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服務——以彰化家扶中心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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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服務是一種臨時性的安置。當兒童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使兒童得不到適當的照顧,則須暫時離開原生家庭,由寄養家庭給予照顧。待原生家庭危機解除後,兒童再返回。

彰化家庭扶助中心(彰化服務處),最主要的服務項目是受虐青少年及兒童之寄養安置。所提供的服務包括:給予寄養家庭全面性的支持與協助(含安置前的準備、適應問題與輔導等)、寄養兒童及少年適應問題協助(含提供諮詢服務、辦理聯誼活動等)。定期辦理寄養職前與在職訓練,目的是提昇寄養家庭照顧寄養兒童少年品質,藉由座談會、讀書會及專業督導等方式進行訓練。同時,加強原生家庭的重建輔導,提供經濟扶助、就業輔導、醫療協助及成長性、治療性團體等工作。接下來針對寄養服務做以下說明:


大綱還不錯,第三題,我是不知道台灣的親生父母還可不可以探望。
不過你的條目大綱好像與訪談大綱不太合,而且有些不適合。
如:「如何發現寄養兒童」,他們本身是不「發現」的吧!
「如果寄養父母只是希望寄養兒童與他們作伴」....好像不太可能,在一開始就會篩掉的吧!
3.5 上課有說過機構簡介如何寫吧!
把訪問大綱移到最後一段
不要全用列點式的陳述,請多用文字述敘,請多想想如何組織。
有些內容文不對標題,如:「寄養家庭」中的「特質」一段,有些內容就不應是在講「特質」。
要交報告了,請加油。
5 寫的很好,可以看出你們花了時間理解這項服務,也仔細的思考過如何介紹。

寄養安置原因

  • 家庭經濟困窘或生活無依者。
  • 非婚生或遭遺棄者。
  • 家庭嚴重失調,無法與親生父母共同生活者。
  • 父或母身患嚴重疾病,必須長期治療者。
  • 父或母在監服刑,無法照顧子女者。
  • 父母無力或不適教養子女者。
  • 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之兒童、少年。
  • 少年法庭裁定兒童應交付感化教育之兒童。

目前彰化家庭扶助中心寄養服務個案來源主要為彰化縣政府轉介之兒童少年保護安置個案。

寄養家庭申請條件

雙親家庭

  • 年齡均在25歲以上,65歲以下。具國中以上程度。
  • 結婚二年以上,相處和諧。
  • 家長及共同生活之家屬品行端正、健康良好,且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
  • 12歲以下之子女不得超過四名(含寄養兒童)。
  • 住所安全整潔,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單親家庭

  • 失婚具有照顧子女能力者。
  • 年齡均在25歲以上,65歲以下。具國中以上程度。
  • 家長及共同生活之家屬品行端正、健康良好,且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
  • 住所安全整潔,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專業寄養

  • 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年齡在25歲以上,50歲以下,曾在托兒所、安置機構保育人員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者。
  •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曾有兩年以上的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者。

各縣市所訂定之寄養家庭資格不盡相同,因此需依據各縣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例如有的縣市希望寄養父母的年齡在50歲以下,因為會顧慮到60歲的人是否還有照顧的能力來擔任寄養家庭。此外,如要申請擔任寄養家庭,應檢具全戶戶籍謄本及本人及配偶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書,向各地家扶中心申請,經初審通過並完成40小時職前訓練,後由縣府召開審查會議核可者成為儲備寄養家庭。而家扶目前的職前訓練是28小時,團體是12小時,內容像是認識寄養兒童可能會有的情況、照顧上的技巧…等。訓練的時間大多是利用假日的時間,每一次的訓練約8至9小時。通常會成為寄養家庭的家庭,有可能是因為有空閒時間、想要孩子跟他作伴、想要增加收入…等。在寄養家庭想要增加收入這方面,社工員會在家訪時去評估這個寄養家庭是否有做好照顧的責任及金錢的運用是否妥當,如發現不適合則會開始先勸導再觀察。


除了要符合寄養家庭的條件外,其實還要看寄養家庭與社工的需求配合。像是有的寄養家庭的風格較自由、開放,而有些寄養家庭採取比較保守的作風。部份的寄養兒童可能會適合前者,有些則適合後者。

寄養費用

兒童及少年之寄養費用,以內政部前一年度公告最低生活費用二倍之金額為上限,實際寄養費用依據當年度合約簽訂金額為準。如寄養對象為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或發展遲緩兒童則按當年度一般寄養費用之一點一倍核給。

