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衛生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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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理衛生一般視為心理健康,則是指對各類心理疾患的研究,以及在個體身心正常的狀態下,應用於人類心理方面的衛生知識,促進心理健康與防治心理疾病之原理與技術的科學,讓個人在生理、心理和社會方面保持合諧的良好狀態,能適應環境的生活能力。

心理衛生的概念與意義

  • 環境不斷的變化,個人生活方式、社會關係、價值關係、知識體系,也是需要不斷的變化;環境在變,個人的心理生活也可能隨著改變,所謂心理生活,簡單來說是個人與環境交互作用下的行為表現,它是個人與環境的一種互動關係,而心理衛生就是為了促進心理健康,增進生活適應,所發展出來的知識。心理健康是心理衛生的目的,心理衛生是心理健康的技術,要深切了解心理衛生的內涵,應進一步釐清心理健康的意義。
    •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對人類的健康定義是:「個人的生理、心理以及社會三方面的良好狀態。」
    • Dubos(1965)他主張:「健康是一種努力,是個人生活在某特殊環境中,擁有或努力獲得的一種身心狀態,能使他本人長期地且有效地因應該環境,也使他本人免除相當程度的不舒適或痛苦。」
  • 影響健康有生物、心理與社會因素。
    • 生物因素
    • 心理因素
    • 社會因素
  • 心理健康不單是注意個人,而是個人與周遭環境的互動關係,人在成長中持續在生理、思想與行為對自我、對他人、對社會及週遭人、事、物的互動關係能顯現自我接納、自我開放和高度自我肯定,並具有社會接納、社會規範及服務的社會自我實現。
  • 修爾茲(Schultz,1977)歸納出五項心理健康的人格指標:
    • 能意圖控制自己的生活
    • 能認清自我的特質
    • 能與現實緊密相連
    • 向新目標或新經驗挑戰
    • 具有人格的獨特性
  • 心理衛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在教導與預防心理疾病或行為偏差,並能維持心理健康進而發揮自我潛能;為了達成全民心理衛生的理想,積極的三級預防變成為重要的工作原則
    • 第一級預防
    • 第二級預防
    • 第三級預防

挫折與衝突

壓力與健康

生活環境與心理衛生

防衛機轉

異常行為及心理治療

適應的意義

參考文獻

  • 劉若蘭。2007年。《心理衛生概要》。台北:華都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陳英三。1991年。《心理衛生》。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 駱芳美、林淑玲、王以仁。《心理衛生與適應》。台北:心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