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以台中市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你們這個題目,應是包涵了二個條目,一是概念條目「家庭暴力」,包涵何謂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之種類、

家庭暴力之形成因素、家庭暴力之預防。
一是訪問型條目「家庭暴力實務——以台中市為例」,包涵案件解決之過程、家暴後續處理、家暴實務(人員之分享)。
這樣有道理嗎?

何謂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之種類

(1)身體虐待

身體上的毆打是所有暴力者對受害者的身體各部位進行攻擊行為。如擠他、推他、抓他、抓頭髮、壓他、潑水、燒她、拉她、當她受傷、生病或懷孕時拒絕協助她、軟禁她或不讓她進入屋內...等。以上的虐待其嚴重性可從打巴掌到謀殺。打巴掌被認為是不嚴重,因此就被誤倒歐打是可以被接受的可以忍耐的,或是成為施虐者否認毆打的藉口。

(2)性暴力

攻擊受害者的胸部、私處或用武力、身體暴力脅迫進行性行為,如婦女被其被配偶毆打之後,迫使他們進行性行為。或是持槍強迫她們從事某種她們不願意的性行為;甚至強迫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

其定義有:

  • 告訴她黃色笑話。
  • 吃醋、生氣或懷疑對方婚外情。
  • 不在乎對方對性的感受。
  • 責怪或懷疑對方的性發展史,或是過去的性經驗。
  • 控制對方的性能力,侮辱對方是一個無能力者。
  • 說她是妓女或淫婦。
  • 當獨處或在別人面前強迫脫光衣服。
  • 脅迫變態性行為。
  • 強拍裸照或性行為的照片。

(3)破壞東西或寵物虐待

這是一種藉由婦女的擁有物或寵物的虐待,雖不是直接攻擊受害者,但也是一種虐待。如在爭吵之後破壞對方喜愛的東西或寵物,而後責怪是她引起的。當被害者面前破壞東西時,有時會傷害到受害者本身。

(4)精神虐待

精神虐待並沒有直接攻擊對方身體,但是精神虐待比身體上的虐待更為嚴重。包括以武力、自殺、抱走小孩或外遇來威脅,強迫對方做不想做的事,用言語傷害對方自尊或否認對方感覺及想法,用行動嚇阻她。隔離也是一種精神虐待。伴隨著身體上及性虐待的恐嚇,使受害者生活在恐懼之中,令他失去自主權包括言語、行為上的自我。

(5)情緒虐待

以上四種都伴隨著情緒虐待的成分,都會影響受害者的自尊、自我存在價值。這種情緒虐待需要相當久的時間來治療。

(周月清 民84:23)

家庭暴力形成因素

可能因素有以下幾種:

(一)個人因素

  • 個人的人格特質有所缺陷,如:缺乏信心、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或其他精神心理障礙。
  • 個人的社會技巧低劣,如:不擅長溝通技巧、抗壓能力及人際關係等。
  • 個人的惡習,如:藥物濫用、酒癮、犯罪等。
  • 生活窘境,如:失業、經濟困乏等。

(二)家庭因素

  • 原生家庭教養不當:暴力家庭養育出暴力兒女。
  • 原生家庭結構缺陷:破碎家庭。
  • 病理家庭:失序、衝突家庭。

(三)社會結構的因素<台灣以前的社會>

  • 文化規範的歧視:社會文化灌輸社會大眾,男性應該優先、主導,女性則從屬次等的價值。
  • 社會制度的不平等:社會的法律、宗教與組織,均對女性不平等。
  • 女性經濟的弱勢:女性在經濟上依賴男性。

(徐秀蕊,民91:29)


機構參訪

訪問機構

受訪者

訪問時間

訪問地點

問題

1.這些案件之前是哪單位負責?和你們有何不同?

2.請問你們處理案件的過程和流程是如何的?

資料先要,先看,再問深入一些的問題。

3.接獲報案之來源和方法為何?

4.請問是否有相關資料可以提供?

5.是否會和其他單位通報、合作?

如有,是哪方面的業務?

6.目前承辦過的案件約有多少件?

??問業務量(及同時開案量)。

7.其中是否有二度發生的案件呢?

好問題,還要追問如何處理。

8.服務時,曾經感到最困難的案件是什麼?為什麼?

9.如果有人通報後,那個家庭不肯合作要如何介入? A:通常以保護受虐者生命為前提,對象如果是小孩和青少年會強制的隔離和保護,如果是婦女則會尊重她的意見,然後給予提醒。

好問題

10.你認為機構目前最需改進的是哪方面?

11.認為和市政府或者其他機構合作是否會使這個服務更加完善?

12.您對於服務評估的指標?

13.在眾多服務機構中是否擁有優勢?

14.是否有其他建議事項?

還算可以,並不特別優秀。我沒有看出你們對這個領域下了功夫。
參考一下C3的問題,她們做的不錯。
記得,要做出一份你們自己覺得收獲很多的報告,不是應付老師,有寫就好的那種。
另,我記得你們好像要訪問不只一個機構吧!
每個機構要問的問題應都不同哦!
還有你們要做的是,家庭暴力,還是婚姻暴力?
看起來目前只有涵蓋到婚暴。

案件解決之過程

如何預防家暴

家暴後續處理

參考文獻