  • 兒童以內政部前一年公告最低生活費用之二倍為上限計算。
  • 少年以內政部前一年公告最低生活費用之二點二倍為上限計算。

以彰化家扶中心來說,97年的寄養費用如下:

兒童、青少年:18000元

身心障礙的寄養兒童:19800元

家扶中心:3000元行政費(由政府所支出)

96年最低生活費9509*2倍=19018(最高上限)

96年身心障礙最低生活費9509*2.5倍=23773(最高上限)

安置前的準備

  • 寄養家庭

不論在招募、訓練、家訪的過程裡,會不斷強調寄養家庭管教寄養兒童的方式。其中,家扶強調不體罰寄養兒童,就是不打寄養兒童。在新聞報紙上多少會看到寄養家庭打寄養兒童的案例,但那是非常少數,一旦有這種情況發生,媒體效果是很驚人的。不體罰,但可以採用限制的方式,像是限制不能看電視,這一個月沒有零用錢等。當寄養家庭打了寄養兒童,那寄養兒童會認為跟在原生家庭沒什麼差別。不過,真正要落實的話,是有些不容易。因為中國人大多認為不打不成器,打有立即性的效果。除了管教的方式,社工也會不斷跟寄養家庭提到避免寄養兒童受到第二次傷害這方面的訊息,說明被安置的孩子可能有的特質,在照顧的過程中該注意到那些事項,真正安置時也會提醒注意。以被性侵的孩子來說,大多對男生存有恐懼感,如到一個都是男生的家庭,那會給他無形的壓力。所以在安置初期社工員會跟寄養家庭說明寄養兒童被安置的原因。

  • 寄養兒童

寄養兒童在轉換環境時,大多存有害怕、懷疑的態度,所需要的輔導是很難做得好。尤其早期社工員的個案量多,大多都是用電話聯絡寄養家庭,讓寄養家庭到社會局把寄養兒童帶回去。之後認為較適當的作法應是由社工員陪著寄養兒童等待寄養家庭來帶回去,而對於年齡較大的寄養兒童也可在往社會局的途中介紹要寄養的家庭,讓寄養兒童去瞭解他未來所要居住的環境。藉由社工員的介紹和一起帶領寄養兒童前往社會局,會減輕寄養兒童的擔心及害怕。

  • 社工員

社工員會從縣府社工初步知道寄養兒童的年齡、性別及家庭狀況,由社工員開始去挑選合適的寄養家庭來做配對,但對寄養兒童的特質只是粗略知道,所以有時配對起來可能沒有想像中的理想。但其實寄養家庭的接納度其實都還滿高的,只要沒有太大的問題,通常寄養家庭都能夠接受。同時,社工也會考慮寄養兒童是否與寄養家庭裡其他手足年齡相仿等,以避免寄養家庭裡的小孩與寄養兒童會有競爭或吃醋的情況。一旦安置後如果發現不適合,可能就轉安置,但這也是社工最不樂見的情況。在安置前,會讓寄養兒童做健康檢查,預防寄養後才發現寄養兒童可能有法定傳染病的情況。其實,要做好安置前的輔導可能較困難,因為政府社工如果一有寄養兒童的案子,則會馬上聯絡家扶中心,請家扶的社工安排寄養家庭,從知道寄養兒童到安排寄養家庭這段時間通常是短促的,因為家扶社工對寄養兒童可能是稍許的了解而已,因此大多都是安置後輔導。通常家扶社工的配對,並沒有規定多久就要去寄養家庭,是依照個案的緊急性與否去選擇安置的時間。

