劃、方法、工具與方案,來幫助成員達成他們的目的和目標。只有當目的和目標被清楚的說明、了解與接受時,才能實踐團體過程,已達成目標。團體工作者負責組織、處遇過程與結案。工作者必須持續的自我評估與了解,以免因為太過緊張而影響了團體過程。(Rex A. Skidmore‧社會工作概論‧西元2002年)

参、結論

『團體工作的目標,一方面協助一般的人使其個人成長功能較佳,個人潛能發揮,團體功能的實現,以及社會關係和社會生活功能的發揮;另一方面對於生活適應有困難的人,協助其處理困難,解決問題,並增進處理生活適應的能力和成為社會上積極的成員。』(陳月娥‧社會工作‧西元1999年‧P.150)

肆、參考文獻

  • 萬育維‧社會工作概論 理論與實務‧雙葉書廊有限公司‧西元2005年
  • Kenneth E. Reid‧社會團體工作‧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元1999年
  • 陳月娥‧社會工作‧千華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西元1999年
  • Rex A. Skidmore‧社會工作概論‧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西元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