安置中

  • 寄養家庭

當寄養兒童進入寄養家庭時,家庭成員的關係會開始重新界定,像是地位或角色;生活模式也會跟著改變,像是作息時間、觀賞的電視節目、休閒活動等等。以作息時間來說,未擔任寄養家庭前,寄養母親可利用空閒時間來從事休息活動,但寄養兒童的來臨,有時會因為照顧寄養兒童而調整作息。因為每個家庭都有它所要求的規範存在,所以當寄養兒童與寄養家庭產生衝突表示寄養兒童已經違反了寄養家庭的規範。在這種情況下,社工員一定要尊重這個寄養家庭既有的家庭規範是怎麼訂定的,先去尊重這個寄養家庭的處理方式。除非寄養家庭的處罰方式已經違反了兒童福利法的狀況,這時候社工員才會直接介入。此外,社工也會開始評估寄養兒童及家庭的情形,如果寄養兒童與寄養家庭產生很大的衝突,感覺到照顧上已有很大的問題,不排除轉換寄養家庭,雖然會對寄養兒童重新適應環境上面有點辛苦,但這對寄養家庭與兒童來說會是比較合適的情況。其中,機構再安置的情況有可能是寄養家庭不適應這個寄養兒童或是寄養兒童不適應寄養家庭,例如:以身心障礙寄養兒童的寄養家庭來說,照顧方面可能心有餘而力不足,很多寄養家庭會因為這樣而放棄,甚至不再願意當寄養家庭。通常寄養家庭都有孩子。而大多的情況下,寄養家庭成員年齡組合和兒童原生家庭幾乎是不同的。寄養家庭中子女年齡較寄養兒童大些,甚至有些子女可能已成年,那麼寄養兒童所接觸的大多是成人,都能接納、歡迎寄養兒童。

  • 寄養兒童

有些孩子的親生父母會被剝奪監護權,但寄養父母是完全沒有監護權的,因為寄養家庭只是協助及照顧寄養兒童的角色。像棄嬰的監護人是縣長,名字也是跟縣長的姓氏,而如果要出養會先從縣政府過戶到寄養家庭再由寄養家庭過戶給出養的家庭。此外,依寄養兒童的成長背景、個性,各個寄養兒童可能會產生不同的適應狀態。有些寄養兒童對寄養家庭還是採不信任的態度,但有些寄養兒童在安置約半年後,逐漸對寄養家庭卸除防衛。寄養兒童的學費是由寄養家庭支付,其實每個月的生活費一萬八就是包含寄養兒童所有的需要花費。

  • 家扶社工員

剛開始寄養的第一個月社工員每星期都會去做家訪,第二個月是每兩星期家訪一次,第三個月起每月家訪一次。有些人會覺得社工員的家訪,會破壞寄養兒童與寄養家庭的親子關係,曾經有社工提出觀點認為社工員去家訪時,其實無形中會提醒寄養兒童不是這個家庭的人,而是寄養兒童是跟社工員有關係的,並非這個寄養家庭,這情形對寄養兒童來說會造成壓力。但是訪視也是讓寄養兒童感覺到有被關心的感覺,能讓社工員瞭解寄養兒童跟寄養家庭的狀況。轉安置的時間是看寄養家庭跟寄養兒童的緊急性,有些緊急甚至當天立刻就需要轉安置,所以並沒有限制一定的時間內。

  • 縣政府社工員

原生家庭的父母如果想看寄養兒童的話,會由縣府社工員來安排時間讓寄養兒童在社會局和他們會面,原則上是一個月給一次會面或是返家的機會,社會局見面的時間是一小時,如果有特定的節日會給寄養兒童返家二到三天的時間。緊急安置的會面會考量寄養兒童的安全性。通常是以不剝奪寄養兒童和原生家庭的會面。

結案

終止寄養安置的原因

  • 親生家庭重建完畢。
  • 親屬協助照顧安置。
  • 兒童滿十八歲自立。
  • 兒童被收養。
  • 轉機構長期安置。
  • 契約期滿。
  • 緊急保護安置期結束。
  • 適應不良,不適應家庭寄養。
  • 親生家庭要求提早結束。
  • 其他可能原因。

寄養服務的規定是兩年,寄養兒童如寄養超過兩年,社工員會開返家評估小組跟縣府社工提出寄養兒童是否該再繼續寄養。家扶社工員可以提出對寄養個案的建議或是申請延長寄養三年至四年,但是否結案是依縣政府的社工來決定,家扶中心只是受縣政府的委託。一旦知道寄養兒童回不去原生家庭的話,會希望縣政府的社工能儘快讓年齡還小的寄養兒童出養或是讓已經懂事的寄養兒童給國外認養,讓寄養兒童有一個完整的家。其實,不管寄養兒童的原生家庭有多糟,寄養兒童還是希望能返回原生家庭。根據兒童福利法的規定,寄養兒童結案後需要追蹤一年,兒童追蹤的部分是由縣政府或是委託機構去實行。另外,滿十八歲的寄養兒童一旦離開寄養家庭,會由縣府委託的機構去評估寄養兒童的適應狀況,要是無法自立的話會幫忙申請一些生活上的補助,讓寄養兒童在生活上能夠自立。

寄養兒童返家前的輔導

社工員在結束安置時,會協助寄養兒童做好心理準備,以利面對即將來臨的生活改變。

預告返家的時機

  • 提前告知

在結束安置前,找一個適當的機會告知寄養兒童,讓他做好心理準備,他家人將於何時帶他回去。

  • 適當時機

太早說明,可能會讓寄養兒童因為等待而心生不耐煩;太晚說明,可能會讓寄養兒童較無緩衝時間調適心情。

  • 留意寄養兒童的反應

有的寄養兒童會因為跟寄養家庭相處情況良好而對寄養家庭不捨,可能會產生寄養兒童不願回原生家庭的情況。這時,需要社工員及寄養父母雙方配合,讓寄養兒童帶有一顆愉悅的心回家。

寄養服務社工員角色及調適

因為每個家庭的個性與特質不一樣,因此社工員會覺得跟每一個家庭合作都不太一樣。有時,社工員會覺得跟寄養家庭的關係比較像是在監督寄養家庭是如何照顧寄養兒童,但在名義上還是稱做為合作關係。雙方互相合作,幫助寄養兒童的合作關係。

實務上,寄養社工最難面對的是帶棄嬰,或是從小寄養到長大的兒童要離開寄養家庭,看到寄養父母不捨的哭,社工員也能同理寄養家庭。因為寄養兒童是寄養父母們從小照顧到長大,看著寄養兒童出養或被認養到國外去,心中都會有百般的不捨。雖然許多寄養家庭都會要求直接收養寄養兒童,但社工員非常不建議,因為這會牽扯到許多問題,像是費用方面的問題,畢竟寄養兒童的生活費用完全是由政府所補助的,但是一旦收養寄養兒童,寄養兒童的所有一切支出都要由收養的家庭自己付,有時候會造成很多問題。所以社工員不建議寄養家庭去收養寄養兒童。

目前彰化家扶中心的寄養兒童約有65至70個,而張社工現在大約有22個寄養兒童的個案。以現在來說,相對於寄養兒童,寄養家庭才40戶,寄養兒童的數量其實已經超出寄養家庭的負荷,甚至一個寄養家庭中會有2至3個寄養兒童,這也是彰化家扶中心積極招募寄養家庭的原因。

近幾年彰化家扶有提供外聘督導的工作,由專案的老師來督導社工員的處理方式及回應社工員的處理方式,然後讓社工員省視自己所做的一些選擇,也能從自己的內在去釐清工作態度。

訪談大綱

  • 寄養家庭:

什麼情況需要緊急寄養?
寄養家庭該如何避免寄養兒童受到二次傷害?
如果寄養家庭內已有其他孩子,那寄養兒童要如何重新適應?其他手足是否會排斥?
成為寄養家庭所需要的資格,您認為需要具備的特質是?
面對不同遭遇的寄養兒童,寄養家庭會如何篩選?

  • 寄養兒童:

寄養兒童在寄養前需要做哪些輔導?
寄養兒童在轉換環境時,大都會存有懷疑、害怕的態度,該如何去輔導他?
如果寄養兒童與寄養家庭發生爭執,社工員如何處置?
親生家庭的父母想看寄養兒童,該如何處理?
寄養兒童若有不適應感,該如何處置?
多久會去寄養家庭做家訪?社工員的到訪會為寄養兒童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寄養兒童的再安置,是什麼樣的因素造成?那社工員又會怎麼處置?
通常寄養兒童被寄養的期限是如何判斷?
寄養兒童的監護權是在寄養父母還是親生父母?
當寄養兒童要返回親生家庭時,要如何輔導寄養兒童?
以社工員的經驗,如何才能判斷結案?
當寄養關係結束,社工員會持續追蹤寄養兒童嗎?那作法又是如何?

  • 寄養服務社工員:

寄養家庭跟寄養兒童的安置配對過程,如何讓他們之間產生互動?
在安排寄養服務的過程中,可以說說您覺得比較困難的地方嗎?如何克服困難?
寄養服務的實務上,面對許多親情的聚散,該如何調適自己的心情?

參考文獻

  • 李欽湧等(1988)。社會工作實務–兒童寄養專業服務特輯。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
  • 王美澤等(2007)。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服務案例彙編。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 彰化家庭扶助中心(彰化服務處)。寄養組張家燕社工口述資料。
  • 彰化家庭扶助中心(彰化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